电影即人生 篇二十七:法律视角下的《我不是药神》:一场法与情的撕扯,争议仍将继续
一、前言
“十年来华语片第一部9分电影”大妈如此高的评价,确实是一部诚意满满的电影,但是没必要夸上天,越是这个时候越要保持冷静,要有独立的思考。赞美,有时候会毁了一部电影。
最近很火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似乎get到了国人的高潮点,赞誉声遍地都是,昨晚特意去电影院看了这部9分电影,剧情、演员都很到位,都很可以,电影是好电影,一定程度上,有点韩国揭示真实历史事件的味道,但是与其相比,还是不够,对我来说还不够解渴,不够过瘾,挖的还不够深,比如影片并没有明示药价为何如此之高,是什么原因导致药价如此之高,也没有尝试真正讨论药价高背后的原因,浅尝辄止,也没有交代为何会有那么多病人,也没有说明这个时候的政府应该做什么,应该充当什么角色,可以说,电影在这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现实。反而只是不断渲染和重复另一个事实,一种导演和编剧刻画出来的事实,绕开这些问题,去说完这个故事,留下一个孤独英雄的身影,让人同情与感动,也是这部电影生存的一种方式吧,更是导演的聪明之处。但是要知道,这些事情,永远都无法绕开的,作为中国人,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事实,等电影最后打出字幕的时候,留给观众自己去体会和思考了。9分,我想国内是太需要类似的电影了,这个烂片当道的时代,有这么一部法律与情感、人性与现实交织和撕扯的电影,点燃了大众的热情,大呼过瘾,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部发泄的电影,纷纷高潮了。相信中国的电影,会有越来越多这种改编真实历史的,越来越深刻的电影,也说明了社会公众对这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了。
好电影,但是切不可夸上神坛,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因为落后太多了。 我相信,一个个案能推动整个社会法治的进程,而一部好的电影,类似于一本好书能影响一个人一样,这种潜移默化的东西是深入骨髓的!期待这种变化与进步,希望国家越来越好,民众越来越幸福!
下面就从法律与情感层面,谈谈自己对这部电影和这个事件的看法。
二、真实事件回顾
首先,还是来回忆下,这部电影背后的真实事件:陆勇事件。
无锡是乡镇企业发祥地,涌现了无数的本土创业者,1968年出生的陆勇就是其中之一。2000年,32周岁的陆勇开始创业,办起了自己的针织厂,不通过外贸公司,自己将工厂产品直接向老外销售。陆勇的创业之路在两年后遇到了一个当时看来几乎迈不过去的“坎”。
2002年,他被确诊得了“慢粒细胞白血病”,一种国内普遍认为除了骨髓移植没有更好办法的“恶疾”。但骨髓移植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在等待的过程中,就靠用药维持。他说,当时主要服用原厂出产的一款瑞士产“格列卫”。但这个药物很贵,且只能自费,一年算下来近30万元,加上各种检查费,一年费用总要在三十四五万元,对财力和精力都是极大的考验。“我们家当时存款现金也就是100万,但是确诊后的两年里,因为我的病,已经花了70多万。”为了活下去,陆勇和家人遍寻名医,四处打听治疗新方法。这个过程中,陆勇结识了包括欧洲的很多相同疾病的病友,他们在网络平台上交流相关的信息。在家人骨髓均配型不成功、暂时无法进行骨髓移植的情况下,为控制病情不恶化,售价23500元/盒、每月需要服用一盒的瑞士诺华公司生产的进口正版格列卫,陆勇足足吃了两年,花了近60万。正版药,真的非常贵。陆勇回忆吃药时的感受说:“感觉吞进去的都是钱,一颗药200块,一天4颗,800块吞进去了。”在陆勇建立的“慢粒白血病人交流群”QQ群里,有经济能力每天吞下这800块的慢粒白血病患者,极为少数;90%多的绝大多数患者,只在病情急变期才舍得吃,然而此时吃药仅能稍微延长生命,已改变不了生命很快走到尽头的趋势。即使是家境还不错的陆勇,两年下来,也难以支撑。他发现了印度的仿制药,3000元的价格仅为正版药的八分之一。他服用仿制药3个月后,骨髓穿刺的深度检查结果是血象稳定。他在有100位病友的QQ群里发布消息,表示“吃不吃这个药你们自己决定,自己买”,并且与印度制药厂取得联系,制作模板帮助病友购买印度仿制药。到2014年,每盒印度仿制药的价格最便宜的已降至200元人民币。买药者越来越多,价格越来越便宜,但过程仍然繁琐,对很多人来说依然困难。2013年8月,陆勇在淘宝以500元一套的价格购买了3套本以他人身份信息办的信用卡,把其中一张卡作为印度制药公司接收药款的账户,方便病友们购买印度仿制药,以维持每天不间断的药物来源。这一切,为之后陆勇被捕埋下了隐患。
3个月后,2013年11月21日,陆勇在自己的公司被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抓获,并带回沅江市。一个多月后,当地检查机关,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销售假药罪,将陆勇批准逮捕。直到2014年3月19日,在缴纳近80万元现金后,陆勇被取保候审。在当时的媒体报道中,陆勇销售假药的罪名引发人们对现行法律条款及医药审批制度的争议。陆勇自己觉得自己很“冤”,大众对陆勇也多是同情和支持的。有1000多名癌症患者在联名信上签字为陆勇声援,说他“使更多患者获得了自救路径,从而逐步走出人生灾难深渊”。然而,2015年1月10日陆勇在首都机场被警方再次逮捕,押解回湖南。一边是知识产权对药品生产和销售的法律保护,另一边是白血病患者绝地求生为生命权的抗争。“陆勇案”到底会怎么判?17天之后,沅江市检察院向法院请求撤回对陆勇的起诉,法院当天对“撤回起诉”做出准许裁定。
最终,法院选择了被称为“有温度”的判罚:2015年1月29日下午,陆勇获释。
三、电影回顾
导演: 文牧野
编剧: 韩家女 / 钟伟 / 文牧野
主演: 徐峥 / 王传君 / 周一围 / 谭卓 / 章宇 / 更多...
类型: 剧情 / 喜剧
制片国家/地区: 中国大陆
语言: 汉语普通话 / 英语
上映日期: 2018-07-05(中国大陆) / 2018-06-30(点映)
片长: 117分钟
又名: 中国药神 / 印度药神 / 印度药商 / 生命之路 / Dying to Survive / Drug Dealer剧情介绍: 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访,打破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平凡人生,他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收获巨额利润的他,生活剧烈变化,被病患们冠以“药神”的称号。但是,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也在波涛暗涌中慢慢展开......
发钱了。。真痛快,在这里就开始为他们这种营销模式捏一把汗了。
①法律问题:为什么徐峥卖的药明明有药效,为何还是“假药”?
电影整体还是还原了真实事件,但是没有讨论到很深入,其中原因,每个人都知道的,一开始我也说了蛮多了,这边就不展开了。如果在看这部电影之前,你对“销售假药罪”等有相关法律背景,有所了解的话,那么对这部电影的理解,会进入的快一些,会比别人更加深刻一些。所以,下面讲讲这部电影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先来了解下“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刑法,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行为模式和法律责任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首先来区别下这两者的关系,区别之前要明确下假药和劣药是如何区别?如何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而且刑第一百四十一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对假药和劣药的定义,作了准用性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按照以上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简单的说就是:
第一,劣药是不合格的药,药品成分含量不合格;
第二,刑法中规定的“假药”有两层意思,一是与标明成分不符的药,二是未经批准的药;
第三,“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危害行为就构成既遂的犯罪;
第四,“生产、销售劣药罪”,是结果犯,是指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在司法实务中是指,要造成轻伤以上结果。可知我国对劣药罪的规定,相对来说比较宽容一些。
第五,解释了“假药”,也需要对“销售”进行解释,销售:卖,医疗机构、医疗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劣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了出售而购买、存储、包装的行为。
据此,我们推导出以下结论:电影中徐峥从印度进口(这里当然还涉及到走私罪,这里就不展开了)的那批印度格列宁就是上面的“假药”,不是“劣药”,也就是属于未经批准的药那种,虽然有药效,但是未在我国取得批文的外国药品,在进行经营性的生存、销售时,也属于生存、销售假药。所以最后公安介入,到最后法院判刑,也完全符合罪刑法定,没有问题。
②情感问题:你能保证永远不得病么?
大妈的这一句,“你能保证永远不得病吗”,瞬间引爆情感,我看电影院很多人都哭了。这个时候,矛盾就来了,情与法的撕扯就来了,一边是冰冷的法条,一边的等死的病人。如何权衡,如何选择。如果我们讨论得再深入一些,你会发现除了情与法这对矛盾之外,还有整个社会的矛盾,一个不合理的医疗和一个有过错的人(程勇)之间到底如何判断,值得进一步挖掘和讨论。我想电影对于法与情之间的矛盾,也交代了两种模式,一是公安局长那样,摆出一副水火不侵的铁面脸孔,用一句无懈可击的“法不容情”来解决所有问题,但是电影又给了我们一些温暖的答案,在《我不是药神》里看到了这样的进步,主人公程勇在最后坦然接受了法律的制裁,因为的确是触犯我国刑法了,同时也赢得了某种意义上法律的宽恕,比如最后的减刑,还有周一围饰演的刑警的妥协和理解,我想导演和整个社会都是倾向于选择后者,这也是符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的要求。其实,还有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白,就是药价的虚高,是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层层提高的,最终,患者从医院拿到的药价更高了,关于这个问题,我看电影也是故意避开了,转而简单粗暴的认为这一切都是药厂的原因,故意将所有的矛盾都指向药厂,但是药厂研发出来的这款药物,也是耗费很大的财力人力物力,当然要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它的相关权益也是应该得到保护.......但.....这个问题,涉及面太广了,暂不讨论了。
真实的个案,最后直接或者是间接导致了国家进行一系列的医疗体制改革,虽然还存在很多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但是至少是进步很多了,老百姓受益了,功不可没,这一点妥协与纠错,就是我们希望看到的进步。只有在更加公平合理的社会制度之下,各种药的“药效”才会发挥其最大的效用价值。
最后希望祖国越来越好,感谢!
崔斯特尔特
校验提示文案
老公公公公公公
校验提示文案
rush1982
另外这种诉讼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很多啊,LZ这篇文章太浅显了。。。
校验提示文案
梦想是个猪
校验提示文案
西奈忌白
校验提示文案
tomy227
校验提示文案
scyscy
校验提示文案
冷水疯鱼
校验提示文案
喜马拉雅山以南
校验提示文案
丁丁G
校验提示文案
丁丁G
校验提示文案
少看张大妈钱包养的肥
校验提示文案
liuzhaowen1982
校验提示文案
淦xxx
校验提示文案
KAIKAIMIN
校验提示文案
想说025
校验提示文案
丹尼叔叔
校验提示文案
特罗卡特
校验提示文案
秃鹫
校验提示文案
anfa
校验提示文案
Tilden
校验提示文案
美利坚
校验提示文案
QD大海
校验提示文案
out_man
校验提示文案
饼饼1120
校验提示文案
Coolfish
校验提示文案
Ares630
评9分没有问题,反正我给打了五星,因为我看到有些人给一星的理由真是……比如有人嫌电影院的座位不舒服或者空调开得太足,比如一致好评我非要和你们对着干等等。
校验提示文案
五大
校验提示文案
[已注销]
校验提示文案
lenglin2014
校验提示文案
值友1430875048
校验提示文案
Junker
校验提示文案
痴迷各种白菜
校验提示文案
一点买
校验提示文案
迟不语
校验提示文案
丹尼叔叔
校验提示文案
想说025
校验提示文案
QuanTao
校验提示文案
pran8459
校验提示文案
黑莓花
校验提示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