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反天罡!车主订购63台捷达 想拿置换补贴 自己要给4S店开发票

倒反天罡!车主订购63台捷达 想拿置换补贴 自己要给4S店开发票

2026-10-22 19:34:41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快科技10月22日消息,据汽车365热线报道,一位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赵先生反映,自己订购的63台捷达VS5共约40万元置换补贴迟迟拿不到手,4S店给出的解决方案竟是让他先给店里开一张“现代生活服务费”发票。

据赵先生介绍,2025年12月底,公司在云南昆明谊友捷达4S店定购了63台捷达VS5。购车时约定,置换同大众品牌车型每台享7000元补贴,其他品牌每台6000元,4S店承诺今年7月把63台车的置换补贴打到公司账户,但至今没有到账。

赵先生找厂家核实,得到的答复是厂家9月份就已把置换补贴拨付给了4S店。而4S店工作人员却表示,需要赵先生的公司开具“现代生活服务费”发票,才能把补贴打过来。

而4S店的这个要求,也让公司财务犯了难,财务咨询税务局后确认,该开票内容根本不在公司经营范围之内。

赵先生表示,公司此前采购过其他品牌车辆,领取过100多台车的置换补贴,从没被要求开过票。更让他疑惑的是,4S店对每台车的补贴金额说法也前后不一,一会儿6000、一会儿5000,像是在讨价还价。

节目组连线捷达全国客服中心,追问三个问题,领取置换补贴是否需要开票、厂家是否已拨款、4S店依据什么规定设此门槛。

10月22日下午的最新进展是,厂家仅表示会继续反馈,4S店则打来电话要求赵先生先撤诉,撤诉后再讨论怎么处理,赵先生明确表示不认可。

对此,北京观韬(合肥)律师事务所王天舒律师指出,厂家给的置换补贴,无论个人户还是公司户,都不需要开发票。《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收款方向付款方开票,购车方是收款方,没有向4S店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本无开票义务。

租赁公司与4S店之间不存在任何生活服务交易,开“现代生活服务费”发票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即虚开发票,金额约40万元,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4S店售车时承诺的补贴金额与支付时间属于买卖合同内容,到期不付构成违约,车主有权起诉追讨补贴款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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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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