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过了2年,保险公司都得赔吗? 丨 2年不可抗辩
创作立场声明:本人为保险行业从业人员,10年工作经验,经常会对各家保险进行测评。由于每个人的立场和喜好都不一样,文章内容客观与否还请大家指正,期待深入探讨交流。
根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19年职场人健康力报告》数据结果显示,仅有23.3%的职场人认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认为身体状况一般的占比最多,达到了45.4%。另有31.3%的人认为身体状况差。
由此可见,绝大多数职场人感觉身体健康状况欠佳。
调研数据还显示,白领担心患上颈椎病、腰椎疾病、内分泌失调、心理疾病等。并且最近几年,肺癌和高血压越来越高发,发病人群越来越年轻。
很多人以为,自己年轻,身体虽然不是很健康,但不用过分担忧。结果在买保险投保时发现,有“小病”就不能投保了。
细心的人会发现,投保时会有详细的严格的健康告知。
很多人有疑问,是不是要如实选否,很多代理人会斩钉截铁的说,没事,不管啥问题,只要过了2年,保险公司必须要赔!
之前哆啦有讲过,理赔难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没有如实告知,导致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赔。
今天来一起解读“2年不可抗辩条款”。
1、2年不可抗辩的真相
2、保险公司的理赔核赔
3、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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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不可抗辩条款的真相
《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原文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哆啦为大家通俗的翻译一下:
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
由于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告知的,合同成立2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合同成立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而解除合同,或拒绝赔偿。
所以我们能看到:“两年不可抗辩”,仅仅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不能因为客户的不如实告知解除保险合同,请注意,重点在“解除合同”,不等于“一定要赔”。
2009年保险法修改生效的这个条款本身是非常有利投保人的,但也绝不是带病投保的利器,并不是只要熬过了2年就万事大吉了,如果存在故意欺瞒,甚至构成欺诈,两年不可抗辩也是不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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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理赔核赔
我们看到,2年不可抗辩,限制的是保险公司的“解约权”,并不是“赔付权”,不解约≠一定得赔。
那赔不赔,怎么核定?
1、赔不赔的核心在于是否“发生保险事故”。
不管是《保险法》还是保险合同,对于理赔的核心,都是“发生保险事故”,因此大家需要搞清楚的是什么叫“保险事故”。
以重大疾病险为例,重疾的保险事故是指“首次罹患重大疾病”。那如果一个人已患重疾,投保重疾险,两年后再次诊断同样的重疾,肯定是谈不上“首次罹患”了,所以是不予理赔的。
比如,一个人买保险的时候就已经患有乳腺癌,但并未告知;两年后,拿着乳腺癌的诊断报告前往保险公司索赔,那么显然,不符合“首次罹患重大疾病”的定义,也就不符合发生保险事故的定义,因此,保险公司有充分的理由拒赔。
2、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对于一个理赔案件,保险公司拿到理赔资料后会做简单的核查,简单看看以上资料,没问题,赔款结案。
如果有问题,继续调查,通常来说,你的社保记录,体检记录是很容易拿到的资料。
如果仍有异议需深入调查,还有专业的调查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神通广大,堪比侦探。他们会去走访你的单位,甚至亲戚朋友,还会分析你最有可能换名字去检查的名字,然后去查那个名字下面的医疗记录,会去看监控,会去各种地方找证据·······
等找到明确的证据,是你隐瞒了事实,保险公司也因此出了拒赔通知书,这个时候即便你去打官司,一哭二闹三上吊,在白纸黑字的证据面前,未必能占得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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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对策
1、最大诚信原则 如实告知
保险的四大原则第一条就是“最大诚信原则”,也是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前提。可见,最大诚信原则是你得到保险及后续一切服务的前提,其中就包含了告知!
大陆的保险合同遵循的是有限告知,即问了就如实说,不问就不说。
本着最大诚信原则,在投保时,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健康询问。如果没有如实告知的话,可能影响到保险公司是否选择承保!
譬如有甲状腺结节,投保时没有告知。甲状腺结节在核保时会做除外处理,就是说保险公司是不会承保该客户甲状腺疾病的风险。
如果没有告知,保险公司在2年内查到后,有权解除合同。将来患上甲状腺癌,保险公司也是可以拒赔的。
2、智能核保
现在很多保险都有智能核保功能,解决了很多非标体健康异常指标客户的在线快捷投保的问题,一起来看下常见的异常:
a甲状腺结节
b乳腺结节
两个问题都为是,才可以投保,投保会除外乳腺癌及其转移癌、乳腺原位癌。
相比不如实告知,或者被拒保,不管是除外责任还是加费承保都是比较欣慰的结果了,毕竟大部分疾病还能有保障的。
3、一定要尽早购买保险。投保时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同时因为身体健康,顺利承保的机率也比较高,之后发生风险及时获得理赔,达到风险保障的目的。
4、购买保险前最好不要进行体检。如果有打算购买保险的想法了,同时身体没有明显异常的话,就不用急着去医院体检,过了等待期再去。因为一旦检查出什么毛病来的话,可能对之后的投保会有影响,并且等待期出险也是不予理赔的。
当然,前提是身体并没有感觉到太大异常,如果身体已经明显不适了,还要强撑着投保熬过等待期的话,没准小病拖成重疾,甚至危及生命,就与我们的初衷相悖了。
总结
2年不可抗辩的法条,只是为了促使保险公司主动进行风控的手段,绝非让人恶意钻空子达到骗保目的的免死金牌。
如果有异常,可以通过核保,或者多筛选产品找到可以投保的。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趁着年轻健康,踏实的配好保障。
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帮到你,也欢迎分享给有需要的亲朋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