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女孩高考晕倒确诊骨癌:自己签字6次手术截肢,父母却失联了
一个女孩在高考考场上突然晕倒,本来以为是压力太大体力不支,结果去医院检查后,直接确诊了骨癌。更让人难受的是,接下来的6次手术,都是她自己签的字,最后没办法做了截肢手术,可就在她最需要家人支撑的时候,父母却彻底失联了。这事儿看得人心里堵得慌

先说说女孩得的这种骨癌,大概率是骨肉瘤,这是青少年最常见的原发性恶性骨肿瘤。查资料知道,75%的患者发病年龄都在10到20岁之间,正好是这个女孩高考的年纪,而且男性比女性略多一点,比例大概1.4∶1。这种病早期症状其实不明显,就是肿瘤部位会疼,一开始可能是间歇性的,慢慢就变成持续性的,很多孩子会误以为是生长痛或者运动拉伤,容易耽误治疗。女孩是高考晕倒才查出来,大概率是病情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可能伴随了贫血或者病理性骨折的风险。

最让人揪心的是“自己签字做手术”这事儿。可能有人会问,未成年人能自己签手术同意书吗?其实按法律规定,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重大医疗决策本该由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来签字。但女孩的情况特殊,属于紧急救治场景,根据《民法典》规定,要是没法取得近亲属意见,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就能立即实施医疗措施。医生说她前后做了6次手术,每次都是自己咬着牙签字,想想都觉得心疼。不过这也能看出来医院的操作是合规的,没有因为没人签字就耽误治疗。

从医学角度说,骨肉瘤的治疗本来就很复杂,需要手术加化疗、放疗的综合治疗,手术目标是把肿瘤广泛切除,有时候截肢是没办法的选择。这些年医疗技术进步了,骨肉瘤患者的5年生存率已经提高到60%~80%,但如果是转移性或者复发性的,长期生存率就会低于30%。女孩做了截肢手术,应该是为了彻底切除肿瘤,降低复发风险,但术后的康复、心理疏导都需要长期的支持,可这时候父母却失联了,相当于把她独自丢在了最难的阶段。

说到父母失联,这就不只是道德问题了,还涉及法律责任。按《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法定的监护义务,这种失联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可能构成遗弃。而且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意见,像这种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应该依法进行临时监护,还能把她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范围,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这些政策。现在已经有不少网友关注到这个女孩,希望当地的民政部门和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能及时介入,帮她解决基本生活和后续治疗的问题。

其实青少年癌症患者这个群体,本来就很需要家庭和社会的支持。有研究发现,癌症患儿的兄弟姐妹都容易出现心理问题,更别说患者本人了,他们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还要面对学业中断、社交隔离的压力。像女孩这样没人照顾的情况,心理疏导就更重要了,要是长期没人干预,很容易出现抑郁、焦虑等问题。而且术后康复也需要专业指导,比如安装假肢后的适应训练,这些都需要资金和专业人员的支持。

还有个细节值得关注,骨肉瘤的治疗费用不低,6次手术加后续的化疗、康复,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女孩现在父母失联,医疗费用大概率要靠社会救助。好在现在有不少慈善基金专门帮扶青少年癌症患者,还有医保的大病保险政策,希望这些能帮她减轻一点压力。另外,按照规定,要是相关组织没代为提起诉讼,检察院还能督促或者支持她起诉,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女孩的现状,网上说已经有志愿者联系上她,帮她对接了救助资源。希望这些帮助能真正落到实处,让她不用再独自面对这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