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法定顺位遗产继承不到20%!
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国策多年,所以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有许多人认为我家是独生子女,父母财富全部由独生子女一人继承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兄弟姐妹与他争,不可能发生纠纷,所以父母无须作任何财富保护与传承的规划。然而,在法律面前,传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
今天就跟大家分享:
中国顺位继承权
父母1000万资产,“独生子女”最终分不到20%
“独生子女”的财富保全与传承工具
1.继承法
法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作任何传承安排,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2案例分享
父母1000万资产,“独生子女”最终分不到20%
小明是个独生子女,父亲死亡时爷爷奶奶还在世,父亲有兄弟四人,小明父母有1000万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小明在法律上能获得多少财产呢?
计算方法:
1、小明父亲去世后,其财产的1/2属于小明母亲500万元,1/2属于父亲遗产500万元。
此时有4个继承人:小明、小明母亲、爷爷、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4人平分500万元,即:小明母亲125万元+其个人财产500万元共625万元,小明分得125万元,小明爷爷、奶奶分得250万元。
在父亲一方去世这种情况下,小明只分得125万元的财产。
2、爷爷、奶奶过世后,他们继承的250万元财产由小明父亲及父亲的4个兄弟继承,父亲已去世由小明代位继承,5人分250万元,每人继承50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1000万的财产,小明只继承了175万元,不到20%。
3、如果小明母亲过世后,阿红母亲如果有姥姥、姥爷在世的话,同样母亲的财产又会被舅舅等转继承了一部分财产,同样,小明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4、如果小明母亲在他父亲去世后又再婚的话,小明母亲去世后,财产会被外人继父分走一部分财产。
可见出现以上情况,在家庭财富没有做出任何安排的情况下,独生子女是不能继承到父母的全部财产的。
3.力先生支招
独生子女在财富保护与传承中的三大工具
综合运用法律工具:遗嘱、保险、家族信托,提前对财富进行规划:
一是生前处分:可以在生前就将财产直接处分给子女,同时签订相关协议,并附加条件等。但这种方法缺点是父母失去了对财产的控制权。
二是遗嘱。这是防止财产发生下落不明风险最好的工具,遗嘱能起到财产清单、定向传承,但遗嘱不能避债节税,存在纸张风险,继承时效半年或以上。
三是保险。保险具有财富杠杆功能,定向传承、定纷止争,避债节税,隐匿性强,现金支付,继承时效两个星期内。三权统一(控制人,持有人,受益人)。但只负责现金。
四是信托。信托具有家族资产隔离,财富永续传承,财富隐形,隐蔽成员保护,意愿灵活。缺点是起步门槛1千萬,管理費每年1-2%。
建议
保险+信托:
配置一千万大额保单,杠杆5千万保额,同时设立备用信托(身故即可生效),保单收益用于支付未来信托管理费。
原文链接:独生子女,法定顺位遗产继承不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