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养犬新规引热议,50+用户真实反馈全景呈现

源自162位全网作者

01-16 13:49

精选参考来源

1
22岁宠物店工作人员被狗咬断手指!医生提醒:高温天需防宠物伤人
2
故意杀死他人的猫狗宠物,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财产纠纷?几年前北京一男子投毒致9只宠物狗死亡那个案件,近期宣判了,该男子被以在公共场合“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刑四年,但杀害宠物本身,不构成刑事犯罪,只算民事财产纠纷,最多是需要赔钱和被治安处罚。这个案子,如果不是“papi妈妈”等狗主人多年坚持起诉,要求严惩投毒者、给自己的宠物一个交代,可能还判不了四年那么重。对猫狗等宠物主人而言,猫狗宠物是有感情的家人,是和人一样的宝贵生命。它们对于主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价值来衡量的,它们的死去对于主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不是按市场价赔点钱就可以弥补的。但是,在法律层面,猫狗等宠物,是只能算财产的,和猪鸡牛马鸭鹅鱼等没区别,而不能人格化将宠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等同。因此,很多故意杀狗杀狗、虐猫虐狗的恶人,也最多是按照治安处罚+赔偿钱财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很难被判刑严惩。希望尽快完善并推出一些法律法规,对故意恶意伤害、杀害、虐待猫狗宠物等动物的人加以更严厉的惩处,让这些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是喜欢猫猫狗狗的人,觉得它们真的很可爱,但也尊重不喜欢、害怕讨厌猫猫狗狗的人,每个人都有喜欢猫狗宠物和不喜欢的自由,你喜欢、你想养,不能强迫别人也要喜欢、也要接受猫狗宠物,养了就要负责任,不要弃养,也不要虐.待、不恶意伤害,更要管理好自己的猫狗宠物,做好卫生和疾病防控,不让宠物到处大小便、及时处理掉宠物的排泄物,防止污染环境,不让宠物乱叫乱嚎、乱跑乱窜影响别人,出门一定要牵绳、戴好嘴套,防止攻击别人。但要是你不喜欢,你躲着走就行了,不要去故意伤害,否则也应该被严惩重罚。#男子毒死9条宠物狗一审宣判##papi妈妈##小狗西高地papi主人发声#
全部
来源
内容由AI生成

精选参考来源

1. 22岁宠物店工作人员被狗咬断手指!医生提醒:高温天需防宠物伤人

2. 故意杀死他人的猫狗宠物,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财产纠纷?几年前北京一男子投毒致9只宠物狗死亡那个案件,近期宣判了,该男子被以在公共场合“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刑四年,但杀害宠物本身,不构成刑事犯罪,只算民事财产纠纷,最多是需要赔钱和被治安处罚。这个案子,如果不是“papi妈妈”等狗主人多年坚持起诉,要求严惩投毒者、给自己的宠物一个交代,可能还判不了四年那么重。对猫狗等宠物主人而言,猫狗宠物是有感情的家人,是和人一样的宝贵生命。它们对于主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价值来衡量的,它们的死去对于主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不是按市场价赔点钱就可以弥补的。但是,在法律层面,猫狗等宠物,是只能算财产的,和猪鸡牛马鸭鹅鱼等没区别,而不能人格化将宠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等同。因此,很多故意杀狗杀狗、虐猫虐狗的恶人,也最多是按照治安处罚+赔偿钱财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很难被判刑严惩。希望尽快完善并推出一些法律法规,对故意恶意伤害、杀害、虐待猫狗宠物等动物的人加以更严厉的惩处,让这些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是喜欢猫猫狗狗的人,觉得它们真的很可爱,但也尊重不喜欢、害怕讨厌猫猫狗狗的人,每个人都有喜欢猫狗宠物和不喜欢的自由,你喜欢、你想养,不能强迫别人也要喜欢、也要接受猫狗宠物,养了就要负责任,不要弃养,也不要虐.待、不恶意伤害,更要管理好自己的猫狗宠物,做好卫生和疾病防控,不让宠物到处大小便、及时处理掉宠物的排泄物,防止污染环境,不让宠物乱叫乱嚎、乱跑乱窜影响别人,出门一定要牵绳、戴好嘴套,防止攻击别人。但要是你不喜欢,你躲着走就行了,不要去故意伤害,否则也应该被严惩重罚。#男子毒死9条宠物狗一审宣判##papi妈妈##小狗西高地papi主人发声#

3. 我是喜欢猫猫狗狗的人,觉得它们真的很可爱,但也尊重不喜欢、害怕讨厌猫猫狗狗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喜欢猫狗宠物和不喜欢的自由,但对那种故意投毒毒杀、虐杀猫狗宠物人,就非常不理解这种人的心理了,可以不爱,但不能伤害啊。在法律层面,猫狗等宠物,是只能算财产的,和猪鸡牛马鸭鹅鱼等没区别,而不能人格化将宠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等同。因此,很多故意杀狗杀狗、虐猫虐狗的恶人,也最多是按照治安处罚+赔偿钱财罚款的方式进行处罚,很难被判刑严惩。然而,对猫狗等宠物主人而言,猫狗宠物是有感情的家人,是和人一样的宝贵生命。它们对于主人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价值来衡量的,它们的死去对于主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不是按市场价赔点钱就可以弥补的。你喜欢、你想养,不能强迫别人也要喜欢、也要接受猫狗宠物。养了就要负责任,不要弃养,也不要虐.待、不恶意伤害,更要管理好自己的猫狗宠物,做好卫生和疾病防控,不让宠物到处大小便、及时处理掉宠物的排泄物,防止污染环境,不让宠物乱叫乱嚎、乱跑乱窜影响别人,出门一定要牵绳、戴好嘴套,防止攻击别人。如果没做好宠物管理,影响别人生活的、影响卫生的、咬伤别人的,对未按规定养宠物的人,进行罚款等处理,多次违规则取消养宠物资格并对其宠物进行收容、转让给其他人领养,造成咬伤人咬死人等严重后果者,甚至追究严重刑事责任。我也反对那种疯魔猫狗地位大于人的人,人无论如何都比猫狗宠物地位高。也支持也支持对无主流浪狗进行短暂收容,并公开开放给人们领养,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无人认养的,直接扑杀安乐死处理,对大街上凶狠攻击人的流浪狗,进行扑杀安乐死处理。但要是你不喜欢,不要求你喜欢,但不要去故意伤害,否则也应该被严惩重罚。希望尽快完善并推出一些法律法规,对故意恶意投毒、伤害、杀害、虐待猫狗宠物等动物的人加以更严厉的惩处,让这些人付出应有的代价。#网红柴犬佩奇中毒死亡#

4. 明天开始,遛狗不牵绳就要拘留了

5. 作为养宠人,我比不养宠的人更痛恨那些遛狗不牵绳的、拉屎不捡的人,败坏养宠人的名声,很大程度上导致文明养宠人和不养宠人的矛盾。其实,我们文明养宠人真的特别支持有文明养宠的法律条款,更希望对不文明养宠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以身作则,全力支持。同时,对于伤害宠物的那些人,也有相应的惩罚。我们敢这么呼吁这么做,这些投毒的人肯不肯?papi妈妈的坚持就是好的开端,干脆趁此规范起来吧。

6. 本案是北京首例将宠物中毒案件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性的刑事公诉案。判决书明确:“人与犬冲突本质是人与人的矛盾,个别不文明养宠行为不能成为投毒犯罪的借口”。当前法律将宠物视为“财物”,本案刑事量刑依据是“危害公共安全”而非“动物生命权”。李女士等受害人呼吁同步推进《反虐待动物法》与《动物保护法》,同时强调需完善《文明养宠法》以平衡各方权益。 papi妈妈

7. 杭州女子兼职上门喂猫两周收入 7545 元,这钱真的那么好赚吗?有哪些风险需提前防范或明确责任?

8. 宠物伤人要承担什么后果?

9. “法治之光”辅导员工作室 普法微课堂 第6讲

10. 宠物犬追车致人摔伤,主人要担责

11. 以案释法|水果店内被店主饲养的犬只咬伤,谁之过?

12. 宠物伤人主人必赔?新《动物防疫法》明确

13. 饲养动物伤人,法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14. 宠物咬人怎么办?主人必知的法律责任与应对

15. 公职律师说法|论一名“铲屎官”的法律修养

16. 女子为避让犬只摔倒受伤,“无接触式”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7. 被狗追赶摔倒受伤,“没碰到”犬主也要赔偿

18. 饲养动物应履行义务。饲养动物应履行义务

19. 宠物侵权,谁之过?《民法典》实施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新解

20. 孚道说法|饲养动物致害,哪些情况需要赔?

21. 遛狗不牵绳致人摔伤,常州法院

22. 《法条天天见》—— 每天一分钟,动画普法超好懂!

23. 社区分享丨宠物犬追逐致老人受伤,法院判饲养人承担责任

24. 普法宣传| 科学关爱 理性投喂

25. 牵绳VS未牵绳!小区遛狗引侵权纠纷,法官调解续邻里和谐

26. 调解化纠纷丨“毛孩子”惹事,主人请接受“宠”罚教育

27. 流浪狗伤人,谁担责?

28. “宠”爱有方,文明养犬要注意!

29. 治安管理处罚---动物伤人

30. 普法宣传 以案说法《民法典》

31. ✅ “临时带狗”≠无需负责!实际管理和控制动物的人,就是法律上的“管理人”。

32. 47只家禽遭流浪狗咬死,责任谁来担?《民法典》这样界定

33. 狗咬伤人,狗的主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日常生活中,狗咬人的事件频发,那么在狗咬人后,犬的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下面我给大家解析一下一、一般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只要其饲养或管理的犬只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需证明

34. 狗咬人悲剧升级为命案,养犬治理该如何筑牢安全防线?

35. 【北庭普法】烈犬咬死人,狗主人辩称“是狗咬的与我无关……”法院判了

36. 狗追人摔伤赔偿指南

37. 狗咬人赔偿案例

38. 流浪狗咬人,谁来买单?法律解析流浪动物伤人赔偿责任

39. 遛狗不牵绳,28万没了!狗咬人,上门理论,命没了!

40. 业主在小区内被狗咬伤,物业需要担责吗?

41. “狗咬人”的十种情况,法律责任一看就懂

42. 【文明实践】遵守法规,文明养犬,带您了解在北京养犬必学的那些法律知识

43. 小狗咬人,主人担何责?

44. 孕妇遭未拴绳狗追咬致胎停,1万赔偿为何被指荒谬?——法律视角解析动物侵权责任

45. 狗舔未出血伤口,疫苗钱该谁出?

46. 女童摸狗被狗咬,狗主人担几成责?

47. 卢氏案例

48. 宠物狗致人受伤,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49. 法律狠打“我的狗不咬人”的脸

50. 烈犬撕咬路人致其死亡,狗主人竟称

51. 养狗注意

52. 期待湖北警方打响新规施行狗咬人处罚第一枪!

53. 遛狗不拴绳已违法!即日严查,最高拘留10日+罚1000元,务必记牢

54. 💥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违法!

55. 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日

56. 下月起实施!遛狗不拴绳伤人,最高拘10天

57. 寿县人注意了,今天起遛狗不拴绳、不戴嘴套属违法行为!

58. 2026年新规遛狗不拴绳拘十日罚款1000!

59. 明日起,遛狗不牵绳、扰民违法,最高拘留10天罚款1000元

60. 遛狗不拴绳可处十日拘留及1000元罚款

61. 遛狗不拴绳最高拘留10天罚款1000元,下月起实施

62. 即将实施!遛狗不拴绳伤人,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63. 普法微课堂 | 北京养犬人注意!新规来了,遛狗不拴绳最高可拘十天

64. 遛狗不拴绳=违法!2026年起,拘留+罚款真来了

65. 明年起!遛狗不栓绳伤人,罚款!拘留!

66. 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新规来了

67. 温馨提示 | 本月起,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

68. 明年起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罚1千

69. 2026年起遛狗不拴绳真要追责!拘留罚款都可能 养犬人必看实测攻略

70. 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

71. 本月起,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

72. 养狗的注意了!明年起遛狗不拴绳违法,最高拘10天罚款1000元!

73. 今起遛狗不拴绳最高罚1000元拘10日,这个规定你知道了吗?

74. 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正式违法!拘留罚款新规落地养犬人必看

75. 下月起,遛狗不牵绳致使犬只伤人,拘留罚款!

76. 罚款或拘留!明年起,遛狗不拴绳违法

77. 2026养宠新规: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干元罚款+拘留 宠物主必看

78. 明年起,遛狗不拴绳或将罚款或拘留!

79. 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罚款1000+拘留10日!养宠人必看,这些坑别踩

80. 遛狗不栓绳正式入法!罚款拘留有标准,执行细则出台

81. 以前是违规,明年是违法!

82. 2026养犬新规落地!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安全措施有硬要求

83. 文明养犬倡议书

84. 文明养犬我们在行动,老工友开展文明养犬主题宣传活动

85. 1月1日实施!最高可拘10天罚1000元

86. 今年起,遛狗不拴绳致狗伤人,视情节可拘留!

87. 文明养犬共建和谐家园

88. 养宠新规来了!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违反者可被拘留!

89. 2026元旦养犬新规落地

90.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系列解读

91.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解读 |犬只伤人、饲养烈性犬可被拘留

92. 2026年1月起施行!文明养犬划红线,违规最高拘10天

93.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系列解读② |犬只伤人、饲养烈性犬可被拘留!

94. 加强犬只管理,防患于未然

95. 【文明主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

96. 全国人大代表喊话,养狗这些行为必须重罚!网友意见看着都是情绪

97. 【温馨提示】牵好“文明绳”,养犬“不掉链”!这些文明养犬知识请牢记!

98. 养犬人必看!这些行为已明确要罚

99. 关于养宠的法律知识,你了解多少?

100. 遛狗不拴绳,最高罚款1000元甚至拘留10天!元旦起实施

101. 文明养犬 依法管理——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养犬规定的解读

102. 养犬管理新规

103. 民法典: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104.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属无过错责任,宠物主人对饲养犬只未采取栓绳等约束措施致人受伤,即使人畜无实际接触,也应依法承担责任

105. 2026年起,遛狗不拴绳伤人,罚款!可拘留10天!

106. 【详情】狗咬人! 如何赔偿! 晋城一案件详情!

107. 山西长治“犬只致害引发命案”今日开庭!饲养责任、避险边界与刑责认定深度解析

108. 每日一答 | 宠物致人损害,民事赔偿之外,还可能面临刑责与行政拘留?

109. 宠物咬人,主人要赔多少钱?

110. 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致使犬只伤人,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111. 明年起,遛狗不牵绳伤人,最高拘留10天!

112. 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 问:邓律师,请问什么是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的核心属性与制定逻辑是怎样的?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常见分类有哪些? 答:一、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是有权机关(多为公安+农业农村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明确禁止个人/单位私自饲养的、具有高度危险性(攻击性强、剧毒、野性难驯等)的动物清单,是认定“禁止饲养危险动物”的法定依据,违反即触发《民法典》第1247条的绝对无过错责任 。 二、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核心属性与制定逻辑如下: 1. 制定主体:以地方政府/公安+农业农村部门为主(如广州、东莞等),国家层面有《野生动物保护法》配套保护名录作为补充 。 2. 认定标准:核心考量攻击性、毒性、野性、体型(如肩高超71厘米大型犬),兼顾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需求 。 3. 法律效力:名录是行政执法与司法裁判的直接依据,饲养名录内动物即属违法,致害时无免责/减责空间 。 4. 动态调整:可根据品种习性变化、社会意见等定期修订(如广州移出中华田园犬) 。 三、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常见分类如下: 1. 烈性犬类:比特斗牛梗、藏獒、杜高、卡斯罗、罗威纳等,含杂交后代,部分城市含超规大型犬 。 2. 剧毒/危险爬行类:眼镜王蛇、五步蛇、鳄鱼、巨蜥等 。 3. 保护类野生动物:虎、狮、熊、狼、鹰、猴等(《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私自饲养)。 4. 其他危险动物:毒蝎、黑寡妇蜘蛛等剧毒节肢动物 。 四、关键要点 1.地方为主:具体名录以当地最新公告为准,全国无统一品种清单 。 2.边界清晰:名录常附兜底条款(如“其他认定的危险动物”),避免遗漏 。 3.违法后果:饲养禁养动物可被罚款、没收;致害则承担绝对无过错责任,全额赔偿。#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禁止饲养危险动物名录 #邓明友律师

113. 注意:下月起!遛狗不拴绳伤人,最高拘10天!

114. 入库案例:“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适用规则

115. 恶犬撕咬路人致死,饲养者为啥会被追刑责?律师解读烈性犬饲养的“法律雷区”

116. 悲剧!烈犬咬死路人,狗主人“与我无关”?法院:判刑六年半!

117. 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政府出台史上最严养犬管理规定

118. 遗弃、逃逸动物致害责任认定要点。遗弃、逃逸动物致害责任认定要点 问:邓律师,请问遗弃、逃逸动物致害责任的认定要点是怎样的? 答:遗弃、逃逸动物致害责任的认定要点,围绕责任主体、致害期间、因果关系、归责原则与抗辩边界展开,核心是“无过错责任+四要件+实务举证与例外”,以下为实务关键要点: 一、责任主体认定(核心难点) 1. 原饲养人/管理人:需证明曾对动物有实际饲养或管理(如购宠记录、疫苗本、饲养照片、邻居证言等);遗弃(主动放弃)或逃逸(脱离管控)不免除责任 。 2. 排除规则:从未被饲养的野生动物不适用本条;已被新主体实际管控(如长期固定喂养、收留),责任一般转由新管控人承担 。 3. 举证责任:受害人需证明致害动物的原饲养人/管理人身份;无法查明时,长期投喂者可能被认定为管理人承担责任 。 二、“遗弃/逃逸期间”认定(时间边界) 1. 起始点:遗弃以放弃管控的意思表示+实际脱离为准;逃逸以动物脱离管控、原饲养人/管理人无法有效召回为准。 2. 终止点:动物被他人重新实际管控、被相关部门收容或死亡时,期间结束,此后致害与原饲养人/管理人无关 。 3. 关键判断:致害必须发生在脱离管控之后,且与脱离状态有客观关联。 三、加害行为与损害后果认定 1. 加害行为:动物实施的物理侵害(如咬伤、抓伤、冲撞、踩踏),行为与脱离管控状态直接相关。 2. 损害后果:人身损害(如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或财产损害(如财物损毁),需有医疗记录、鉴定报告、损失清单等客观证据支撑。 四、因果关系认定(链条清晰) 1. 损害由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的加害行为直接导致,无异常介入因素(如第三人故意逗弄)阻断因果链。 2. 举证要点:受害人需证明损害发生与动物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高度关联;原饲养人/管理人主张因果不成立需提供反证。 五、归责原则与抗辩边界 1. 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饲养人/管理人不能以“已遗弃”“无过错”“无法控制”为由免责。 2. 法定抗辩:仅能以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如主动挑衅、殴打动物)主张免责或减责,需举证证明。 3. 禁止抗辩:不可抗力、第三人过错(如他人放走动物)不能免责,但原饲养人/管理人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六、实务认定补充要点 1. 证据链构建:受害人应固定动物致害视频、伤情照片、医疗票据、寻找原饲养人/管理人的记录等。 2. 责任转承:动物被新主体管控后致害,由新管控人按《民法典》第1245条担责,原饲养人/管理人免责 。 3. 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适用更严格责任,几乎无免责空间。#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遗弃、逃逸动物致害责任认定要点 #邓明友律师

119. 狗在小区咬伤人,物业要赔钱吗?这份责任清单说清了!

120.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之养宠物篇

121. 罚款!拘留!邢台全市马上实施

122. 遛狗不栓绳 可能被拘留!

123. 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 问:邓律师,请问什么是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答:一、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指第三人实施有过错的行为(如挑逗、投喂、殴打、惊吓等) ,诱发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承担规则:被侵权人可选择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请求赔偿;饲养人/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该第三人全额追偿,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二、依据《民法典》第1250条,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需同时满足以下5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1. 致害主体适格:为饲养的动物,且存在明确的饲养人/管理人(对动物有实际管控力)。 2. 发生实质损害:被侵权人遭受人身损害(如咬伤、撞伤)或财产损害(如财物损毁),含直接损失与合理间接损失。 3. 动物实施加害行为:动物基于自身危险(如本能、受刺激)作出致害举动(如扑咬、冲撞、惊吓),非饲养人/管理人主动驱使 。 4. 第三人存在过错并诱发损害:第三人实施故意/过失行为(如挑逗、投打、惊吓、违规投喂等),直接激发动物危险致害;第三人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则不担责。 5. 双重因果关系成立:一是动物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二是第三人过错行为与动物致害有诱发因果关系,即第三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关键诱因,饲养人/管理人无最终责任(可追偿)。 #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 #邓明友律师

124.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第1247条:关于对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的规定

125. 2026年起,遛狗不拴绳违法,最高拘留10天,罚款1千

126. 下月起,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127. 烈犬屡次肇祸出了人命 狗主人辩称:“人是被狗咬死的,我没罪!”

128. 烈犬咬死人,狗主人获刑6年半:法律红线不容践踏

129.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理解与适用第1250条:关于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规定

130. 【文明养犬】北京文明养犬人必备指南:这些养犬法规您可得了解一下

131. 去串门被同学家里大狗咬伤,同学家拒绝赔偿还振振有词,该谁负责

132. 这些行为可能违法!文明养犬不“踩雷” | 复议申音

133. 天津遛狗不拴绳,最高罚款1000元!

134. 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承担规则。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承担规则 问:邓律师,请问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如何承担? 答:依据《民法典》第1250条,该责任承担规则清晰明确,核心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兼顾被侵权人救济与最终责任归属 。现具体阐述如下: 一、核心责任规则 1. 被侵权人选择权:可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请求赔偿,二者任选其一。 2. 饲养人/管理人责任:承担无过错责任,先向被侵权人赔偿;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全额追偿,无最终责任。 3. 第三人责任:承担过错责任与最终责任;被侵权人直接向其索赔的,第三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不得向饲养人/管理人追偿。 4. 责任形态: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只能获一次全额赔偿,不得双重受偿。 二、特殊情形调整 1. 饲养人/管理人自身也有过错(如未牵绳、未关笼):按各自过错分担责任,饲养人/管理人不得全额追偿,仅就第三人过错部分追偿。 2.第三人无过错:不适用本条,回归饲养人/管理人单独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则。 3.被侵权人故意/重大过失:可减轻或免除饲养人/管理人责任(第三人过错不影响该抗辩)。 三、维权路径要点 1. 被侵权人:优先选赔付能力强的主体索赔,尽快固定损害、因果与过错证据(如视频、证人、诊疗/维修记录)。 2. 饲养人/管理人:赔偿后立即收集第三人过错证据(如监控、证言、侵权行为记录),及时启动追偿程序。 3. 第三人:有证据证明无过错或被侵权人过错的,可抗辩或主张减轻责任。#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承担规则 #邓明友律师

135. 封丘人注意!下月起实施!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136. 【文明养犬】宠物粪便不清理算违法吗?一篇读懂北京养犬法律知识

137.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 问:邓律师,请问什么是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是指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违反饲养管理规定(如遛犬不牵绳、不戴嘴套等),未对动物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二、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主体: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有实际管控与照料义务者) 。 2. 违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地方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拴绳、未戴嘴套、未设警示、未规范圈养等) 。 3. 损害结果: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如咬伤、摔伤)或财产损害(如撞坏物品)。 4. 因果关系: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违规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5. 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不问饲养人/管理人主观过错,满足前4项即应担责。 三、责任减免 仅在饲养人/管理人能举证证明损害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时,可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 。#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邓明友律师

138. 遛狗不拴绳,最高拘10天罚1000元!

139. 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 问:邓律师,请问什么是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的核心构成要件有哪些?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的关键要点是怎样的? 答:一、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是指违反法律或管理规定,饲养烈性犬、毒蛇等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该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适用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无任何法定免责或减责事由(《民法典》第1247条) 。 二、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的核心构成要件如下: 1. 饲养主体: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动物有实际控制与管理能力者) 。 2. 动物属性:属于法律/规章明确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如烈性犬、剧毒蛇等) 。 3. 损害事实: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 。 4. 因果关系:损害由该危险动物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 。 5. 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饲养人/管理人不能以自身无过错、被侵权人有过错等主张免责或减责 。 三、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的关键要点: 1. 绝对责任:即便饲养人/管理人已尽安全管理义务,或被侵权人存在故意、重大过失,均不能免除或减轻责任 。 2.规范依据:《民法典》第1247条为核心条款,各地通常以名录明确“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范围 。 #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禁止饲养危险动物致害责任 #邓明友律师

140. 明年起!遛狗不拴绳伤人,罚款!拘留!

141. 2026年1月1日实施养犬新规 New Dog-Keeping Regulations to Take Effect

142. 恶犬咬人狗主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143. 【文明养犬】与养犬人息息相关!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犬条款解读

144. 动物致害责任总搞不清?一张表帮你理清何时赔、何时免责!

145. 北京养犬人注意!这些新法规不了解,可能违规受罚→

146. 在小区里被狗咬了,责任如何认定?

147. 文明养犬知多少?

148. 遛狗不拴绳?可罚款、拘留!即将实施

149. 2026年1月1日起!养宠新规来啦!违规最高拘留10天→

150. 不仅罚款还要拘留,法律“拴紧”遛狗绳 据央视新闻报道,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当下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宠物伤人隐患,新规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对于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警告,拒不改正则面临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或者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视情节轻重,将被处以警告、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 对于最为普遍的“遛狗不拴绳”等违规行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国家法律层面,不仅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查处职责,更明确了处罚范围和标准,让执法更加有章可循。而对于广大养宠人来说,文明养犬,将不再只是道德倡导,而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来源:新京报)

151. 到商店买东西时被店主饲养的狗咬伤,店主应承担何种责任?

152.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饲养动物致害责任 问:邓律师,请问什么是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一、饲养动物致害责任,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依法应承担的侵权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为以下四要件: 1. 致害物为饲养的动物:被人占有、控制、喂养的动物;野生动物保护区的动物等野生无主动物致害不适用 。 2. 存在动物的独立加害行为:动物不受外力强制的自主行为,含积极攻击(如狗咬人)、消极妨碍(如牛挡路致伤)、无接触风险(如追逐致摔);受驱使伤人属人的行为,不属动物致害 。 3. 有损害后果:他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且可量化 。 4. 加害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损害由动物加害行为直接或相当性导致(如被狗追摔致伤),排除无关介入因素 。#记录真实生活 #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律师普法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邓明友律师

153. 2026年起,遛狗不拴绳将构成违法行为,违规养犬人面临拘留及罚款

154. 盘点各地禁养犬种

155. 养宠必知⚠️动物伤人,主人要担责

156. 【文明养犬】下月起!遛狗不栓绳伤人,罚款!最高可拘留!

157. 未拴绳的大狗!|原创

158. 当 “狗咬人” 遇上 “邻里情”

159. 未拴绳大狗进店扑向女童!明年起,遛狗不拴绳可拘10天罚1000元

160. 关于公布《九江市城市管理区禁止饲养、携带危险犬只名录及标准》的通告

161. 【台法课堂】“狗咬狗”致损,责任由谁承担?

162. 文明养犬 | 从 “牵绳” 到 “净便”:文明养犬不是约束,是爱与责任的双向奔赴——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