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白人警官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私自翻越栅栏去查看现场;第二、白人警官是种族主义者,而且还在和某个白人女编辑的电话采访时被录音,录音里面白人警官不止一次提到nigger这个单词;第三、警方伪造了一只据说是死者穿在脚上的袜子,煞笔的是,袜子两边的血迹图形一模一样;第四、血手套,辛普森当时是戴着医用外科手套再戴血手套,所以穿脱都很困难,显得大小不对;第五、陪审团可不全是黑人,里面有白人,但是就这样,还是集体选择辛普森无罪,因为错放凶手的代价要比错杀无辜者的代价要小的多……
你这两句话就是矛盾的,“就是他做的”,“直接证据不足”。如果直接证据不足都可以随便定个杀人罪,那才是真正恐怖。建议去看下《十二公民》
相比于放走一个坏人,冤枉一个好人对社会的伤害要大得多,这就是必须坚持程序正义的意义
因为他的身份不一般,换个人就会不一样了
中国有很多类似白银案的问题,不能说哪种制度好与坏,只要有人就有漏洞
米帝乱点挺好的
就是他干的,警察弄巧成拙
昨天看了快播案,离法治远着呢
一般的律师,逻辑分析能力比得上顶级律师团队吗?另外也不要神化陪审团,陪审团就是协调办事机构。西方陪审团和咱们的集体领导,是同一种工作方式。
您是不是认为是律师在法庭能解决一切问题。好像这种案子法官都决定不了是陪审团吧。律师法官只能通过逻辑分析,具体事实影响陪审团的决定吧。
出现问题。可以公开探讨,比不允许妄议。那个更进步呢
但是法律是普通人能够在强大无比的锅架机器前仅有的可自保的武器,即使多数时间都无力无效
有钱能请好律师 vs. 再好律师钱够能当狗
加个条件:在能请得起好律师的前提下,宁愿错放一个,不能乱抓无辜。
如果大陆的拍成纪录片更震撼 可惜不可能 所以悲剧只会在生活中不断重复
当然很关键,白人警察承认血手套是他扔的
电视台播过一次这案件,说手套被血液浸泡后会小和硬,他又装傻,肯定戴不上
然而一个华人在美国因为欠物业费房屋被拍卖时持刀和警察对峙被击毙了………
一个黑人竟然可以在美国拿枪和警察对峙几小时不被击毙!
这个案件鼎鼎大名了,成就了“律师天团”!相对的迈克杰克逊“律师天团”也不错,但还是白给了。什么是资本国度呀,简直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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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白人警官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私自翻越栅栏去查看现场;
第二、白人警官是种族主义者,而且还在和某个白人女编辑的电话采访时被录音,录音里面白人警官不止一次提到nigger这个单词;
第三、警方伪造了一只据说是死者穿在脚上的袜子,煞笔的是,袜子两边的血迹图形一模一样;
第四、血手套,辛普森当时是戴着医用外科手套再戴血手套,所以穿脱都很困难,显得大小不对;
第五、陪审团可不全是黑人,里面有白人,但是就这样,还是集体选择辛普森无罪,因为错放凶手的代价要比错杀无辜者的代价要小的多……
你这两句话就是矛盾的,“就是他做的”,“直接证据不足”。如果直接证据不足都可以随便定个杀人罪,那才是真正恐怖。建议去看下《十二公民》
相比于放走一个坏人,冤枉一个好人对社会的伤害要大得多,这就是必须坚持程序正义的意义
因为他的身份不一般,换个人就会不一样了
中国有很多类似白银案的问题,不能说哪种制度好与坏,只要有人就有漏洞
米帝乱点挺好的
就是他干的,警察弄巧成拙
昨天看了快播案,离法治远着呢
一般的律师,逻辑分析能力比得上顶级律师团队吗?另外也不要神化陪审团,陪审团就是协调办事机构。西方陪审团和咱们的集体领导,是同一种工作方式。
您是不是认为是律师在法庭能解决一切问题。好像这种案子法官都决定不了是陪审团吧。律师法官只能通过逻辑分析,具体事实影响陪审团的决定吧。
出现问题。可以公开探讨,比不允许妄议。那个更进步呢
但是法律是普通人能够在强大无比的锅架机器前仅有的可自保的武器,即使多数时间都无力无效
有钱能请好律师 vs. 再好律师钱够能当狗
加个条件:在能请得起好律师的前提下,宁愿错放一个,不能乱抓无辜。
如果大陆的拍成纪录片更震撼 可惜不可能 所以悲剧只会在生活中不断重复
当然很关键,白人警察承认血手套是他扔的
电视台播过一次这案件,说手套被血液浸泡后会小和硬,他又装傻,肯定戴不上
然而一个华人在美国因为欠物业费房屋被拍卖时持刀和警察对峙被击毙了………
一个黑人竟然可以在美国拿枪和警察对峙几小时不被击毙!
这个案件鼎鼎大名了,成就了“律师天团”!相对的迈克杰克逊“律师天团”也不错,但还是白给了。什么是资本国度呀,简直大开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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