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们都是如何追星的?
相信点开这篇文章的你,喜欢看NBA,喜欢看足球,或者喜欢参与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也有的人虽天生不爱运动,但也爱看篮球,喜欢公牛队、湖人队,喜欢乔丹、科比,为什么?
因为,在这些体育偶像身上总能发现一些共同的特质:强大的好胜心,永不服输,超级自信,特别自律,能忍受万千诋毁,把胜利当成目标。而这些特质,共同吸引我们这些爱打球和不爱打球的人,因为我们有个共同特点:内心都有一个体育偶像。
科比有个绰号叫“曼巴”,源于他有从不退却,从不放弃,从不逃遁,忍辱负重,在困难中创造奇迹的精神,也就是“曼巴精神”。
他说过两句话,一是“反正总有人要赢,为什么不能是我?”强大的好胜心让他成了偏执狂。比赛中,手指脱臼了,当场接上继续比赛;三个手指受伤了,绑好,不下火线;跟腱断了,坚持罚完最后两球。这种斗志,贯穿着他整个职业生涯。失败了,下场更加努力;成功了,对胜利并不满足。对胜利的渴望让他一披上球衣就浑身充满能量,无人能敌。
优秀不一定靠天赋,优秀来自不断地重复,来自心底那份坚持。麦迪也曾说过:“我叫特雷西,这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字,我希望有朝一日它也能成为NBA的一个标志,一段传奇,这或许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但我坚信自己有为实现这个梦想而不懈奋斗的动力。”
我们的体育偶像,可能是乔丹,是科比,是麦迪,是罗斯......他们身上的各种品质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意义非凡,那么你最爱的球星又是谁呢?
科比——不是落幕 而是开始
识货App用户@虎扑JR1766344904
我还记得,你是励志作文里,沐浴过凌晨四点晨光的追光者;是赛场上熠熠生辉的明星;是即使手指断了,临时掰回来也要继续比赛的偏执狂;是面对非议、挑战眼睛眨也不眨的黑曼巴。
我知道,那都是你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自己……可抛下这些标签。你还是会宠着那五个女人的好父亲、丈夫。你会和GiGi一起探讨篮球技巧、即使你会被嘲讽说“教练不是那样教的”,你会和瓦妮莎在迪士尼玩的像两个孩子一样。你还是中国遇难时伸出援手的朋友,5000万捐款也代表了你对中国的认可,就像你说的那样:中国是你第二个家。你说mamba out。可现在我想说,也是数以万计的科蜜,我们想说:mamba never out。你一直都在,曼巴精神永存!这不是完美的落幕,而是更精彩的开始!!!
曼巴精神:达米安 利拉德
识货App用户@太_扯淡
他是一直被低估的球员
有人说他不是超巨
有人说他在开拓者不可能夺冠
有人说他那年进全明星靠的是一首rap
我说,他就是为大场面而生
身穿零号球衣,为终结而生
超远3分绝杀雷霆,“杀人”看表
48+9+10的数据,用科比的方式击败湖人,并喊出:this is for kobe
直到现在他依然践行着“我如果不在开拓者夺冠,我宁愿终身无冠”的承诺。一人孤守一座城,
这就是利拉德,这个浮华时代里的宝藏。
96黄金一代——艾弗森
识货App用户@阿使对方过后就哭了
96黄金一代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个脖子上纹着忠字的桀骜不驯的脏辫小子,你身高183和我一样。2001带领费城76人打进决赛,和OK大战那一年我8岁,还有和姚明一起入选全明星的佳话,直到费城交易到倔金一直到底薪加盟活塞亦或者是重返76人,直到2013年退役,属于艾弗森的费城国王时代过去了。“忠艾一生”!
我爱你Morant!
识货App用户@深处愁
莫兰特作为19年的榜眼秀,身高1.91臂展达到2米。犹记得当时灰熊和骑士的比赛,莫兰特差点骑扣乐福,技惊四座。莫兰特有巨星的风范,打球漂移,基本功扎实,球风华丽。左右手控球都很均衡。和尼克斯的一场比赛吐槽更衣室没热水让我感觉他还有点萌哈哈。我认为假以时日,莫兰特一定能成为艾弗森一样的经典。我今年17岁,莫兰特20岁,我想说:MORANT,余生很长,我陪你走!
属于罗斯的夜晚
识货App用户@要疯d
他是2008年的状元,他是历史上最年轻的MVP,他曾用不减速的变向和暴力扣篮赢得了不少人的心,他曾一人硬钢热火三巨头,他就是德里克·罗斯。然而伤病成为他最大的敌人,四次膝盖手术,让他已经不能像当年那样风驰电掣。
2018年11月1日,整个世界都为他送上祝福,不少人留下了眼泪。是的他回来了,他在明尼苏达演绎巅峰之夜。当他拿到50分那一刻,他回到替补席,拿起白毛巾,他哭了,哭得撕心裂肺,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情愫。由于比赛还要继续,罗斯红着眼睛回到场上,用一记盖帽绝杀了爵士,为里程之夜画上了句号。本场比赛罗斯全场首发出战,拿下生涯第一个50分。凭借一己之力以128比125险胜爵士。
赛后罗斯放声痛哭的画面成为了世界的焦点。那一晚玫瑰再次完美绽放,无比芬芳。
写给莺歌的一封信
识货App用户@虎扑JR1800979344
从湖人就开始喜欢莺歌,湖人的时候他还是个大男孩,惺忪的眼神似乎没有睡醒,修长的双腿手臂看上去瘦瘦的,笑起来真的很让我喜欢,可我不禁为你担心在这残酷的联盟这么生存啊……之后你球队每一次输球,球迷都大部分算到你的头上,我那时候真的替你不甘。
有一天,在某网站看到你穿西装的样子,我瞬间就被你迷住了,阳光散在你的身上,是少年的朝气,是少年的潇洒,是少年的希望,而我早已被你征服。
后来你去了鹈鹕,你仿佛被世界吸去朝日的阳光,我的大男孩,你手拿球衣的样子我真的感到心疼……当别人问起:你喜欢哪位球员?我都会回答到你的名字,可随即我就被嘲笑,莺歌?垃圾球员,菜鸡水货球员,我就会大声反驳道,与他争吵不休。
在我这里几乎没有一人喜欢你,你不要感到失望,我想让你知道,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嘲笑你辱骂你,我永远都是你的球迷,特别喜欢你的那种。
当你对战爵士砍下49分的时候,你就该向世界证明你不是水货!你不是一名普通球员,你是一名冉冉升起的新星,不应该被埋没。
莺歌,你永远不是水货,你给我了希望,我的世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希望都是因为你啊!
最喜欢的球星,莫过于欧文
识货App用户@穿拖鞋打球舒服
我是一个女孩纸,以前看着男孩们在球场打球,我很是羡慕,当时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打篮球,一定要打得比那些男的厉害!从第一次看欧文的比赛到买一双欧文的签名鞋到第一次模仿欧文的过人招式。
说实话,刚开始喜欢欧文是因为他那迷人的大眼睛和浓密的眉毛,哈哈哈最主要是因为篮球打的好。
顺便悼念一下科比和Gigi,希望他们在另一个世界继续打篮球!
偶像的力量,就是当你运动的时候,你发现自己就是乔丹、科比、梅西……你可以战胜一切,你能体验到胜利的滋味,你会激发你所有的能量,万众瞩目,成为自己的国王。
生命在于运动,即便坐在办公室,即便天生不爱运动,一旦有了体育偶像,你也是那个阳光灿烂,激情四溢,有强大的好胜心,永不服输,超级自信,特别自律,能忍受万千诋毁,把胜利当成目标的人。
当诺维斯基、韦德在镜头前说出“只怕哽咽得已说不出话”时,我在这一刻也成了“诺天王”,成了“闪电侠”,我要继续驰骋在人生的“球场”上,即便落泪,也不服输,因为我见过“凌晨四点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