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发布,12月1日起实施长险费率可调整,健康管理空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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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的《办法》共九章七十二条,主要从调整对象和主旨、产品规范与监管、销售与经营监管、健康管理与合作、信息技术与健康保险、扩大适用范围六大方面进行了修订,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可以将健康保险产品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和干预、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养生保健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并鼓励保险公司在医保合作中参与医疗控费,规范相关医疗行为。
其中最大亮点是,可在保险产品中约定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进行费率调整。“此前由于缺乏费率调整政策的明确支持,保险公司在设计开发医疗保险时,只能开发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6年内)的医疗保险产品,用停售老产品升级新产品的模式应对未来的医疗通胀和医疗技术进步导致的医疗费用高企。”平安健康险董事长兼CEO杨铮认为,长期医疗费率的调整,从根本上解决了保险公司先前开发长期产品的顾虑,解决短期险产品扎堆、同质化等问题。
此外,《办法》新增大量关于健康管理服务和合作的规定,进一步放开健康管理的比例限制,将健康管理费用在定价中的占比由支出类10%和咨询类2%统一提升至20%。
相比现行规定下,保险公司仅能将12%的保费收入用在健康管理服务上,大大限制了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施展空间。未来,如果这一比例能提高至20%,意味着将给保险公司的健康管理服务释放更大的发展空间。

保险公司对 健康类费用补偿产品的推出还是特别的谨慎 ,因为目前国内保险意识普遍落后,销售队伍素质普遍欠缺,带病投保,不如实告知,事后维权式“碰瓷” 导致保险公司很难控制理赔率。 所以 普遍把报销门槛提高,例如一万元门槛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