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街拍侵权吗?什么情况能索赔?一文讲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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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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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凡是公共场所行为怪异的人和举动,你都要看看旁边是否隐藏着一个摄像头,如果你不想变成别人涨粉的素材,最好让他自娱自乐自生自灭。#满谈生活#很多网红和自媒体为了博取眼球、快速涨粉,早已放弃了内容创作的底线,把公共场所当成了流量秀场,将普通路人当作免费的拍摄道具。 这些被偷拍的视频,未经当事人同意就被公之于众,不仅侵犯了路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甚至利用路人的善意和同情心,设计恶意剧本,让路人遭受网络暴力,生活被无端打扰。

2. 饭圈文化中代拍行为一直饱受争议,而节目中,“昕技术”涉及代拍等行为也引发讨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指出,“昕技术”的代拍行为侵犯公民肖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即便是公众人物、明星艺人,未经许可,尤其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拍摄及出售照片,同样构成侵权。明星作为公民,肖像权也应当受到保护。侵权方应承担停止侵害、删除照片、赔偿损失等责任。被侵权方可主张每张图片500至5000元的赔偿。法律划清肖像权边界,让尊重成为底线。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最高人民法院的微博视频

3. #私生代拍是一种侵权行为##大侦探#本期合议庭直击直播乱象与饭圈问题,最高法法官明确表态:代拍属于侵权行为,未经同意拍摄并以营利为目的公开他人肖像,即便对象是公众人物,也已构成肖像权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抵制代拍私生,守住法律与边界。

4. 刚刚收到了@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官方微博 的一个投诉,不知道是不是@肖战工作室 授权的。如图。 这篇文章,对北京卫视春晚肖战《岁岁年年》节目的收视率进行监督,并且批评了某些造假行为,行使了影评人剧评人综艺晚会评论人的数据监督责任。 九泽这边投诉的是侵犯肖战肖像权。我呵呵了。 呵呵以下几点。 第一点,除了肖战的肖像权,也没啥好投诉的了吧,是不是正面印证了本文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点,文章配发的肖战图片,是肖战工作室官方公布的肖战北京卫视春晚图片,您官方公布出来,媒体工作者们不让用,这要是让全天下的媒体工作者们都知道了,肖战同志是不是要被所有媒体工作者“谢绝使用”。 第三点,《民法典》第1020条第(二)项规定,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第999条也明确,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肖像。 本文行使的,正是对北京卫视春晚上肖战《岁岁年年》真实收视率数据的舆论监督!但凡律所的同志们略微懂一丁点常识,都拉不下脸来搞这个见不得光的投诉吧?

5. 朱一龙#朱一龙申请强执黑粉致歉##丑化朱一龙黑粉被判赔#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朱一龙与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公告显示,被告在其发布微博中使用原告面部肖像图片,清晰反映原告的外部形象,具有可识别性,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其面部黑色块状胡子有较为明显的P图痕迹,对原告具有丑化意义。法院判决李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朱一龙经济损失5000元、维权成本2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上述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朱一龙申请强制执行。

6. 6月2日,张杰工作室发文:近期,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大量针对张杰先生的恶意造谣、歪曲事实、人身攻击及引战拉踩等不良信息,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化、集中化、持续化传播特征。部分账号通过断章取义、恶意剪辑、拼接混剪、捆绑其他艺人、在无关艺人评论区反复关联炒作等方式,对张杰先生进行有组织、有预谋的抹黑攻击,意图误导公众认知,煽动群体对立,严重侵犯张杰先生的名誉权、肖像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清朗生态,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方严正声明如下: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非造谣自由、抹黑自由,更不能成为协同攻击、恶意引战的借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公然侮辱他人、散布谣言、寻衅滋事等行为,均属违法侵权,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构成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严正警告所有侵权主体: 1. 立即停止一切针对张杰先生的造谣、抹黑、攻击及炒作行为; 2. 立即删除所有侵权内容、不实言论、恶意剪辑视频及相关传播素材; 3. 主动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停止相关侵权内容的组织性传播与跨平台扩散。 若相关主体拒不整改或继续侵权,我们绝不姑息,将以零容忍态度追责到底。目前,法务团队正全面开展线索核查、证据固定等工作,后续将依法采取一切合法维权措施,追究侵权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坚决维护张杰先生的合法权益与人格尊严。

7. 2026年4月5日,易烊千玺工作室发布严正声明,指出某平台多部AI生成剧集未经授权盗用其肖像及声音用于商业牟利,已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责任。

8. //@一芋也:该视频未经授权使用AI技术生成了可清晰识别为演员成毅的肖像形象,并通过发布视频获取流量和商业利益。此行为已严重侵犯了成毅先生的肖像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抖音社区规范,请求平台立即下架相关视频,并对该账号进行相应处理。

9. //@子回頭是浪:期待一个好结果!//@七海Christ来自海拉鲁大陆:我已委托赵律师团队帮我进行诉讼,所有在这件事件里作恶的人,法庭见//@赵一婕律师:当事人肖像及面部特征遭短剧平台、制作方擅自盗用并恶意丑化,权益严重受损!我方律师团队已正式接受案件委托,全面介入该案维权办理,依法追究侵权方法律责任,坚决捍卫当事人人格尊严与肖像合法权益#女模特被ai短剧盗脸成丑角# #赵一婕律师团队#

10. 【#杨紫维权进展#】#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刊登@杨紫 与上海送美邻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送美邻公司在其运营的视频账号中使用了杨紫的肖像照片和姓名,构成对杨紫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法院判定被告公司公开向杨紫道歉。判决生效后,被告公司逾期未履行致歉义务,杨紫申请强制执行。

11. 【街拍的味道】2026年1月(上)

12. 李现澳门扫街被路人警告李现澳门扫街被“警告”?这波反应也太圈粉了!刷到李现澳门扫街的路透,当场被这个接地气的顶流戳中笑点与好感点。画面里他穿深色外套配小白鞋,攥着相机专注拍街头烟火气,阳光打在侧脸上氛围感拉满。结果正调参数呢,突然被路人“警告”:“照片得删掉,不然要报警!” 原来是澳门不允许随意进行“玛格南”式拍照,纯属合规提醒。拍戏时是《亲爱的,热爱的》《去有风的地方》里的鲜活角色,私下里是爱用镜头记录小确幸的普通人。不炒作不端着,被提醒都这么温柔松弛,这才是艺人该有的样子吧~ 娱圈咖啡喵的微博视频

13. 赵丽颖#侵权赵丽颖品牌方道歉##两公司侵权赵丽颖公开道歉#天眼查App显示,12月19日,法院刊登广东上影蓝鲸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噢美丽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向赵丽颖的致歉公告。公告显示,上述两家公司未经赵丽颖许可,使用赵丽颖的肖像及姓名用于“噢美丽”品牌商业宣传,构成共同侵权。法院认定上述行为侵犯了赵丽颖的肖像权、姓名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上述公司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向赵丽颖表达诚挚的歉意,并郑重承诺已停止一切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并保证不会再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14. 【#陈丽君维权获赔3万#】#何某长期骚扰陈丽君私人生活#企查查APP显示,近日,法院公告@陈丽君_点绛唇 诉何某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长期在社交平台发布针对陈丽君的侮辱言论及不实信息,非法获取陈丽君及其亲属的联系方式,长期发送短信、验证信息、打电话等骚扰陈丽君私人生活,且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肖像进行贬损,上述行为侵犯陈丽君的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法院判令被告向陈丽君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维权合理支出、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万元。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按要求公开致歉,法院特公布判决主要内容。

15. 【街拍的味道】2026年2月(上)

16. 邂逅街头女神:3分钟街拍速成指南,捕捉她的致命魅力

17. 在网上发帖不点名,只用“某某”或姓名字母缩写,就可以“安全吐槽”吗?设置“抽奖”活动,引导他人转发评论,是互动还是“带节奏”?近日,北京四中院审理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法院认定为侵权并承担责任

18. @围脖侠 @娱乐生态观察站 @微博管理员 该视频未经授权擅自利用AI技术对艺人的面部特征及声音进行合成与二次创作,并生成了让人不适的低俗涩情画面。这一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同时通过捏造虚假亲密关系恶意丑化、贬损艺人形象,严重侵害其名誉权。此外,该内容也违背了微博《社区公约》以及近期平台关于整治AI生成侵权内容、打击涩情低俗信息的相关规定。请平台尽快核实,对该侵权视频予以删除,并对发布账号依法依规作出处罚。谢谢。

19. 【街拍的味道】街头摄影的核心:不是随便拍,是在混乱中寻找秩序和节奏

20. 【离谱!#用AI伪造病历1个月敲诈4家餐厅#】#男子把网友病历改成自己的恶意索赔# 近日,上海杨浦警方破获一起利用AI伪造病历实施敲诈的案件。嫌疑人杨某谎称用餐后吃坏肚子,并出示了医院就诊记录、医疗发票,要求商家赔偿2000元医疗费,否则就持续投诉曝光。警方调查发现,杨某根本没有就医记录,所谓的就诊记录,是他用AI篡改网友发的图片,生成一套虚假病历与发票。自去年11月第一次索赔成功后,一个月内,杨某陆续以同样的方式向4家餐厅索赔,提出的金额也一次比一次高。截至案发,杨某非法获利2500元,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农频道的微博视频

21. 【#律师解读开除偷拍男生学籍法律依据##律师解读偷拍他人隐私法律责任#】近日,南京审计大学一研究生在学校内偷拍女生裙底一事,引发广泛关注。5月12日,南京审计大学通报称:我校学生顾某某在校内偷拍他人隐私情况属实,情节严重。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给予顾某某开除学籍处分。此外,有网帖爆料,该学生此前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拟录用为公务员。对此,江苏税务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正在调查核实此事,会按规定处理。偷拍女生裙底,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开除偷拍学生学籍,法律依据是什么?偷拍对考公有什么影响?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主任尤金堂律师的专业解读!1.偷拍女生裙底,在法律上属于什么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益?尤金堂:顾某某偷拍女生裙底的行为,不仅性质恶劣,而且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被侵权女生有权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同时,该行为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或将影像进行贩卖、传播,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刑事犯罪。2.高校开除偷拍学生学籍,法律依据是什么?需要怎样的正当程序?尤金堂:南京审计大学对顾某某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校规依据,核心前提是学校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包括“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南京审计大学认定顾某某的行为“情节严重”,是适用此项规定的关键。同时,学校自身的《南京审计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作为经合法程序制定的校规,只要其内容不与上位法冲突,即可作为具体处分的直接依据。程序合法性是决定处分效力的关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开除学籍处分必须履行严格的程序:事前告知与申辩:学校在作出决定前,必须告知顾某某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集体决策与合法性审查:开除学籍决定须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并应当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送达:处理、处分决定以及处分告知书等,应当直接送达学生本人,学生拒绝签收的,可以以留置方式送达;已离校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送达;难于联系的,可以利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等以公告方式送达。3.这类行为对考公有什么影响?取消录取公务员的依据是什么?尤金堂:顾某某的公务员拟录用资格极大概率会被取消。其行为虽未直接落入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明确列举的禁止录用情形,但严重违背公务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录用基本原则。招录机关可依据该条款兜底规定及公务员政治审查标准,认定其道德品行不符合公职人员录用要求,进而依法取消其拟录用资格。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第七条,招录机关需全面核查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等综合表现。偷拍他人隐私属于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可直接认定为道德品行欠佳;该办法第九条也明确,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招录机关在公示期或政审环节查实此类问题后,可依据考察结论和现行规定作出取消拟录用资格的决定。该行为属于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范畴,具有合理行政裁量属性。只要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依据充分、履行告知及听取申辩等正当程序,该取消决定即具备稳固的法律效力。(全媒体记者 邹星宇 视频 郝雅欣) 法姐讲法 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22. 一、法律依据(《民法典》核心条款) - 第1018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可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 - 第1019条(关键): - 禁止丑化、污损、AI伪造等侵害肖像权 。 -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无论是否营利) 。 - 肖像作品权利人(如摄影师)也无权擅自发表、复制、出租他人肖像 。 二、常见侵权情形(带货/短视频高发) - ✖ AI换脸/合成:把他人脸换到带货视频、广告、表情包。 - ✖ 盗图商用:直接用他人生活照、买家秀、模特图做产品宣传。 - ✖ 未经授权出镜:路人、员工、客户被拍进带货视频并发布 。 - ✖ 恶意P图/丑化:修图抹黑、恶搞他人肖像用于引流 。 - ✖ 声音盗用:未经许可用他人声音配音带货(参照肖像权保护) 。 三、不侵权的“合理使用”(严格限定) - 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 。 - 新闻报道不可避免使用(如发布会、公益活动) 。 - 国家机关履职(通缉令、公务记录) 。 - 展示公共环境,路人仅为背景、非主体 。 - 维护公共利益或本人权益(寻人启事) 。 四、法律后果(轻则删稿,重则赔偿) - 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删除内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 赔偿损失: - 财产损失:按侵权获利或授权费计算 。 - 精神损害:情节严重可主张(如侮辱、恶意传播) 。 - 行政/刑事:情节恶劣(如诈骗、色情)可被处罚,甚至涉刑。 五、带货/AI视频避坑要点 1. 必授权:用他人肖像/声音前,签书面授权(用途、范围、期限、报酬)。 2. 不盗图:产品图、模特图优先用自有/正版授权素材。 3. AI合规:生成视频不用真人面部,或获本人书面同意;标注“AI生成”。 4. 慎街拍:路人入镜必须征得同意,否则裁剪/模糊处理 。 六、被侵权怎么维权 1. 固定证据:截图、录屏、保存链接、公证。 2. 发函要求:删除、下架、道歉。 3. 平台投诉:举报侵权,要求限流/封号。 4. 起诉索赔:主张停止侵害+赔偿(财产+精神)。 一句话记住:肖像权保护不问是否营利,只要未经同意使用,就可能侵权。 要不要我给你一份可直接套用的《肖像权使用授权书》简易模板?

23. 注意!“街拍”可能侵权

24. 【148说】第202期---社交媒体发布他人照片,是否构成肖像权侵权?

25. 街拍必看:镜头有边界,光影有底线(摄影人必读)

26. 街拍是侵权吗

27. 民法典第1019条深度解读:你的肖像权,AI换脸也不能侵犯!

28. 【以案释法专栏】演员李现“扫街”被警告,街拍能随便拍吗?

29. 肖像权侵权如何认定?资深律师用真实案例拆解维权关键点

30. “镜头自由”|如何看待未经许可拍摄

31. 街拍 当前确实存在不少不规范的街拍行为,这类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触及法律红线,目前已经形成了比较明确的规范要求和治理方向,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了解: 一、常见的不正规街拍行为 1. 未经同意拍摄传播:多数不正规街拍都存在这个问题,拍摄者在路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拍摄完成后不征得对方同意就直接将照片、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部分街拍者哪怕已经被路人明确拒绝拍摄,依然会尾随跟拍,持续侵权。 2. 恶意聚焦隐私部位:部分别有用心的街拍者会刻意将镜头聚焦在年轻女性的隐私部位,甚至专门采用低角度仰拍等方式刻意拍摄走光画面,打软色情擦边球,还有人会将这类照片搭配侮辱性、挑逗性文案传播,严重侵犯他人权益。 3. 超授权非法商用牟利:不正规街拍很多围绕商业利益展开,即便部分拍摄获得了路人拍摄同意,后续也会超出授权范围使用:比如将照片拿去参加摄影展、印制成画册售卖,或是打包转卖给灰色街拍网站,或是靠街拍内容吸引流量后接广告带货,通过侵权内容获取经济收益,甚至已经形成了偷拍-传播-牟利的黑色产业链。 4. 恶意配文侵犯名誉:部分传播者会给街拍照片配上恶意、低俗的标题文案,引导公众对被拍摄者产生负面评价,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比如给正常穿搭的路人配上贬低性标签,导致被拍摄者遭受网络调侃和质疑,侵犯他人名誉权。 二、不正规街拍的法律性质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为街拍划定了明确红线,不正规街拍根据情节不同,会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1. 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除合理的新闻报道等情形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法律明确禁止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不正规街拍只要符合侵权要件,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者删除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等相关权益损害。 2. 行政违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 刑事犯罪风险:如果不正规街拍内容传播范围广、侵权情节严重,或是利用低俗色情街拍内容传播淫秽信息牟利,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三、如何规范街拍行为 治理不正规街拍需要多方合力,不同主体可以从以下方向 #睡货 #吃货#宅货#呆货

32. 【普法小贴士】街拍会涉嫌侵权吗?

33. 李现扫街被警告,路人反击:删照!

34. 【提醒】民法典时代,你的肖像红线在哪里?

35. 图个说法|未经同意的街拍侵犯肖像权吗?

36. 你的镜头可能正在侵犯他人权利

37. 太美了!2023年索尼世界摄影大赛公开赛街拍组入围作品欣赏,告诉你街头摄影必须知道的一些注意事项

38. 在公共场所进行直播、拍摄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9. 玩数圈71% 用户认为 “商用才算侵权”,街拍的隐私边界,到底该怎么划?

40. 冯鑫、朱承基、林恩同:关于见义勇为者使用被救者肖像的责任认定的法律检索报告

41. 【提醒】公众号用明星照片,看似“白嫖”实则“踩雷”

42. #吃喝玩乐分享计划 #云南人能歌善舞不分年龄 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照片作为AI素材,本质是“盗图”,法律红线非常清晰。 ⚠️ 核心雷区 肖像权:只要AI生成物能识别出特定人(哪怕画风变了),未经同意即侵权。 民法典已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前提,发朋友圈、做表情包都可能赔钱。 名誉权:若生成低俗、恶搞或虚假内容(如换脸到不雅视频),直接构成侮辱诽谤,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隐私权:使用非公开照片(如私密照、证件照)作为训练集,侵犯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 🛡️ 自保指南 商用必授权:想用明星或素人照片,必须拿到书面肖像权授权。 私用要低调:仅供个人欣赏,严禁公开传播。一旦发到群里或社交平台,侵权即成立。 拒绝恶搞:切勿将他人照片用于生成负面或敏感内容,极易引发诉讼。

43. 【漫“话”说法】厘清肖像使用边界 守护人格权益尊严

44. 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也侵权吗?

45. 肖像权 在美国,街头拍摄通常是合法的。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公共场所拍摄肉眼可见的事物(包括人、建筑和警察执行公务)是一项受保护的权利。 核心法律原则公共场所无隐私期待。如果将带有清晰人脸的照片用于商业广告(而非艺术创作、新闻或个人分享),必须获得当事人的“肖像权授权书”。#肖像权 #街头摄影 #肖像权授权书 #肖像权侵权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街拍

46. 观《中国民法典》人格权:(70)肖像权——肖像人格利益有其合理使用情形

47. “典”亮生活 |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8. 民法典适用大全~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49.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获利,这种行为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 哔哩哔哩

50. 【茸宝说法】街拍?偷拍?关于侵犯肖像权这件事,您都理清楚了吗?

51. 《随手拍、扫街、街拍的区别》

52. 韬安说 | 从明星到素人:AI偷脸乱象中的肖像权侵权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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