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一个会影响所有计划夏末、国庆海岛游的事。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几乎同一时间,广州海事法院公布了一起案子:一家广州公司组织19人登上一座无人岛玩桨板、浮潜、海钓,被惠州海警罚了11万元。公司不服,说自己"不知道违法",一路起诉到法院,最后以主动下架宣传、发布行业自律倡议收场。
先看这单生意的账:19名游客,线上"众筹"招募,每人收278到378元,总共6332元。处罚结果是:没收违法所得6332元,再罚款11万元。微博罚没比大约是1比17。
庭审时公司的辩解,其实就是这个行业里大多数人的想法——“网上那么多团队都在做,为什么只罚我们?”“组织户外运动怎么就成组织旅游了?”“第一次做,生态也没看出明显破坏,是不是可以不罚?”
法院的回应很明确:2010年施行的《海岛保护法》写得清楚,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开展旅游活动;擅自组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到20万元罚款。新华网微博组织10到20人对应8万至14万的裁量区间,11万不算顶格。微博"不知道违法"不能免责——大辣甲岛上本来就立着保护区警示牌,网上也有官方禁游通告。
再说和普通游客关系更近的一层:组团要被罚,那自己私下去呢?答案同样是违规。未经批准登上无居民海岛,会被执法部门驱离。新华网而且岛上没有救生设施、没有医疗点、信号时有时无,碰上涨潮、台风外围或者浮潜出状况,救援难度极大。微博花两三百块钱,买的是一个"出了事很难被救到"的风险。
为什么今天特意说这件事?因为顺着查了一圈平台发现,这个案子里的岛,攻略到现在还在更新。
涉案的岛是惠州大亚湾的大辣甲岛——国家在册无居民海岛,同时位于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微博

但在小红书上,“大辣甲岛浮潜攻略”“荒岛露营组队"一直没断过:7月有人发"勇闯深版马尔代夫”,5月有人在3号沙滩露营,8月初还有惠州小辣甲岛"包船组队、还差2人"的招募帖。小红书小红书就在8月18日,还能刷到"虎头屿8.29出发,最多八人,一起拼船"这样的新帖。小红书

法官后来登岛实地勘验,看到的是:岸边植被退化、土壤裸露,塑料瓶和食品残渣散落海滩,近岸水面漂着污染物。微博这些就是"出片"留下的东西。
这不是孤例。把近两年公开报道里的"登无人岛"事件放在一起看:
广东惠州大辣甲岛:组团游被罚11万,《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广州海事法院公布了这起非法组织无居民海岛旅游行政处罚案。微博
福建漳州南碇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拥有规模罕见的玄武岩柱状节理,包船登岛被央视曝光时,岛上已经出现"垃圾天坑",当地随后介入调查。新华网
浙江宁波乔木湾岛:短视频博主擅自占岛直播"荒岛改造",违规搭建5处建筑,被海警查处,律师分析其可能同时面临行政、民事、刑事三层责任。新华网

三地三座岛,路径几乎一样:社交平台攻略引流→包船、组队承接→岛上留下垃圾→监管查处。《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之后,这条链只会收得更紧。
评论区现在吵得最凶的是:11万到底重不重?一边认为违法所得才6000多,罚掉近20倍,对创业小公司太狠;另一边认为生态破坏不可逆,不重罚根本刹不住。把裁量基准摊开看:2万到20万是法定区间,11万落在中间,并不离谱。真正该算的是另一笔账——植被退化、垃圾清运、潜在的搜救成本,最后都是公共资源在买单。
落到实操。如果你夏末或国庆正计划海岛游,付款前花一分钟核三件事:
第一,是不是有居民海岛。普陀山、涠洲岛、南澳岛、东极岛、外伶仃岛这些热门海岛目的地,都有常住居民、固定班船和正规运营,正常玩没问题。如果某个"小众岛"无人居住、没有班船、没有运营主体,基本可以劝退。
第二,有没有官方开放依据。合法可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要走规划确定、申请公示、审核审批整套程序,经营性用岛还要招标、拍卖、挂牌并缴纳海岛使用金。新华网你报的产品拿不出任何一项,就说明这座岛根本没开放旅游。
第三,看话术。产品描述里出现"无人岛"“荒岛”“秘境登岛”“包船偷上”“避开管理”"众筹组队"这些词,直接划掉——正规开放的岛,不需要偷着上。

另外两个提醒:已经报了这类产品的,一旦中途被查处或驱离,交的费用属于违法所得,很难追回,合同和保险也可能无效;想玩海也不必非盯着无人岛,正规运营的海岛和滨海景区,浮潜、桨板、环岛一样能满足,没必要为一个"小众"标签去背法律和安全双重风险。
后续可以盯三个信号。一是平台对违法攻略的清理,判决书里已经点名社交平台上攻略比比皆是,清理是迟早的事。微博二是沿海省份陆续公布的无居民海岛可利用名单,哪些岛能合法去,以名单为准。三是法典施行后同类处罚案例的密度,如果变多,现在这些组队招募只会越来越少,看到了也建议顺手举报。
最后一句:海上有无主的幻想,没有无主的岛。为"小众无人岛"掏钱之前,先把这三件事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