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扫街的朋友,有没有觉得最近风向有点不对。
8月18日,微博上了一个热搜:#明星公开发图是否该给路人打码#。起因是有网友发现,明星晒出的街拍合照里,路人的正脸被原样放了出来,评论区的高赞观点很一致:民法典肖像权保护不分盈利与否,清晰人脸随便公开就有侵权隐患。微博吃瓜的话这是明星的事,但对咱们这种常带着相机出门扫街、偶尔还想挑几张发社交平台的人来说,这个话题其实是冲着我们来的——连有公关团队和法律顾问的明星都被催着打码,普通扫街爱好者的发布红线到底在哪?
这次干脆把它一次说清楚。
这三年,扫街环境的收紧有目共睹
把近几年的扫街争议按时间排一排,趋势很清楚。
2023年6月,成都太古里“牵手门”发酵后,记者在太古里商业街多处看到“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肖像权”标识,戴袖章的工作人员见到街拍会上前交涉,商拍要发自媒体账号还得提前申请。微博而且太古里早在2019年就发布过街拍注意事项,现场有专人劝导。微博
知乎上有两个老问题,光看阅读量就知道这类事有多受关注。一个是“为什么我总觉得很多所谓的扫街图片都是垃圾?”,阅读超过224万。知乎另一个是被摄者冲上来一秒钟抢走相机砸烂、到底谁对谁错的讨论,阅读超过255万。知乎
2025年4月,上海女教师怒斥街头“偷拍老法师”引发热议,律师公开解析街拍的法律红线:偷拍路人隐私最高拘留10日。微博到了今年8月,关于“老法师”专拍女性敏感部位是艺术创作还是偷拍侵权的讨论又热了一轮,有回答直接说,这种现象在北京三里屯和上海武康路是很多的。知乎也就是说,公共舆论对扫街的讨论早就越过审美层面,进入了法律和伦理层面。这不等于不能拍了,而是发布之前,得先搞清楚游戏规则。

三大误区,多数人至少踩中一个
圈子里流传的说法很多,最容易误导人的有三个。
误区一:“我不赚钱,就不算侵权。”这是旧《民法通则》年代的印象。民法典第1019条写得很明确: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盈利早已不是侵权的构成要件。知乎热搜里的高赞观点强调的也是同一点:保护不分盈利与否。
误区二:“公共场所拍了没事,发了也没事。”拍摄和发布是两个行为,风险主要集中在“公开”这一步。民法典第1020条确实留了“合理使用”的口子: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在必要范围内使用,或为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使用,可以不经同意。但注意——“个人学习、艺术欣赏”不覆盖发到网上,“新闻报道”指的是新闻机构,不是个人账号。照片一旦发上微博、小红书、B站,行为性质就是“公开”,原则上就要回到同意这条路上来。律师在点评公共事件时也说得直白:街拍未经过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微博
误区三:“打了码就万事大吉。”打码解决肖像权,不一定解决隐私——衣着、地点、行为组合起来能定位到具体的人,风险依然存在。反过来,把每张脸都打码,扫街作品的人文价值也归零了。所以真正的问题不是“打不打码”,而是按照片的内容和用途来决定。这次话题讨论里有一种很有代表性的意见:路人肖像权理应受到保护,公开传播尽量打码,既尊重普通人,也避免给无关者带来困扰。微博打码是兜底手段,不是唯一手段。
其实很多能传开的扫街作品,根本不靠正脸——剪影、背影、倒影、光影,这些构不成“肖像”的元素,照样能让一张照片立住。

记住“一张照片的三个阶段”,边界就清楚了
法条嫌抽象的话,按一张照片的生命周期来想。
第一,拍摄时。公共场所的一般拍摄本身风险不高,真正的红线是偷拍隐私部位、裙底这类行为——那是侵犯隐私,归治安管理处罚法管,性质和肖像权完全不同。街头被质问,先把相机放低、解释,必要时当场删除。知乎那个砸相机的问题下,高赞回答说得直白:拍的人最多是肖像权侵权,冲上来砸点东西,那可就是妥妥的故意损坏财物罪了。知乎但别把这句话当护身符——为一张照片升级到冲突,对双方都是完全不对称的成本。
第二,存储时。只拍不发、留着自己欣赏,正好落在第1020条“个人学习、艺术欣赏”的范围里,基本没有风险。多数扫街爱好者的内存卡,其实就是这个状态。
第三,发布时。真正的风险集中在这一步。点发布之前问自己三个问题:认得出这个人吗?清晰正脸、特征明显的衣着加特定场景,都算认得出。发到哪去?个人作品集、小范围分享、平台公开传播,容忍度差别很大。商不商用?卖图库、品牌合作、有奖金的征稿,凡是涉及商用,都要先拿到书面授权,没有例外。第一个问题答案是“认得出”又拿不到同意时,只剩三条路:打码、裁切避开、不发。特殊场景再多一层谨慎:未成年人(需监护人同意)、医疗执法现场、容易被认出的摊贩和务工者——拿不准就别发,或者打码。
在街头被质问,怎么办
B站有条讲扫街的视频叫《扫街时胆小如鼠?看完之后让你如狼似虎》,播放超过48万、收藏1.3万,很多人的扫街第一课是心理建设。哔哩哔哩但今天想补一句:勇气和对抗不是一回事。

老扫街党总结的标准动作其实很朴素:对方表示不适,先停拍,解释是个人创作记录;对方要求删除,就删——损失的只是一格画面。真正高风险的操作,是边拍边争辩“我在公共场所有拍摄自由”。道理上也许辩得赢,情绪和场面上全输,一旦升级,器材和心情都得搭进去。
最后说点现实的
从公开案例看,绝大多数扫街肖像权纠纷止步于投诉、下架、道歉。民事侵权的原则是“不告不理”,当事人不愿意折腾的话,多数人并不会真的起诉。知乎但注意,“多数不会”是概率,不是规则。平台投诉的成本是一件作品加一条账号记录,舆论吵架的成本是“那个扫街的”这个身份标签。
人文扫街真正的资产从来不是运气,是路人愿意给你的信任。发布前把这条线管好,不是因为怕,而是为了这个爱好还能体面地、长久地玩下去。
最后问一句:你发布扫街作品时,会给路人打码吗?评论区聊聊你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