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观点认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不再享有误工费赔偿,这一司法判例打破了常规认知,明确了只要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实际收入减少,超龄人员依然有权获得误工费赔偿,为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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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并非劳动权的终止界限
误工费认定核心在于实际收入减少而非年龄
65岁受害者在交通事故中获得误工费支持
法院通过体貌特征与证据综合认定劳动能力
精华内容
法律对劳动权的保护贯穿公民成年后的全生命周期,年龄数字不应成为维权的拦路虎。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65岁的杨某某在交通事故中被快递车撞伤,对方负全责。杨某某起诉索赔14.4万余元,其中包含误工费。承保的某财险深圳公司辩称,受害人已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不应支持误工费用,请求驳回不合理诉求。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已满60周岁的老年人是否还能主张误工费?保险公司依据“退休年龄”这一硬性指标试图切断赔偿路径,认为老年人不再具备劳动资格,因此不存在“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
法院判决
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4万余元,包含误工费。保险公司上诉后,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明确指出,不能仅凭年龄否定劳动权和获取报酬的权利,支持了受害人的合理诉求。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法定退休年龄旨在赋予劳动者休息权,而非禁止劳动。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结合杨某某的体貌特征、事故路线及村委会证明,法院确认其具备实际劳动能力。只要有误工事实和收入减少事实,就应支持赔偿。
此判决确立了劳动权不受年龄限制的原则,有力维护了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它提醒社会,误工费的实质是对实际损失的补偿,而非对年龄的歧视,让法律保护更贴近现实生活。
关键评论
网友关注普法内容,表示要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大家呼吁共同学法守法,提升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