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带货作为一种互动性强、传播范围广的新兴业态,已经成为农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在连接生产与消费、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地区的特色农产品,如牛羊肉、杂粮、水果等,通过直播间走出大山,直达全国消费者的餐桌,有效解决了部分农户的“卖难”问题,手机也因此成了“新农具”,直播成了“新农活”。
然而,随着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农产品直播带货领域也暴露出诸多乱象。一些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的问题,例如夸大农产品品质、虚构“有机认证”或“产地直供”等信息。更有甚者,通过编造“果子滞销”、“悲情助农”等不实故事博取同情,或是虚构“皖西麻黄鸡”等特色品种进行营销,不仅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正规农产品品牌和诚信经营者的利益。此外,售后保障缺失、食品配料表等关键信息展示不清、售卖假冒伪劣及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乱象被消费者形象地称为“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食品安全。
为规范行业发展,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为农产品直播带货划定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
这些新规的核心在于压实了全链条各方主体的责任。从提供经营场所的电商平台,到负责直播间运营的经营者,再到直接推介产品的主播以及背后的服务机构(MCN),都被纳入监管范畴,明确了“谁卖货谁负责”的原则。平台需履行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培训管理和风险管控等责任,并对直播内容进行巡查。直播间运营者则被区分为两类:拥有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店播”需依法公示许可信息,而进行纯粹带货的“达播”则必须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新规对直播行为提出了细致的禁止性要求。明确列出了一份“禁售清单”,包括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病死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等13类食品,严禁在直播间销售。针对虚假宣传的痛点,法规禁止了一系列误导行为,如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的真实感官性状、将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或药品混淆、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虚假宣传食品产地和成分等。
法规的“利齿”已在实践中显现。在新规施行后,四川蒲江有主播因冒充“助农推荐官”,虚构“耙耙柑滞销”情节进行直播带货,被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查处,并处以罚款、关停直播的处罚,成为新规落地后的典型案例。多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也已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电商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的行为。
这些举措标志着对农产品直播带货的治理,已从早期的提醒规范进入了刚性执法的新阶段。通过强化监管和明确罚则,旨在淘汰行业内的“劣币”,倒逼整个产业链从追求流量的“野蛮生长”,向建立在严格品控与法律合规基础上的“信任带货”转型,最终让直播带货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真正成为助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