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均仅6.7分,朱俊龙为何能拿600万顶薪?
源自45位全网作者
17:13
精选参考来源
1
逼走赵柏清?CBA“拼多多版”顶薪再现:制度漏洞亟待修补
日前,篮球媒体人“球圈赵探长”的一则爆料打破了休赛期的平静:南京同曦男篮为核心锋线赵柏清开出了一份年薪仅为150万元的D类顶薪合同。这一数额远低于球员预期,引发了后者的强烈不满。
由于CBA现行规则中“顶薪合同具有强买属性”——只要原俱乐部开出D类顶薪,球员若不签字,国内其他俱乐部便无法与其签约。在本土就业路被堵死的情况下,赵柏清无奈效仿前人,“远走海外”成了唯一的破局之法。
据最新消息显示,赵柏清已与日本B联赛的秋田喜悦队达成了初步加盟意向。讽刺的是,海外球队为他开出的薪酬传闻高达同曦报价的3倍。
从刘传兴到赵柏清:“转会锁死”引发人才流失
这并非CBA首次因薪酬矛盾导致本土优质人才流失。
此前,青岛队的刘传兴与四川队的朱松玮,均因不满母队给出的合同条件,被迫远赴澳洲NBL布里斯班子弹队及湾区翼龙队效力。
更令球员无奈的是,即便选择“留洋”,他们的CBA签约权依然被死死锁在原俱乐部手中,直至俱乐部主动放弃。此前刘传兴与朱松玮能够顺利重返CBA(分别加盟山西与北控),完全得益于新东家的大方出手,通过交易才解开了制度的束缚。
“穷鬼线”下的遮羞布:150万也能叫顶薪?
许多对规则一知半解的球迷或自媒体,常常误以为D类顶薪就等同于600万元的顶薪上限。但事实上,CBA的“顶薪”定义存在巨大的制度漏洞。
CBA规则普及: 所谓“顶薪”,只需满足是“队内薪资前三”即可。规则规定,队内第三高薪只需比其余非顶薪合同(如C类)高出50万元。理论上,如果队内非顶薪的最高合同仅为30万元,那么俱乐部甚至可以用80万元的年薪开出一份合法合规的“D类顶薪”。
虽然80万顶薪尚未出现,但同曦男篮在利用规则上可谓“历史悠久”——此前他们就曾给孙鸣阳开出过200万元的顶薪。而按照今年给赵柏清开出150万顶薪的逻辑反推,意味着同曦队内其他球员的年薪普遍在100万元以下,甚至不少选秀球员和刚升入一队的年轻球员,年薪可能仅有20-30万元。
这种极端的低薪结构,不仅暴露出俱乐部投入的寒酸,甚至可能连联盟设立的“穷鬼线”(最低薪资总额空间)都达不到。未能达到最低标准,俱乐部就需要按比例向联盟缴纳调节费(变相罚款)。在如此低廉的球员薪酬成本下,同曦财报却连年高呼亏损,其中原因实在耐人寻味。
CBA合同改革势在必行,顶薪必须设立“下限”
“150万顶薪”的荒唐闹剧,撕开了CBA薪酬制度的最后防线。
如果不对规则加以修正,未来还会有更多的“赵柏清”被廉价的顶薪合同锁死,最终被迫流失到海外联赛。CBA的合同改革已到了不得不改的十字路口。联盟当务之急是为D类顶薪设立一个合理的“薪资下限”(例如保障在200万-300万元之间)。只有保障了球员的基本利益,让“顶薪”名副其实,才能真正留住人才,维护联赛的职业化根基。#广东宏远##上头条聊CBA##观点创作激励赛#
2
“侮辱性顶薪”一词戳破CBA薪资规则漏洞,同曦给五年功勋队长赵柏清开出150万D类顶薪,队内另一球员却拿满额600万,四倍差距尽显敷衍。这份仅合规却毫无诚意的合同,还附带独家续约权锁死球员出路,最终逼得他远赴日本联赛,薪资直接翻三倍。一边是俱乐部钻规则空子压榨本土核心,一边是其他球队用接近顶薪的C类合同体面留人,对比格外刺眼。规则只划定薪资区间,却没兼顾球员价值,若联赛不优化续约机制,只会持续流失优质本土人才。#上头条 聊热点# #篮球顶薪合同# #CBA合同乱象# #球员顶薪#
全部
来源
来源
内容由AI生成
0
0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已收藏
去我的收藏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