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相关规定,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且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703801090)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企业申报出口资质的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以及出口许可证的申领与发放,均按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及原国家认监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相关规定执行。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依据。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近年来,我国汽车出口持续增长,2024年全年出口量达585.9万辆,稳居全球首位。与此同时,面对出口市场在气候环境、道路条件、经济水平和消费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海外对汽车产品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日益提升。同时,型式认证、环保标准、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合规要求不断趋严,监管抽查力度逐步加大。在此背景下,我国汽车出口正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阶段转变。
为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今年6月,相关部门已在汽车领域启动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试点工作,支持并指导认证检测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助力我国汽车产品更好满足国际市场需求,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出海。
作者:两三杯可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