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字号品牌同仁堂陷入了一场产品造假的舆论风波。事件的起因是上海市消保委在对市面上15款南极磷虾油产品的检测中,发现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其宣传磷脂含量高达43%,而实际检测结果竟为0。由于磷脂是南极磷虾油的核心有效成分之一,检测结果为零意味着该产品涉嫌严重造假。
事件曝光后,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5日发布声明,迅速与涉事产品进行切割。声明指出,该产品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健康药业”)经销。同仁堂健康公司称,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对涉事企业提起诉讼。同时,公司已责令其控股51%的孙公司“四川健康药业”停止经销该产品,并开展全流程核查。同仁堂方面还提醒消费者,购买正品需认准“同仁堂”双龙图案商标,并通过正规渠道。

然而,在上海市消保委随后对生产商与经销商的约谈中,事件的责任链条变得更加复杂。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承认,在生产过程中并未添加任何南极磷虾油,而是根据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的“定制采购”要求进行生产。哈博药业还表示,产品的采购价格远低于正常南极磷虾油的原料成本,并且产品包装也是按四川健康药业的要求制作。据调查,该产品出厂价仅为每瓶3至4元,而合格磷虾油仅原料成本就远超此价,这使得经销商“不知情”的说法难以成立。

与生产商的坦白形成对比,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在约谈中则回避问题,声称对产品造假毫不知情,试图将责任推给生产商和下游销售渠道。这种互相推诿的态度引发了上海市消保委的严厉质疑,消保委敦促四川健康药业必须向消费者道歉、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赔偿。
此次事件不仅是简单的产品质量问题,更揭示了涉事企业在法律和商业道德层面可能面临的多重责任。
对于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和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而言,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消费欺诈。产品宣传与实际成分严重不符,以不含核心成分的产品冒充高纯度磷虾油进行销售,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同时,这种以假充真的行为也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广告法》。
两家企业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法律,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停售、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营业执照。
再者,是品牌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责任。北京同仁堂集团已明确表示,涉事产品未经授权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并已就此提起诉讼。这种在包装上突出“北京同仁堂”字样,却使用自有商标(如“朕皇”)的“擦边球”行为,旨在误导消费者,利用同仁堂的品牌信誉牟利,构成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一旦法院认定侵权,涉事企业将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对于北京同仁堂集团而言,尽管其迅速采取法律手段“割席”,但作为四川健康药业的间接控股方,其在品牌授权和子公司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也暴露无遗。近年来,同仁堂多次因“贴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陷入争议,从“蜂蜜门”到此次的“磷虾油事件”,反复消耗着百年老字号的品牌信誉。虽然法律上或可切割部分直接责任,但监管失职和品牌形象受损的代价却是无法避免的。

此次“磷虾油造假”风波,再次为所有老字号品牌敲响了警钟:品牌授权并非“一劳永逸”的生意,若缺乏严格的品控和监管,金字招牌最终可能沦为不法商家谋取利益的“护身符”,损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权益,更是自身百年积累的商业信誉。事件的后续处理和司法判决,将持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