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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70元买后清蒸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70元买后清蒸

2021-05-12 17:00:00 68点赞 64收藏 0评论

在各大视频网站,美食博主都很受欢迎,但不少博主为了流量,吃的东西越来越猎奇,甚至吃起了保护动物。昨天海南警方通报,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等人因为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而被刑拘。

据通报,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身份,并迅速传唤其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

经查,吴某清于2021年4月26日12时许,在琼海市潭门镇富港街港达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店主符某业(男,34岁,海南琼海人)处购买了一只法螺(约15厘米长,螺壳大部分为橘红色),然后在海鲜市场购买其他海鲜后,驾车返回昌江黎族自治县昌化镇,将其购买的法螺赠送给其朋友邹某壮。

随后邹某壮于4月27日将该法螺放入盘中清蒸。烹饪好后,在其朋友协助下录制食用法螺视频。5月6日,邹某壮将所录制视频发布在微博、抖音、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

5月8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

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

本文经快科技授权发布,原标题:美食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拘:70元买后清蒸,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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