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杀”致人伤亡,保险公司必须赔!新规明确乘客行为也算机动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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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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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事关百姓切身利益,案件常常涉及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事故受害人、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法律关系交织。
针对日常生活中“开门杀”“好意同乘”等情形下“谁来赔”“赔多少”等问题,5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作出规定,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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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门杀撞人被索赔42万余元#【#乘客开门杀撞人保险公司被判全赔#】据央视新闻,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开门杀”是指车辆驾乘人员在未观察车外情况下贸然开车门,导致与行人或其他车辆发生碰撞的危险交通行为。如果乘客那边发生了“开门杀”,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和乘客各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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