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收益的增额终身寿,即将“团灭”
11月18日,银保监会例行通报了近期人身保险的产品问题。
公告全称是《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可以去银保监会官网搜索。
看完通告后,我就剩一个想法了:
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增额终身寿,要凉!
一、
声明一下,不是增额终身寿险这类险种要凉。
受影响的是,现阶段、几乎所有的高收益增额终身寿。
《通报》显示,关于当前增额产品,发现如下主要问题,
I、产品设计问题
瑞华健康某护理保险,保额增额比例高于定价利率,未明确减保规则,存在销售误导和长险短做风险;
II、产品条款表述问题
上海人寿某终身寿险,条款中保额减保规则不明确。长城人寿某两全保险和3款增额终身寿险,条款中允许增加保额;
III、产品费率厘定及精算假设问题
包含产品定价不合理
如和谐健康、长城人寿、渤海人寿等8家公司共32款产品,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
以及费率厘定或精算假设不合规。
如建信人寿、和谐健康、农银人寿共4款产品,存在预定附加费用率超过监管规定上限或个别年龄点收益超过定价利率。
接着《通报》在“需关注的问题”这一项,直接点明:
近期,随着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受到市场关注,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
如,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共2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
小康人寿2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
我部已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最后,《通报》对保险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各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立即开展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
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
2、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
3、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
针对排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
各公司应当于2022年12月5日前,向我会报送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报告,报告风险排查情况,以及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
我部将根据各公司风险排查及处理情况,对排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的保险公司,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二、
以上就是本次银保监会《通报》的全部内容,我们简单来解读下。
先是监管核查到的问题,长险短做和允许加保都不新鲜了,
有2点比较特殊,
一是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严重偏离公司投资能力和市场利率趋势,存在定价不足风险。
利润测试是在新产品报批时,保险公司用假设的预期投资收益率(多数用的是5%左右),测试该新品能否正常运作以及兑付保险利益。
但现在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多少?
根据几十家保险公司的年报,2019年平均收益率是6.6%,2020年是5.9%,2021年只有4.5%了。
对监管来说,你都赚不到那么多钱了,还按高利率进行利润测试,糊弄谁呢?
第二个是,个别年龄点收益超过定价利率。
指的是少数产品,特定年龄购买时,会产生收益突破当前定价利率的“Bug”。
具体有哪些大家应该能猜出来,之前测评时都提到过,现在几乎绝迹了。
说完问题后,监管开始批评了。
说到增额终身寿险受到市场关注后,
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现象有所抬头。
并直接要求3家保险公司的4款增额终身寿险立即停售。
停售理由除了上面提到的利润测试问题,又提到个新说法: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
这啥意思?
对于增额产品,附加费用可以简单理解成实际收益与预定利率的差值。
例如预定利率3.5%,只要附加费用足够低,我们的实际收益就能无限趋近3.5%;
说到这懂了吧,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增额寿IRR能到3.49%,有些只有3.3%”问题的答案。
当然,这是保险公司的激进做法,对一些定价极致的高收益增额寿来说,
实际是保险公司在“补贴”客户,实际销售费用其实远比定价时的附加费用要高。
说白了,监管机构就是在警告个别保险公司,别太激进导致全行业恶性竞争。
因此,最后的工作要求直接要保险公司排查3类增额寿风险:
第一个,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
这个也不是新鲜事了,年初就这么要求的,现存增额终身寿几乎都满足了,对当前高收益的增额终身寿影响不大。
第二个,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
这就是我们前面重点说的利润测试了,
只要你保险公司进行利润测试时,假设的预期投资收益率,超过你近5年的平均投资收益率,必须立即停售。
相当于利润测试和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率挂钩了。
这点就非常影响高收益的增额终身寿了,要知道本身大环境就不好,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一直在下行。
这样规定,相当于没收了近些年投资收益一般的保险公司,销售高收益产品的资质。
第三个,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
这个刚才说过,对高收益增额终身寿影响也非常大。
保险公司主要靠利差、费差、死差赚钱,对增额终身寿来说,死差不太重。
利差就是保险公司拿我们的钱投资,赚得钱如果比承诺给我们的钱要多,就是利差益,要是赚得还没给我们的多,就是利差损;
费差就涉及附加费用率,这点保险公司明明可以正常收取,但很多保险公司内卷的不行,
为开发高收益的顶级增额寿,以明显低于实际费用的附加费用率去假设,近乎补贴客户。
为什么这样做也简单,
一是为了提升产品竞争力,二是保险公司相信自己未来的利差益,能补足当前的这部分费差损。
可前面也说了,现在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每况愈下,未来不成利差损就不错了,还指望利差益去补费差,监管这要不管也没天理了。
根据监管要求,存在以上三项风险的增额终身寿产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
而银保监会留给保险公司们排除风险的时间是,2022年12月5日前。
三、
即便已经看过多次,现在又给大家解读一次,我仍有些不平静。
就对保险业的影响来说,这份文件堪比世纪之交的那场紧急调低预定利率事件。
就目前得到的消息,
当前在售的所有高收益增额终身寿险,预计都将在近期陆续下架。
已确定时间的有,
渤海人寿的乐盈盈(鑫禧人生尊享版),11月21日开始,将分渠道陆续停售;
招商仁和人寿的金盈卫,11月30日晚停售;
国联人寿的益利多(青春版),12月4日中午12点停售;
其他高收益产品,例如昆仑乐享年年、信泰如意尊、复保星盈家、长城山海关等,都将在12月前后,彻底下架。
此后,是年复利3.3%,还是年复利3%的增额寿来接棒,目前还不得而知。
唯有一点,益利多、乐盈盈、乐享年年、如意尊这类顶级产品,真成绝响了。
就像已成历史的90年代高利率保单,
平均年复利7%左右,当时被监管紧急砍到2.5%(过了很多年才恢复到3.5%)。
要不是监管出手,持续下去国内保险公司怕不是像日本当年那样凉凉。
即便如此,也让国寿、平安等背了多年巨额的利差损(相对的,也让当年买的人赚到了)。
这次也一样,在苗头不对时,控制住增额终身寿险的上限,意义重大。
虽然就从业人员的角度看有些可惜,但维持整个行业的安全发展,无疑是积极的、正确的,也有利于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如果问我怎么评价,一定是,这对保险业健康发展极具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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