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猪葛亮:“既生瑜,何生亮?”延续到了今天

源自公众号:李律办案手记

02-06 10:57

围绕’猪葛亮’商标和企业名称的争议,不仅是一场商业纠纷,更是对历史名人姓名权保护边界的法律思考。这起事件揭示了商标注册与企业名称登记中存在的法律灰色地带,以及维权过程中面临的现实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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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家’猪葛亮’企业法定代表人恰好叫周瑜,重现历史典故

  • 9件’猪葛亮’商标已成功注册,涉及猪肉、餐饮等多个品类

  • 诸葛亮后人认为此举属于恶意营销,伤害民族情感

  • 商标法和企业名称管理规定均有’不良影响’禁止条款

  • 维权需通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且需要充分证据

猪葛亮:“既生瑜,何生亮?”延续到了今天精华内容

这场看似戏谑的商标争议背后,折射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当商业创意撞上历史名人权益,法律天平该如何倾斜?

商标现状

目前共有9件’猪葛亮’商标成功注册,最早一件于2018年6月由惠州某公司申请,指定商品包括’猪肉、火腿、熏肉’等,2019年3月获准注册。

2018年至2023年间,该商标在餐馆、教育培训、糖果、活动物等多个品类上陆续注册成功,显示商标局当时并不认为其存在注册障碍。

企业争议

东莞和韶关分别有一家以’猪葛亮’为字号的企业,巧合的是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都叫周瑜。这让人联想到三国时期’既生瑜,何生亮’的历史典故。

诸葛亮后人认为,'猪’与’诸’谐音的商标和企业名称属于攀附历史名人、恶意营销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也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企业名称。

但实际审核中,除烈士姓名或明显污名化名称外,审核标准相对宽松。

维权路径

权利人可通过异议或无效宣告程序维权,但商标局主动发起无效宣告的可能性极小,通常需要权利人主动申请并提供证据。

诸葛亮后人需证明与诸葛亮的关系,以及该名称存在贬损、有害道德风尚的情形,这对证据准备提出了很高要求。

现实挑战

'童话大王’郑渊洁的维权经历提供了参考:21年间只成功维权37个’皮皮鲁’相关商标。调查显示,郑渊洁亲自维权,但在法律理解、证据准备等方面存在不足。

即便是知名人物和知名角色,维权也并非易事,需要专业法律支持和充分的证据准备。

成为热搜只是维权的开始,真正的解决之道在于将争议纳入法律框架。如何在保护历史名人权益与维护商业创新自由之间找到平衡点,考验着立法智慧和司法实践。这个案例也为其他历史名人后代的权益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内容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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