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网购试穿被拒退?“影响二次销售”边界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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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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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退货羽绒服,口袋竟装有机票,到底是怎么回事?各种声音都该听一听#民生 #羽绒服

2. #案件速递# 【#女子试戴6万元手表出划痕退货遭拒# 】#七天无理由不是想怎么退就怎么退# 试戴有风险,退货需谨慎!北京张女士网购一块6.8万元奢侈品手表,试戴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收货时拍摄视频清晰显示:表带、表盘已出现细微划痕。法院认定,这已影响商品二次销售,不适用“七天无理由”规则,判决驳回张女士诉求。 CCTV法治在线的微博视频

3. #顾客穿脏学生演出服后退款# 🚨 穿脏的演出服还能退?七天无理由不是白嫖通行证 36元的演出服穿完沾满汗味 照样申请极速退款成功 商家只能含泪销毁衣物 这种操作看着离谱 却在多所职校反复上演 本质就是把规则当漏洞钻 🔬 为啥恶意退货屡禁不止?根源超现实 👉 规则被钻了空子 法律明确要求退货需商品完好 但穿脏、勾丝的演出服 明显超出合理查验范围 可部分人用胶带粘吊牌、遮防拆扣 硬生生伪装成未使用状态 👉 平台机制太机械 极速退款只图效率 根本不核实商品实际情况 商家申诉要反复举证 买家却能轻松退货 最后受伤的总是小商家 👉 多方责任都缺位 有些学校办活动不批服装经费 也不提供租赁渠道 学生只能自己想办法 变相逼着大家去钻规则漏洞 诚信教育光喊口号 没落到实际消费场景里 ❌ 这些操作坑惨整个行业 ✅ 商家被迫转嫁成本 为了防退货 A4纸大的吊牌、一次性密码锁全用上 每件成本多花3块钱 最后全加到诚信消费者身上 ✅ 资源浪费触目惊心 90%的退回演出服没法二次销售 只能按几毛钱一斤当废品卖 好好的衣服直接变成垃圾 ✅ 信任危机越来越重 山东曹县演出服退货率超70% 不少小商家扛不住直接关门 原本方便大家的退货规则 慢慢变成行业毒药 🍀 破解困局:要堵也要疏 🔸 平台必须硬起来 升级AI查验穿着痕迹 要求退货时上传实物凭证 建立诚信档案 对高频恶意退货的账号限流屏蔽 别再让商家当冤大头 🔸 学校要扛住责任 要么统一租赁服装 要么适当补贴经费 像沈阳职校那样主动赔偿商家 才是该有的态度 把商业契约精神放进德育课 比空喊诚信口号管用 🔸 租赁市场值得推广 敦煌舞裙15元就能租一天 比买了再退划算多了 杭州、洛阳的高校周边 早就有成熟的租赁店 既省钱又环保 💡 守住底线:记住这3点 ✅ 消费者别丢诚信 穿了就该买单 别把七天无理由当成免费体验卡 ✅ 商家学会留证据 发货时拍清晰细节图 用可溯源的防拆扣 申诉时才有底气 ✅ 监管要细化规则 明确汗渍、异味就是影响二次销售 给演出服这类特殊商品 设置更合理的退货周期 七天无理由退货 本来是保护消费者的善意 不是让少数人占便宜的工具 当穿脏的衣服能轻松退回 毁掉的不只是商家的生计 还有整个社会的信任 别让一时的小聪明 透支了长久的消费环境🙏 http://t.cn/AXbyKlzG

4. 张先生网购了4部手机,用了几天后,在平台上申请了7天无理由退货,不曾想,商家居然拒绝了退货。眼见没法退货,张先生只好将手机以每部便宜1000元的低价卖出,共损失了4000元。张先生想让商家赔偿自己的4000元损失,因为是商家不同意退货,自己才只能把手机卖掉的。商家同样拒绝,张先生把商家起诉到法院。法庭上,商家辩解说,不给张先生退货是因为张先生最近半年下单了77次,一共买了118部手机,全部退货了,张先生不是为了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的,所以商家不同意退货。张先生对自己半年内下单77次,一共买了118部手机的行为表示认同,但认为既然都说了7天无理由退货,只要在7天内,我申请退货你就得同意,这是我的权利,而不能事后说我不是为了生活需要等理由拒绝退货。法官对张先生多次下单的行为也表示疑惑,问张先生为什么下单这么多次,这次为什么一下子买了4部手机?张先生对此的解释是,下单这么多次,是每次出了新款手机自己就下单体验一下,不满意就退货了,这次买4部手机,是因为家人也有用手机的需要。商家则认为张先生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是善意的消费者,不应当适用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7天无理由退货。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了消费者在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时的“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张先生在短时间内大量下单购买手机,并全部退货,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对权利的滥用,无端增加了商家的经营成本。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张先生的行为明显不是为了生活需要而购买手机,所以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要保护的对象。基于上述理由,法院最终支持了商家,判决驳回张先生的诉讼请求。对此,你怎么看?

5. #豫法聚焦# 【#男子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摸摸党起诉要退货被法院驳回# 2024年3月,沈先生花12000多元网购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六天后,他以“手机太重、太厚”等为由,在平台提交退货申请被拒绝。在第4次退货遭拒后,沈先生继续使用这部手机一个多月,然后将平台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款。沈先生一方认为,既然商家承诺七天无理由退货,就不应该拒绝自己的退货申请。而在商家看来,沈先生的情况并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原因是消费记录显示,他曾多次网购数码电子类产品并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沈先生在该电商平台通过12笔订单陆续购买了12部手机,并且全都在七天内申请了退货退款。值得注意的是,沈先生这次申请退货遭拒的手机,之前已经买过3次同款了,也都在七天内退了货。法院审理认为,沈先生作为数码产品爱好者,存在以把玩、体验为目的多次网购手机、激活使用后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行为。结合沈先生的购买目的、购买频率、退货次数,应当认定其反复购买并退货的行为有悖于“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设立初衷。沈先生反复购买并退货的行为有违公平诚信原则,损害了被告平台的合法权益,构成民事权利的滥用,也不利于和谐有序网络购物环境的营造,应对这种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最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沈先生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央视新闻的微博视频

6. #法治观察##宇宙曹县对演出服恶意退货出手了#【演出服频遭“七天无理由退货”薅羊毛,规则漏洞如何堵?】山东曹县是全国演出服、汉服的主要产业基地,近期当地众多电商商户反映,“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正被部分消费者不当利用,造成经营压力。记者通过调查发现,消费者使用结束后大批服装被退回,其中不少存在明显穿戴污渍、破损或配件缺失,无法二次销售。行业退货率普遍达30%至60%,尤其在汉服等品类问题突出。由于平台退货流程便捷、商家申诉举证难,相关损失多由商户承担。高退货率导致部分商户利润被严重侵蚀,甚至出现节日促销后反而亏损的现象。目前,当地正尝试通过加强商品提示、与平台沟通协商及探索租赁模式等方式应对。专家表示,需进一步细化退货商品完好标准,并将恶意退货行为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产业从业者呼吁,平台应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与保障商家合理经营之间寻求更公正的平衡。针对这一问题,相关调研报告将由全国人大代表提交至全国两会,提出完善“商品完好”标准、压实平台审核责任、加强商家维权支持等系统性建议。据了解,目前主要电商平台已积极整改,通过取消“仅退款”默认规则、上线异常订单拦截等功能,累计拦截异常订单超255万笔。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的微博视频

7. #男子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七天无理由退货,早晚被这群摸摸党给败没了…本来,七天无理由退货是给正常消费者的保障。一年买12部手机,全部是七天无理由退货,摆明就是白嫖手机,简直把耍无赖用到了极致,这种退货就应该被拒,让他自己买单!

8. #退货羽绒服兜里有机票买家否认白嫖# 网购羽绒服后,以吊牌断裂疑似二次销售为由,收货8天后寄回退货,称仅在哈尔滨机场到酒店穿了一次,机票系无意遗漏。但商家验货发现衣服有油渍、磨损,怒斥其“白嫖旅游”,供货商更发布未打码机票视频曝光买家信息,引发网暴。事件核心矛盾聚焦时效与使用痕迹:买家主张寄出时间合规,却超出法定7天时效,其社交账号“就是白嫖”的回复更与公开辩解相悖;供货商泄露隐私的维权方式涉嫌违法,导致双方均陷入麻烦,买家遭人肉后报警,商家面临关店风险。这起事件折射出行业困境:平台审核仅看吊牌是否完好,商家申诉难,女装行业恶意退货率高达30%-80%,倒逼商家用巨型吊牌、密码锁等“防白嫖”。最终双方协商退款,但舆论分裂为谴责买家钻空子与指责隐私曝光违法两派,也让“无理由退货”的合理边界成为热议焦点。退货羽绒服兜里有机票买家否认白嫖

9. 现象:#商务座乘客年后退回穿脏女装忘掏兜# 商家收到退货衣物,发现已被穿脏,口袋里还有顾客春节期间的高铁票。小编观点:7天无理由应该有个前提吧,就是你不影响人家商品再次销售,但明显的是顾客已经穿过衣服外出,且影响二次销售了,所以我觉得这个7天无理由应该不适用。陕视新闻的微博视频

10. #抖音电商三个月处置19万违规商家# 耐用消费品成重灾区,“无理由退货”不是“无理退货”的挡箭牌🛡️5月29日,抖音电商发布耐用消费品专项治理阶段性结果。近三个月(2月下旬至5月下旬)平台累计处置违规商家19万个,其中关闭或清退商家超2.8万个。主要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虚假功效、虚标参数)、售后服务不履约,以及部分消费者利用规则漏洞高频退货、恶意破坏商品完好影响二次销售,导致合规商家承压。平台已同步优化“仅退款”及退货纠纷处置机制,明确将“诚信使用”纳入交易评估体系,对高频异常退货行为采取限制极速退款、退货权限降级等措施。【评论】19万违规商家被处置,意味着每100个商家里就有近10个在踩红线。耐用消费品不是快消品,用户买回去是要用几年的——虚标参数、夸大功效,本质是透支平台信任资产。更隐蔽的毒瘤是恶意退货产业链:有人把“无理由退货”当成“免费租赁”,穿两个月退掉、用坏了退掉,最后成本全压给合规商家。平台当然要保护消费者,但也不能让规则成为“薅羊毛”的通行证。信用不是单行道,商家要守规矩,消费者也得讲诚信。没了互信,“无理由退货”迟早变成“无理不能退”。

11. 【别让七天无理由变成七天无诚信 七天无理由退货不等于免费租赁】“七天无理由退货”真的是想怎么退就怎么退吗?有人疑惑,“七天无理由退货”不就是字面意思吗?我想退就退,难道有错?今天,我们必须厘清法律边界:“七天无理由退货”也是有明确前提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保护的是消费者的“后悔权”,是为了避免冲动消费,而非给投机取巧者提供占便宜的“捷径”。“七天无理由退货”,绝不等于免费租赁,更不是占便宜的捷径。权利有边界,诚信有底线。别让“七天无理由”,变成“七天无诚信”。via法治日报网友讨论#仅退款 快递员罚款#,无论怎样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一下,看案例学法律财经#消费者权益受法律保护# 法治四川的微博视频

12. #家长网购58元周岁宴装饰用完就退# 为省58元而将印有孩子姓名、使用痕迹明显的周岁宴装饰退货,此举既失德也涉嫌违法。从道德看,这是将定制纪念装饰当作可弃工具,玷污了亲情仪式感,给孩子树立了糟糕榜样;从法律看,定制商品依法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使用后商品已丧失“完好性”,商家有权拒退。钻规则空子占小便宜,最终损害的是社会诚信根基。

13. #男子1年内买12部手机全部退货#这个我是支持不给退货的,七天无理由不是给摸摸党准备的,在这个数码圈毕竟也发生过为了评测,评测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甚至我觉得在现在信息这么发达的时代,大部分人网购下单数码产品就已经对这个玩意有了初步的了解,七天无理由应该改成三天无理由。

14. #男子网购新衣被针划伤做了8项检查# 衣内藏针来源成谜,维权无门只能自认倒霉 😨近日,江苏南通一男子网购新衣试穿时被划伤,竟发现衣内藏有“一根针”!男子因担心针来源不明可能携带病菌,恐慌之下第一时间赶往医院,前后做了八项检查。商家坚称“厂里没有这种针”,男子无法证明针系商家遗留,沟通无果后只能自认倒霉。此事引发网友对网购服装安全及售后维权的热议。【评论】“衣内藏针”不是恶作剧,是悬在消费者头顶的安全红线一根针,八项检查,无数个失眠的夜晚——这起事件的伤害远不止于一道划伤。当消费者因商品缺陷承担身体与心理的双重代价,商家的“自证清白”却成了推卸责任的挡箭牌。问题的核心在于:当消费者无法“自证”损害来源,是否就意味着维权无门? 从衣内藏针到食品异物,这类“幽灵证据”困境频发,暴露的是消费维权中举证责任的失衡。法律应当追问的是:商家是否建立了出厂全检机制?是否有完整的品控追溯链?而非将举证大山压在孤立无援的消费者身上。三农频道的微博视频

15. #小鲁说事# 【#退货不能让消费者陷入自证清白困境#】“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一被消费者亲切称为“后悔权”的制度,本是法律为消费者提供的保障,让人们在下单时多了一份安心与底气。可走进现实消费场景,消费者也有无奈的时候。电子产品刚拆封外包装,就被商家以“影响二次销售”拒之门外;生鲜商品明明存在质量瑕疵,却被“不支持无理由退货”一笔带过;定制服务尚未履约,商家却强行扣除手续费……记者走访发现,消费者时常遭遇商家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条款坚持“不退不换”。(全媒体记者 赵丽 见习记者 张嘉幸) 不能让消费者陷入“自证清白”的困境

16. #盲盒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合法吗#从法律角度看,盲盒“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并非一概合法,关键看是否满足法定前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网购商品默认七天无理由退货,仅四类商品除外;盲盒不在法定排除清单内。但《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明确:拆封后的盲盒,商家充分告知+消费者明确确认后,可排除七天无理由退货;未拆封盲盒,原则上仍适用七天无理由。 现实中,商家常以“盲盒特殊性”直接拒退,多属违规。若未显著提示、未让消费者主动确认,或用默认勾选替代确认,该条款无效。即便拆封,只要有质量问题、与宣传不符,仍可依法退换。 一句话总结:拆封+商家尽到告知+你确认→可不退;未拆封/有质量问题→必须退 。商家一刀切拒退,本质是用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不合法 。 盲盒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合法吗

17. #LV回应女子穿10分钟新鞋双脚受伤#来自豆包的观点:近万元LV鞋穿10分钟致伤需多次整形,品牌售前不提醒磨合、售后甩锅“皮肤嫩”,以“只换不退”搪塞,既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辜负消费者信任。奢侈品溢价不该只含Logo,更该有品质与担当,漠视安全与售后的品牌,终将消耗自身信誉。 #女子穿LV鞋10分钟致脚伤退款遭拒#

18. #案件速递# 【#买二手商品能否七天无理由退货 】#买二手包发现重大瑕疵退货被拒 区女士在直播间花4500元买二手奢侈品包,主播承诺全正品原装,但区女士收货后发现包背带处有明显色差,疑被补色处理。这时卖家以"二手商品非真假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货。最终,法院认定卖家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销售,应保障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CCTV法治在线的微博视频

19. #男子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立法初衷是弥补网购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而非“免费试用”的工具。沈先生一年内12次买退手机,4次针对同款的行为,已超出合理消费范畴,构成权利滥用,法院驳回其诉求彰显了公平诚信原则。 注意事项:消费者行使退货权需恪守诚信,不得反复买退损害商家权益,且需保持商品完好;商家应明确标注不适用退货的商品类型,对异常退货行为可依法维权;平台可建立信用体系预警恶意退货,平衡买卖双方利益。唯有各方依规行事,才能维护健康的网购秩序,让退货规则真正惠及有正当需求的消费者。#秒懂热点就用智搜# 男子4买4退同款手机被拒

20. #女子穿LV鞋10分钟致脚伤退款遭拒#LV你真的太让人寒心了!花大价钱买的LV鞋,上脚10分钟就把脚磨伤!找商家退款还被拒,这哪是奢侈品,分明是“刑具”!LV靠着品牌溢价赚得盆满钵满,品控却烂得一塌糊涂,售后更是拽得二五八万,把消费者的权益当成废纸?花天价买罪受的滋味,谁体验过谁知道,这种无良品牌就该被狠狠曝光,让更多人看清它的真面目!消费者花高价为你的品牌买单,换来的却是10分钟就磨伤脚的劣质产品,申请退款还被直接驳回,这就是国际大牌的底气?先不说设计是否合理,单论品控,一双几千块的鞋子连最基本的穿着舒适度都做不到,磨脚磨到无法正常行走;再谈售后,面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没有协商、没有解决方案,只有强硬的拒绝,这份傲慢到底从何而来?品牌的价值从来不是靠溢价堆出来的,而是靠品质和服务支撑,LV这样消耗消费者的信任,迟早会被市场抛弃! 女子穿lv鞋10分钟致脚伤退款遭拒

21. #演出完退礼服女孩发声#仅退款,穿完衣服再退,好政策都被这些害群之马玩坏了。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不影响销售,数码产品一旦拆封基本上就没有7天无理由了。现在就苹果还在线上和线下搞7天无理由和14天无理由退换货,其它品牌都没有了,而且今年还发生了换屏事件,也不知道苹果的7天无理由退货还能在国内执行多久。人的底线可以很低,不要高估任何人的道德品质。本博建议商家像前几天的榴莲卖家一样,强硬到底,走法律手段。#老张杂谈# 演出完退礼服女孩发声

22. #五一买24件衣服全退光店主心态崩了# 我其实第一反应不是“买家太过分”,而是:退回去的衣服有没有穿出门?如果只是试穿不合适就退,那真不怪消费者。现在女装真的越来越玄学,同一个尺码能差两圈,模特图像换了个身体,质量还全靠运气。(我可太有发言权了)但如果穿出去拍照、蹭完节日再退,那就属于纯恶心人了。

23. #家委会退雨伞教坏下一代# 这已经是近期第几次家委会退孩子们用过的产商品了?七天无理由退货核心前提是商品完好,超出合理查验、过度使用造成损耗,本身就不符合退货标准,本质违背诚信交易原则。而且,这事儿真的踩到了家庭教育的红线。家委会本就是家长群体参与学校管理的代表,一言一行都是给孩子们看的“活教材”。你让孩子们撑着这把“骗”来的伞,伞面上还赫然写着他们的名字,这哪里是遮风挡雨,分明是把“投机取巧”四个字刻在了孩子的脑门上。“身教”永远大于“言传”。 家委会这么干,不就是在变相告诉孩子:规则是给老实人定的,只要你够精明就能钻空子。等这代孩子长大了,你还能指望他们守信吗?这378元的代价,最后可能要用孩子一生的价值观来买单。#一起家庭教育##宝贝成长守护计划#

24. #女子因姥姥去世申请退机票被拒#北京赵女士赴韩旅游时姥姥突然病逝,申请退机票遭国航拒绝。国航要求民警签字,警方称正常病逝无法出具;又以亲属离世不属非自愿退票、国际航线不适用国内法规为由拒退。材料齐全仍被拒,律师称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广东广播电视台的微博视频

25. 淘宝买鞋子,下楼试穿了十几分钟,感觉有些小,联系换货被拒绝,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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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慎选骆驼

31. 姐妹们!你们一直要的鞋底高清图来了! 但这张不是我拍的,是商家拒收退货时发给我的“拒退证据”! 我真的就只在家试穿了几分钟,因为穿着脚痛,想无理由退货。鞋底只是试穿的一点点痕迹,结果被商家直接说成“磨损严重,影响二次销售”,直接拒收了! 我也在别的店买过鞋,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合着在他家试穿一下都算我“穿脏了

32. 七天无理由退货=想退就退?这些情况不适用→

33. 上海女子买9250元LV运动鞋,磨伤脚后要求退货赔偿

34. 退货被商家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老剁说看商品是否真的被使用过

35. 家人们真被这个七天无理由给搞蒙了!一个顾客前天晚上卖的鞋,顾客穿了1天拿来换,说七天无理由就得退换。鞋底磨得没法二次销售,解释了也不听,吵着要扔鞋。我现在卡在中间,守规矩不退闹得没法做生意,退了又实在亏。想问问大家,这种穿过影响销售的情况,到底该坚持不退,还是妥协息事宁人?#口播视频 #日常随拍#通山

36. 电商平台退货规则为何再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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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避雷某宝的骆驼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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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李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台,在某商贸公司经营的店铺购买二手手镯1枚,支付价款6000元。某商贸公司在商品详情中宣称“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某收到该手镯后,当天通过平台向某商贸公司提出无理由退货。某商贸公司在该平台留言称,按照双方约定,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某认为某商贸公 司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商贸公司返还李某货款6000元,同时李某将案涉商品返还给某商贸公司。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述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对于二手商品是否为“不宜退货”的商品,不能一概而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是二手商品本身的性质是否“不宜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定作商品、鲜活易腐商品等四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主要是因为该类商品出售后将难以再次出售,从 而使经营者承受重大损失。在约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情形中,判断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时,也应当以此为标准。 二是消费者在购买时是否确认二手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非现场购物消费者的特有权利,属于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经营者在约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时,应当以明示的方式获得消费者的确认。 三是二手商品是否完好。二手商品本身不具有未拆封、未使用、无损耗等特征。因此需要对消费者退还的商品与经营者发出的商品进行比较,判断消费者退还的商品是否存在数量的 减少、质量的减损或功能的损耗。只要不是因消费者的原因而造成退还的二手商品价值明显贬损的,就应认定为“商品完好

46. 【伦硕法苑】——举案说法:网购商品拆封试穿后,还能七天无理由退货吗?

47. “七日无理由”退货到底从哪天开始算?

48. 普法宣传|网购商品拆封了就不能七日无理由退货?

49. 再怎么喜欢你骆驼 后续服务跟不上也避雷

50. 维权过程中举证责任归消费者还是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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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治疗仪,拆封就不能退?律师: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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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为什么一买完鞋网上刷到骆驼口碑这么不好?

55.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

56.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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