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人命不如狗!”重庆彭水,男子出门遛两只比特犬时想上厕所,嫌狗在周围打闹影响自己,竟解开狗绳。两只比特犬随即冲到附近公路,将路人撕咬致死,更令人愤怒的是,法院竟然只判缓刑!
重庆一起烈性犬伤人致死案一审宣判,结果再度引发大众对违规养犬问题的深度讨论。
一名男子饲养高危比特犬,只因一时贪图方便、疏于管控,致使两只烈性犬失控伤人,造成路人当场死亡的严重后果,最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在城市养犬规范中,比特犬向来被列为高危烈性犬,攻击性强、野性难驯,对公共人身安全存在极大威胁,多地明令禁止私自饲养、户外散放。
涉事男子宁某,早前出于盈利目的,私自购入比特犬私自繁育售卖。
经过一段时间饲养,宁某名下多数犬只陆续死亡,仅留存一公一母两只成年比特犬。
后续母犬顺利产下幼犬,宁某便长期私自饲养这一对烈性犬,全程未办理任何正规养犬手续,也未落实专人看管、加固圈养等安全措施。
2024年2月4日下午,宁某带着两只比特犬外出遛行。
出行时,他仅用简易铁链拴住体型偏大的成年犬,体型娇小的幼犬直接放任自由跟随,未做任何约束防护。
行至当地一处乡间小路时,宁某临时产生如厕需求,便带着两只犬只停靠在路边空地。
彼时两只犬只相互追逐嬉戏,跑动打闹的声响较大,干扰到了宁某。
不料,为了片刻清静,宁某做出了极其草率的决定。
他直接解开了束缚成年比特犬的铁链,彻底撤销了对烈性犬的唯一管控手段。
在他看来,犬只只是短暂打闹,不会出现意外,短暂放任并无大碍。
可谁也没想到,这一次心存侥幸的松懈,直接触发了致命危机。
失去铁链约束后,两只原本温顺嬉闹的比特犬瞬间野性迸发,不再听从主人指令,迅速脱离宁某的视线范围,冲向一旁通行的乡村公路。
事发时段,路面有零星路人通行,毫无预兆的犬只失控,让所有人猝不及防。
途经此地的路人方某正常步行赶路,并未招惹、驱赶犬只,却突然遭到两只比特犬的围攻扑咬。
烈性犬咬合力度极强,且极具攻击性,一旦锁定目标便死死纠缠。
成年比特犬精准扑向方某颈部这一致命部位,持续疯狂撕咬,幼犬则不断攻击方某四肢躯干。
短短几分钟时间,方某全身多处被咬伤,颈部伤口大出血不止。
周边路人发现险情后,立刻上前驱赶犬只、实施救助,并第一时间拨打急救与报警电话。
然而,因颈部伤势过重、失血速度过快,即便全力施救,也没能挽回方某的生命。
无辜路人,在正常通行的公共道路上,不幸殒命于烈性犬的肆意攻击。
事故发生后,宁某主动留在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如实交代了自己违规解开狗绳、放任烈性犬失控的全部事发经过。
公安机关依法固定证据后,该案正式进入司法审判流程。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宁某明知比特犬属于法定高危烈性犬,具备极强的伤人危害性,理应全程严格管控、杜绝脱控风险。
但其主观上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危险,违规解除犬只束缚。
其不当行为与路人死亡的结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
同时,法院核实确认,宁某曾有违法犯罪前科,该情节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还有关键从轻情节。
案发后宁某认罪态度良好,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积极与受害人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危害后果、当事人前科情况以及悔罪表现,综合权衡法理与情理,最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宁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判决公示后,网络上争议不断。
不少民众认为,一场无端横祸夺走无辜性命,肇事者因一己疏忽酿成致死惨剧,最终仅获缓刑,处罚力度过轻,难以抚慰逝者与家属。
整场悲剧从头到尾都是一场本可以彻底规避的人祸。
没有突发意外,没有他人过错,仅仅是养犬人漠视规则、心存侥幸、疏于管控,就让一个家庭永远失去了亲人。
私自饲养烈性犬,本就潜藏巨大安全隐患,而放任烈性犬脱控乱跑,更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漠视。
每一次对养犬规则的无视,都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潜在威胁。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6年6月29日《狗主嫌狗打闹解开狗绳 两只比特犬将路人撕咬致死 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