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卷书 篇三十四:总有眼睛在看着——《治大国》兼电影《八佰》
经常看到有些书或者文章里会写,说得好的俗话里,有各种相反的观点,就看你想要的是哪一个。
矛盾和两难,始终贯穿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公平和效率,原则和利益,现实中的自己和想要成为的自己。
太难了。
我们大部分的时候选 择放过自己。
做出一个最符合当下利益的选择,然后总能找到理由说服自己,不过是两权相害取其轻。
孟子的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需要有多么强大的信念才可以做到。
从现实来讲,人非孤岛,每一次的选择,不仅影响了自己,还总是和身边的人休戚相关。
自己吃苦无怨无悔,但是让最亲最爱的人哪怕受一点委屈,又于心何忍。
这本书站的角度很高,因为是从古代经典中来阐述,而当时的书都是写给贵族看的,或者说也只有贵族看得起,导致只能从贵族的视角来解读。正是从这样一个出发点,很多问题也许还能有破局的落脚点。
但每每合上书本,我会不自觉地思考,那我们作为普通人呢,那些原则,那些所谓的仁义礼智,就要成为束缚我或让我身边的人变得更好的禁锢么?
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答案。我们这个时代最光辉之处也许在于,每个人开始可以更多地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而不再被苛责为自私。温度和人性,让从前的很多条条框框也平添了不再一味冰冷的弧度。
为了阻止敌人的装甲拆仓库的墙,一个个战士义无反顾自杀式地背着炸药跳下与敌人同归于尽。
他们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是:“湖北通城,李满仓!”、“湖南浏阳王金斗”、“俺叫赵孟良”、“俺叫刘北五”、"娘,孩儿不孝!"...
这些话当然不是说给在场的战友和敌人听的,更不是说给每个在这里都忍不住泪崩的观众听的,他们也不是希望被记住,因为没有人能记住,上面那些话我都是为了写文章从百度上搜来的,没有人能记住。
但他们知道,会有双耳朵在听着他们的声音。
然后,他们就安心了,这个世界,他们来过。做完了他们该做的事,这个世界,留下了他们的声音。无憾。
鲁迅先生对这个世界最深刻的洞察是: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河对岸的大部分人,一开始都觉得对面的战争与己无关,只觉得吵闹。
战士们的坚守,他们甚至不是旁观者。
但是无所谓,战士们是被要求让国际人士看到,争取那可能的舆论声援。
到了最后,不仅是媒体,不仅是对手和周围的百姓,他们知道,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他们身上,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闪光灯下。
他们不再是自己的名字,队伍中的番号,他们是被他们竖起来的国旗,他们是整个民族在当下的缩影。
他们用生命让我们永远行着注目礼。
回到我们这个时代,每个人的生活,没有轰轰烈烈,平凡的人生,很难得到额外的关注。
职业的微笑,便利的自助服务,人与人之间早就习惯了彼此独立高效地完成分工与协作。
即使处在共同的区域,也能生出自然的默契划定相互隔离的空间。
这样一种文明却生分的社交礼仪,让我们在忙碌的蝇营狗苟中稍微喘上一口气。
但我们依然渴望被看见。
各种原本在现实中毫无交集的人生,因为信息化的发展而被时代拴在了一起。
一切过往,在今天也都会被留下痕迹,追求便捷和保护隐私,越来越不被视为一种矛盾,而是一种不得以而为之的权力让渡。
每个人都有成为主角的可能,却让这个可能性变得更加稀缺。路变宽了,舞台就相对小了。
你知道,你能被所有的眼睛看见,但同时你也知道,没有哪双眼睛会这么无聊,关注到你的身上。
从金字塔尖往下,目光越来越被分散,发出的声音也越来越微弱。
于是,开始有人通过炒作,博出位的方式为自己争取多一点的曝光,然而没有优质和持续的内容输出,短暂被吸引的目光终究不会逗留太久。
更大声的呐喊配合更出格的演出,突破了的规则,只能让一切变得更加疯狂。
虽然在包容多元价值的今天,我们似乎变得越来越宽容。即使不认同,但能保持理解和尊重,反思和质疑明显多过反对和批评。
然后群体的情绪因为信息的传播途径多样和便捷变得更易煽动和引导。一致的价值越来越少,但是一致的不认同却越来越明显和突出。
对于各种恶习的零容忍终于让我们的情绪有了宣泄的出口,能够匿名的网络更是让我们的表达肆无忌惮。
闹剧在争论中落幕,曾经的喧嚣将很快沉寂,数据会归零,舞台始终要被重新填满。
而要想避免昙花一现的命运,就要接受始终被在放大镜下的认可,时刻保持得体,随时能进入战斗。
我们普通人作为一切的旁观者,无聊或充满参与感地被嵌入其中,我们是那一双双眼睛。
网络给了我们参与权,我们是屏幕背后的键盘和鼠标,我们的观点汇聚在一起能变成不容忽视的意见。
我们能用各种弹幕、打call表示,我们在看着。
有些时候,我们也会忘了,目力所及的死角,是我们自己。
换位思考,逐渐沦为一种廉价的话术。举头三尺有没有神明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知道,总会有眼睛在看着。
有时候在被观察的角度下,我们反而能做更好的自己。
书摘:
在孔子看来,判断是非的标准不是抽象的正义,而是具体的人性。 P13
忠并不是比孝更大的善,而是在一个人的身份发生转换之后所必然伴随的责任转换;换言之,如果你不愿出仕,那么理所当然应该做好孝子,做孝子也绝不比做忠臣低人一等;如果你选择出仕,那就意味着你已经自动放弃了孝的优先权,因为从此以后是国君而非你的父母给你以及你的家人提供一切衣食所需。 P56
君子伦理源于周代,周人以礼立国,讲究规范和节制,要求君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总而言之,一切超乎常规的极端感情都是不好的。 P60
这也验证了孟子的名言:“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矣。”(孟子・尽心上》)一个人如果于自己所亲厚的人尚且以凉薄待之,难道他会对其他人热忧起来不成? (竖刁 易牙 乐羊) P62
《穀梁传》给出的解释是:鲁国去世的国君是周天子的臣子,周王室自当派人吊唁;周天子是天下共主,鲁国当然应该由国君亲自前往吊唁,但鲁国的新君正在为上一任国君办理丧事,抽不开身,若派大夫去吊唁天子则属非礼之行。所以周王室派人来鲁国吊唁,鲁国却没人去吊唁周天子。 P67
这并不意味着对关系愈远的祖先就愈是恩轻义浅。《礼记・大传》谈及父与祖的关系,认为从“仁”的角度上看,从父母一代代追溯到祖先,对愈远的祖先自然感情愈浅;从“义”的角度上看,没有祖先就不会有后人,所以愈远的祖先就愈应该受到尊重。 P67
《公羊传》给出了这样一条原则:当父亲和祖父有了矛盾冲突,应该听从祖父的、因为这顺乎父子之道;当家事与王事发生了冲突,应该让王事优先,因为这顺乎尊卑之道。(《公羊传・公三年》)一一此即前述鲍骏所援引的“《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的经典出处。 P69
中原诸侯向来把楚国看作蛮夷之邦,不在华夏文明的范畴之内。如当时作战,若中原诸侯击败蛮夷,按礼应该向周天子献俘;如果战争是在中原诸侯之间发生,献俘则属非礼。 P70
弃疾不曾做错什么,楚康王亦不曾做错什么,而在道义的规则制约之下,弃疾之死竟然是一个完全可以预期的、除此之外别无他途的结局,这一悲剧也正是因此而具有了深刻的美学意义。 P72
这里有必要对斗辛的话做一些解释。所谓“仇敌”,原本的意思确实是像斗辛所说的这样,并非 hatred或enemy的意思,而是指“地位相当”。(诗经・周南・关雎》有“窈窕淑女,君子好仇”,“好仇”是指好的配偶;吴梅村写崇被帝后生活的诗有“故剑犹存敌体恩”,以皇后为皇帝的“敌体”,即counterpart。 P86
论及恻隐之心,便是把问题诉诸人性,所谓“人性之动,始于恻隐而终于是非”。(宋吕大圭《春秋五论》论一)至于真德秀这个“四端”的说法,本是孟子的一个经典概念,即“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孟子提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都是人天生所固有的。这所谓“四端”也就是每个人天生具备的仁、义、礼、智的苗头,苗头需要扩而充之,就像火会越烧越旺,就像水会越流越急。这个“扩而充之”非常关键,如果一个人能把这“四端”很好地“扩而充之”,便“足以保四海”,如果做不到“扩而充之”,便“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 P106
如果有一个人杀了自己的兄弟,灭了兄弟的满门,连幼子都不放过,还霸占了弟媳,逼迫父亲交出权力,那么,只要这个人不是统治者,他做的这些事显然都属于“罪行”而不是“私德”。由此可见,所谓私德,其实质就是统治者所拥有的道德特权。最为蹊跷的是,私德这项特权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统治者巧取豪夺来的,而是子民们心甘情愿地主动赋予他们的。 P108
儒家标准中的君子是依据原则而非依据后果做事的。 P110
如果我们将社会稳定视为第一考虑的话,就很容易理解那些古人一一尤其是具有儒家倾向的古人一对于才干的忌惮心理。一般而言有才的人聪慧甚至狡黠,做事爱走捷径,心思活络,不安分,爱生事,对才华的不能尽展总会心生怨怼,这样的人非常不易安置,稍不小心就会变成扰乱性的因素。至于有德之人,无论有才无才都不会危害社会,都会给社会带来正面的道德影响,而施加正面的道德影响恰恰就是为政的根本大计。道德厚则风俗淳,风俗淳则社会稳,理想的政治其实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逻辑。 P120
当唯才是举、不拘一格渐渐成为天下共识的时候,我们看到的就是战国绝不言礼的乱象,以及秦国以最为绝决的悖逆礼制的姿态从七雄之中脱颖而出,终于一扫六合,统一天下。“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这两句诗完全可以用作这一段兴亡史事的道德总结。 P127
当然,儒家乃至一切有着正常情感诉求的人都不会喜欢这样一种冷漠的生存环境。而从施政的可操作性而言,哪怕再严密的法律毕竟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一个稳定的社会终归还是少不得人情与道德的维系,并且从施政成本的角度来看,依靠人情与道德风气来调节社会秩序,其成本远远小于依靠严密的法网,而在理想的政治里,法律只应当是一种悬而不施的威慑力量罢了。 P142
儒家政治喜欢大而化之。官不必廉,法不必密,公道不必强求。归根结蒂,国政只是家政的延伸,而家政的要领正所谓“不瘖不聋,不成姑公”一这则民谚至少在汉代便已有了。 P146
我们只要在父家长制度下思考叔向的意见,就必然会认可其中的道理。试想在一个家族、甚至一个小家庭的内部,长辈若是以赏罚分明的条文来约束晚辈,亲情难免会因此而淡漠,而一个亲情淡漠的家族比之一个温情脉脉的家族,显然既不稳定,也不和谐。在宗法制度下,亲情为政治提供了强大的包容力,正如爱情之于婚烟一般。所以在西汉初年,贾谊思考秦帝国的败亡教训,认为一个重要的致败之因便是法治导致了人情浇薄一一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么父亲与儿子是平等的,尊者与卑者是平等的,这样的社会必然冷漠得可怕。 P149
元澄的看法暗示了这样一个信息:子产的办法毕竟切实好用。三代之治虽然总被人挂在嘴边,但那终归只是传说,是一张描绘大同世界的理想蓝图,是从来亦永远不得实现的东西。而人心向简,统治阶层也不例外,所以出于施政方便的考虑,他们难免总会一方面高举三代旗帜,一方面遵循子产的权宜。 P152
公开成文法的弊端不仅在于以有限之法条无法应对无穷之人事,更在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精神将会彻底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不可收抬的乱政,并且贻害万世。 P155
孔子时代的社会,尤其是孔子所缅怀并试图复兴的周公时代的社会,是一种小规模的熟人社会,其人情关系不仅是最牢固的社会纽带,也是最好的社会润滑剂;而我们今天的社会是庞大到无以复加的陌生人社会,核心小家庭取代了宗法大家族,散沙式的社会结构取代了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人情关系的意义愈发变得轻微起来。 P156
庶民百姓往往无缘亲见天子,却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宗室成员,设若这些宗室成员中的某一些人过着和庶民百姓一般无二的贫贱生活,后者最有可能出现的心态不会是人人平等的政治满足感,反而会因此而轻看宗室,不再觉得自己和宗室成员之间存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连带着当然也会降低对天子的尊重。一国之政治倘若真的发展到这样的局面,那就真是礼崩乐坏、尊卑失序了,这是任何一名满怀真诚的儒者都不愿看到的。
是的,出于使社会和谐稳定的考虑,执政者必须清醒认识到庶民阶层的一项并不十分光彩的特质,即他们总是缺乏文化修养的。只看衣装不看人,只认金装不认佛,这是庶民阶层一以贯之的认知模式,他们注定不可能对颜回、原宪那样生活贫困的高洁君子发自内心地生出尊敬。所以高明的宗教徒哪怕明知道教义禁止偶像崇拜,崇尚众生平等,而为了传教的方便,他们还是会采取所谓权宜之计,打造出金光万丈的偶像以供众生膜拜。 P165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一种世间常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同样是一种世间常态。在贵族社会里我们可以清晰观察到如下事实:君子(贵族阶层)更在意脸面,小人(庶民阶层)更在意利益。显然,这会使我们怀疑所谓同罪同罚是否真能起到“一视同仁”的意义。 P166
礼制社会要求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很多时候都意味着繁琐的仪节与固化的程式,对庶民阶层而言实为一种不堪承受的负担。所以“礼不下庶人”这一原则与其说意味着轻蔑,不如说意味着体贴。士大夫阶层不会以礼法规范来苛求那些既无从接受完善教育又缺乏足够财力的庶民百姓:当遇到大是大非的义利抉择时,舍生取义是唯独要求士大夫阶层的行为规范,至于庶民百姓,他们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荷且偷生——这倒也公平,既然他们不拥有国家的股份,不享有国家的任何政治权利,凭什么要求他们为国效忠呢?为国效忠,这仅仅对于那些拥有国家股份且享有国家政治权利的人而言才是道理上说得通的。 P167
在葆申看来,体罚兼具了对尊严与肉体的双重伤害,君子(统治阶层)对后者相对无感,小人(庶民阶层)对前者相对无感;如果刑罚所击中的是君子的疼痛感与小人的羞耻感,那么这样的刑罚无论其是否公平,是否合乎道德准则,首先就因为缺乏实质意义上功效而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君子在意的是脸面,是那些被小人看来毫无实际益处的虚名。以“好死不如赖活着”为人生观的人无法理解“士可杀,不可辱”的信条。惩罚君子,适度地使他知羞即可,永远不可不留余地地剥夺他的尊严。所以在汉人看来,秦朝就是一个完美的反面范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家精神彻底败坏了道德风气;王公大臣和庶民百姓接受同样的刑罚,以至于前者的道德操守迅速降低到后者的程度。“四维不张,国乃灭亡二世而亡的秦朝以惨痛的代价印证了这句箴言是何等之正确。 P175
李广因失道获罪,自刎之前的遗言有所谓“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这样的心态在汉代是很有典型意义的。 P178
孔子早有教海:“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论语・宪问》)为学的目的在于提升自己,而不是取悦他人。根据就业形势来调整报考专业的方向,在今天的学生而言这只是最基本的一点精明,是热门行业决定了热门专业。如果孔子可以看到这番景象,一定会说:“这就是小人所应有的样子啊,君子以为耻。” P181
与之相应的是,科举制度在严格意义上的推行往往会导致“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结果,而这样的朝延官员分明就是政治暴发户、官场凤凰男、他们以十年寒窗之苦,处心积虑地赢得了一个聘任性质的政治职位,而高付出总会伴随着对高回报的期待;虽然不排除这些人当中必定有着志虑忠纯之土,但是从总体来看,他们对于来之不易的功名难免会过于在意。 P185
自我推销是一种典型意义上的非礼行为。一个人在仕途上不可以自我推销,正如在婚姻中不可以自由恋爱一样。孟子对此有一段很精彩的类比:异性相吸,这是人之常情;父母从很早开始就操心子女的婚姻大事,这也是人之常情。但如果有人等不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墙洞、门缝偷窥对方,眉来眼去,乃至于翻墙私会,那么从父母到全社会的人都会轻贱他们。同理,古人并非不愿做官,只是绝不肯经由不合礼义的途径进入仕途。以不合礼义的途径入仕,这与钻墙孔、扒门缝偷窺异性是同样性质的事。(《孟子・滕文公下》) P186
事实上,只要是在承平之世,领袖的品德与能力并无太高的重要性可言,风俗习惯的巨大惯性才是一个家族共同体的真正领导者。所以,无论儒家还是道家,都很不喜欢“有为”的政治,因为“有为”正是破坏社会惯性的罪魁祸首。 P218
于是,“稳定”永远位列"公平"之上,而为了稳定,很多时候是不该、也不必讲理的。那么,当贫民百姓看着官二代与富二代们挥霍祖荫、作威作福的时候,理应就像无所继承的庶子们看着继承了一切的嫡长子一般,以柔软的亲情化解心底的妒意与恨意。 P219
胜利者一方面有条件给自己制造合法性神话,一方面世人总要为自己的生存寻找道德依据,所以心理上总是倾向于为既成事实赋予道德合法性——这正是严肃的学者们最为反感的逻辑方式,即以实然证明应然。 P231
《左传・昭公七年》有“鬼有所归,乃不为厉”,《礼记・祭法》有“泰厉”“公厉”郑注谓古代帝王绝后者为泰厉,诸侯绝后者为公厉。 P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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