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伤害性很大,侮辱性也强!”福建龙岩,一男子凌晨花41.38元,点了一份外卖,店员说快打烊了,让他换菜,男子没答应,万万没想到,他收到外卖后,竟发现餐袋安全封签,被店员拼出“S B”字样,他被狠狠羞辱了一顿。
真正让这件事升级的,不只是两个字母,而是本应保持完整的食安封签被改变了。2026年6月1日,《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入网餐饮商家需要对外卖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
封签一旦出现撕裂、移位或者重新粘贴,消费者便难以判断餐袋在出餐和配送之间经历了什么。事情发生在新规施行后一个多月。7月18日凌晨2时58分,龙先生在福建龙岩通过外卖平台下单塔斯汀秘汁手扒鸡套餐,实付41.38元。
十多分钟后,门店来电称临近打烊,指定餐品无法制作,希望更换等价餐品。龙先生认为订单既然已经成功提交,门店就应按订单制作,因此拒绝换餐。
电话结束后,龙先生等待骑手送餐。餐品送到时,龙先生查看餐袋,发现封口位置的贴纸被分开处理,并排列成带有侮辱含义的字母。
公开报道没有披露门店监控、员工说明和监管部门调查结论,因此封签由谁在什么环节处理,仍应以进一步核查为准。不过,从消费者看到的包装状态看,正常的交易分歧已经转成了人格尊严和食品交付安全问题。
员工在临近下班时可能疲惫,顾客坚持原订单也可能增加沟通压力,但疲惫不能替代服务规则。门店真正需要解决的,是线上库存为何没有及时关闭,无法制作时由谁负责解释,换餐失败后怎样退款,以及包装离店前由谁复核。
龙先生随后向门店提出三项要求,包括涉事员工道歉、门店作出处理、赔偿精神损失。这里需要分清两个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认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经营者不得用侮辱方式处理消费争议。
民法典也规定,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造成损害,用人单位通常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员工被开除属于内部管理,不能自动替代门店对消费者的道歉和补救。
据公开报道,门店提出的方案是安排涉事员工当面道歉,开除涉事员工,并按实付金额十倍补偿,金额约为413.80元。
不过,十倍补偿属于门店提出的协商处理方案,不是本案已经由法院判决确认的法定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能否成立,还要看侮辱程度、传播范围、实际影响和证据情况。
这张封签因此失去了原本的安全识别功能,并被用于表达侮辱内容。对门店而言,只处理一名员工并不够。
关闭售罄餐品、明确打烊前接单规则、保存打包监控、检查封签完整性,才是避免同类纠纷再次发生的实际办法。
龙岩事件的下单时间、金额、餐品及门店处理方案来自公开媒体报道,目前未检索到监管部门调查通报或法院裁判,因此正文没有将员工主观故意及赔偿责任写成司法定论。食安封签规定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规章明确要求外卖食品包装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上头条聊热点#
信息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