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不验等于毁房!详细总结验房16项 别等开发商跑了才醒悟!
当新房即将交付的时候,准业主都会担心自己的新房子质量是否合格,收房的整个流程是怎么样的呢?这里我们来梳理一下,不至于一脸茫然了。
收房第一步: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这是收房的第1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收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记得带上购房合同、入住通知书、身份证以及money。
收房第二步: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入住通知会有正式的函件 寄到您手里,“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楼盘向主管部门上报验收备案的详细资料,是开发商必须对楼盘负责的标记文件。
这三份文件是楼盘通过验收,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但有不少发展商在楼房未经验收时就发出收房通知单,如购房者不明就里稀里糊涂收了楼并签了相关文件,根据契约自由、自治的原则,一旦签了字,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打起官司来购房者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的承诺。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各项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标、墙体结构类型等的相关说明。
因此,购房者收房前可千万记住要求开发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房
验房第三步:办理验房手续
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先验后收""先验后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房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
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货不对板,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这对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有开发商说要求验房是在挑起矛盾,开发商不容易。作为消费者,特别是购房者的业主,我们一直是弱势的群体,我们不是在挑起矛盾,我们只是在争取我们的权益,希望收到的房子能像合同中开发商承诺的那样。
"先验后收"不仅是符合商业惯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房屋的对价是房款,消费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比例的价款,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开发商就应该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
那么收房第四步:开始验房
验房的主要内容
(一)房屋的实测面积(套内面积)
(二)顶面、地面的平整度和墙面的垂直度
(三)阴阳角垂直度的检测
(四)墙地面的空鼓检查,厨房卫生间空鼓检测(包括沉箱壁)
(五)卫生间、窗台等有无渗水迹象
(六)排水管、地漏是否堵塞
(七)插座是否通电,强电箱、弱电箱是否完好
(八)门和门窗是否损坏,玻璃是否与购房合同相符
验房过程中最好有专人进行同步纪录,最好填写一式四份验房单,业主留好交房代表签字的一份。
收房第五步:缴纳费用
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
收房时不需要缴哪些费用?
1、契税
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缴纳时间:契税只能在过户时交纳,特别提示:除税务机关,任何单位无权代收。实施:业主入住时不需要向开发商交纳契税,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证之前自己到税务局直接办理。
2、产权代办费
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3、公共维修基金
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
4、面积测绘费
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5、物业费
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当年组织我们去维权的领头人后来连电话都换了,正面撞见人家都装不认识,是被教育了吗?
没有实际意义,评论连带文章全部作废。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