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微博热搜挂着一个话题:#葫芦娃的公司告了时代峰峻#。乍一看,是老派动画厂和偶像公司的纠纷,评论区里多是粉丝控场和玩梗的路人。
但对追《大闹天宫》的人来说,真正的看点藏在后面:上美影这次起诉的第二起案子里,"孙悟空"形象也在被控名单上。而上美影手里那个全国人民都认得的孙悟空,正是上世纪60年代动画电影《大闹天宫》里画出来的那一个。

先把这两场官司说清楚
热搜其实包着两起独立的案子。第一起已经判了:TF家族新春音乐会的物料里,未经许可把《葫芦兄弟》动画片段当成节目背景播放,属于商业场景使用,上美影提起诉讼,北京互联网法院7月30日一审认定时代峰峻构成著作权侵权,判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5000元。微博判决出来后,不少人被"坚持告了一年、获赔5000元"的反差逗乐,各平台的玩梗视频就是这么来的。小红书
第二起才是和我们有关的:动画电影《哪吒与敖丙》被上美影起诉,称片中未经授权使用了葫芦娃、孙悟空等上美影经典动画形象,原告方诉求停止侵权,合计索赔250万元。微博这部2025年上映、由时代峰峻主投主控的影片,曾取得过相当不错的票房成绩。微博
案件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在2026年8月13日正式立案,目前处于民事一审阶段,预计10月开庭。微博小红书
有两句话要说在前面:第二起目前只是立案,尚未开庭,更没有判决;250万元是原告的索赔主张,不等于最终的判赔金额。所以在开庭之前,不必急着替法院下"片方一定侵权"的结论。
孙悟空是《西游记》的,为什么还能有版权
这是热搜下面吵得最凶的问题。答案要拆成两半。
吴承恩的《西游记》原著早已进入公有领域,"孙悟空"这个人物本身不属于任何人,谁都可以拍、谁都可以画。但著作权法保护的不是人物,而是表达——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画一只猴子,却不能把别人画好的那只直接搬去商用。
上美影那只孙悟空,表达脉络清清楚楚:先有张光宇先生做出的造型设计,再由首席动画设计严定宪多次修改、调整后定稿,线条简练、色彩醒目,才有了我们熟悉的桃心脸、虎皮裙。微博

换句话说,你拍你自己的孙悟空没问题,但上美影那只孙悟空的具体造型,是受保护的美术作品,商业使用前要谈授权。
上美影不是第一次出手,这本账翻了十几年
2014年,甄子丹版电影《大闹天宫》定档马年正月初一,上映前就遭遇了侵权指控,上美影称片名使用的"大闹天宫"四个美术字体,涉嫌侵犯其2001年《大闹天宫》DVD美术字体的著作权。微博上美影当时甚至建议院线暂停上映这部电影,片方则回应并不认为侵权。微博
2020年,"葫芦娃"诉《十万个冷笑话》手游里的"福禄娃"形象一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宣判,判赔50万元。微博2025年5月,上美影又专门针对《大闹天宫》发过一份声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创作、发行、销售相关数字藏品(虚拟藏品),提醒公众别信虚假宣传,避免财产损失。微博再到这次的两起案子,脉络很清晰:经典IP早就过了"谁都能随便用"的阶段,维权已经常态化,而且从美术字体、动画形象一路覆盖到了数字藏品。

对喜欢《大闹天宫》的你,有三件实际的事
第一,买联名周边时,"正版"两个字的含金量,恰恰是这类维权在撑着的。像2024年《决战!平安京》×《大闹天宫》的皮肤联动,是游戏官方官宣的限时联动。微博去年肯德基的大闹天宫联名玩具餐,也是官方联动的正规授权货。小红书反过来,凡是打着"大闹天宫"名头、却说不出授权出处的周边和藏品,都值得多看一眼。
第二,数字藏品不用再纠结了。官方声明已经说死:没有任何第三方获得授权,市面上流通的所谓《大闹天宫》数字藏品,都不是官方出品。
第三,想做二创的记住一条边界:个人自娱自乐的同人创作,通常没人追究;但只要涉及商用——卖货、做付费内容、给商业活动站台——请先想到授权这件事。这次音乐会物料败诉,败的就是"商业场景使用"这条线。
接下来值得盯的信号
一个是10月的庭审。案件预计10月在上海杨浦法院开庭,届时涉案形象是否与上美影的表达构成实质性相似,会成为庭审焦点。微博这等于《大闹天宫》孙悟空形象的版权边界,第一次在这么大的场合被摆在台面上讨论。另一个是截至发稿,上美影和上影元都没有就这波热搜发布官方声明,原告方接下来如何正式表态,也可以继续观察。
六十多年前画出来的那只猴子,如今有人替它把版权边界告上法庭。对真心喜欢《大闹天宫》的人来说,这是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