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芒果被拒赔?这些踩坑操作你肯定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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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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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吃鱼腥草的主任://@传媒电视君://@小朋友冷静点:存//@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转需,最近买草莓经常踩这种坑//@江南大野花:存了//@M大王叫我来巡山:学习//@黄濑濑濑濑:Ok//@不是椰奶://@真-柳堡:还有其他方案可供大家参考——如果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希望不会),在对方拿出赠品试图“私了”时,你可告知:“我不接受私了,我要求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赔偿1000元,或者我现在就打12315,让执法人员过来现场处理。”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超市为了避免行政处罚,会选择直接赔付法定金额。【流程提示】:1. 全程录像:在交涉前,先对着那袋烂水果拍视频,固定“下面烂、上面好”的包装状态。 2. 拒绝私下和解:当对方提出“退钱送油”时,明确告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我要求依法赔偿1000元。如果不赔,我将在保留证据后,直接拨打12315或12345举报,并拒绝调解。” 3. 直接举报而非协商:带着证据离开现场,直接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因为一旦举报立案,超市面临的可能不仅是赔偿你一人,而是5万元以上的行政罚款。为了规避罚款,超市往往会主动联系你,按法定标准(1000元)请求你出具《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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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条网店耙耙柑的最新评论有些感触,觉得有必要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做的生鲜电商,因为物流确实和普通的产品有些差异,其中有两点:1.发出后,基本上无法支持修改地址,因为一旦修改,物流时效物流公司就无法保证,再次中转后,时间变长,特别是夏天易损果子很容易出现货损,物流公司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2.生鲜类产品送达收货地后,无法支持单方面拒收这样的操作,因为生鲜入嘴的东西,我们这边是不可能收回后再次发给其他客户(安全风险),但支持签收后一定的时效内的售后申请,这也是平台要求生鲜电商的责任。其实我们店客服人还可以,只要不超过他权限的事儿,都直接处理了。不过基于生鲜这种产品的特点,这两点情况希望大家知晓一下。 「产地现采」四川春见非催熟精品耙耙柑(精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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