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仅退款”399件,涉案才8000元:薅羊毛怎么就薅成了诈骗?

3个月“仅退款”399件,涉案才8000元:薅羊毛怎么就薅成了诈骗?

2026-10-22 00:44:25 0点赞 0收藏 0评论

10月上旬,上海闵行警方通报了一起案子:一名姓王的女子,三个月里对盒马的399件商品申请"仅退款",涉案金额8000多元,如今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消息一出,很多人第一反应是不信。8000块,还是分399件攒出来的,均摊下来一件也就20块钱,怎么看都是薅点小羊毛的量级。怎么就闹到刑事立案了?

这个疑问恰恰戳中了要害。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少人对"仅退款"的理解,就停留在"平台给的按钮,点了不吃亏"。

先把这单羊毛怎么"薅大"的说清楚。

王某的起点其实很普通。今年6月,她在盒马买了一款水果,觉得口味不佳,以"不喜欢/不想要"为由申请了仅退款,客服联系后让她自行处理商品,退款很快通过。

3个月“仅退款”399件,涉案才8000元:薅羊毛怎么就薅成了诈骗?

问题出在后面。她发现平台对小额生鲜的售后审核很松,普遍是退款不退货,于是接下来三个月开始刻意钻这个空子:编出"商品变质"“未使用优惠券”"付款方式选错"等各种理由,累计发起了120多次仅退款申请。单价低、平台不上门取件的,全额退款后东西留下自用;三文鱼、整箱牛奶这类价值高、会安排取件的,她就把吃过剩下的部分退回去。有些商品,她退款之后又反复下单十几次,再退。

最后是盒马后台巡检时,发现这个账号退款频率异常、同款反复退,直接报了警。

3个月“仅退款”399件,涉案才8000元:薅羊毛怎么就薅成了诈骗?

这算诈骗还是正常售后,边界在哪?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给了个很干脆的说法——不用纠结法律术语,就看两点:主观上,是不是一开始就想白拿东西、没打算付钱;客观上,有没有编造虚假理由,骗平台同意退款。

王某收到的是完好合格的商品,却虚构出根本不存在的问题去申请退款,还连续三个月反复操作,这两点都占了。

到这里就引出那个最反直觉的问题:8000块,真的够得上刑事?

够。诈骗罪的涉案数额是累计计算的,不看单笔。每次退几十甚至几块钱,可三个月攒到8000多,就已经踩进了诈骗"数额较大"的立案区间。按两高的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到1万元以上,就达到刑事追诉的起点,各地具体执行标准略有浮动。

3个月“仅退款”399件,涉案才8000元:薅羊毛怎么就薅成了诈骗?

这不是孤例。今年4月,湖南衡山法院判过一起:被告人谭某专门买榴莲、车厘子这类高档水果,收到完好的货后,用AI修图做出"发霉""腐烂"的假照片申请仅退款,再把水果低价转卖。三个月作案100多笔,涉案16070元,最后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

就算金额没够刑事线,也不等于没人管。有个姓袁的买家,网购190元的冷冻榴莲,谎称"果肉发霉"、传假照片申请仅退款,商家跨省取证证明货是好的,因为没达到当地刑事立案标准,袁某被行政拘留7日,还要赔偿商家损失。

所以那种"我就薅点小羊毛,大不了把钱退回去"的侥幸,其实站不住。恶意仅退款的后果是递进的:金额小的,可能被以不当得利起诉、被治安拘留;累计金额够了,直接升级成刑事。

说完买家这头,再看同一时间冲上热搜的另一件事,它站在商家那头。

10月7日,河北沧州一名女子花15.31元,在山东聊城一家网店买了9斤蜜薯。收货后她咬定收到的"不是榴莲蜜薯",以假冒伪劣为由申请仅退款,拒绝退货。商家左女士反复解释,自己卖的是烟薯25,本就属于蜜薯的一个品类,商品页写得清楚,从没卖过榴莲蜜薯,还主动提出走退货退款、来回运费店铺承担。买家不同意,沟通中撂下一句:“有本事就过来拿。”

3个月“仅退款”399件,涉案才8000元:薅羊毛怎么就薅成了诈骗?

后面的事全网都知道了:左女士连夜从聊城开车到沧州,单程400公里、往返800公里,凌晨三点赶到买家住处。9斤蜜薯已经被吃掉6斤,只剩3斤。上门后她发现买家行动不便、坐轮椅,没有再过多追究,只把剩下的3斤带了回来。

油费、过路费加熬夜,这一趟的成本远远超过那15块钱。左女士事后坦言,跑这一趟不是为了薯钱,就是"想争一口气",不想让恶意薅羊毛的人得逞。

这里得先划条边界:据媒体报道,记者目前联系不上买家,以上经过主要来自商家一方的讲述,商品页面到底怎么写的、买家申请退款时提交了什么凭证,还缺另一面的说法。也有报道称平台后来复核了聊天记录和详情页、驳回了买家的全额仅退款申请,但这一步暂时还没有更权威的证实。

可即便只看商家这头,这件事也把一个真实困境摆了出来:小额恶意仅退款,商家维权的成本太高了。十几块钱的标的,走诉讼,立案、跑法院的时间和精力远超货款本身;走平台申诉,又要备齐一堆证据、走冗长流程。正因为"金额小、维权贵",才有少数人敢肆无忌惮地滥用售后通道。

网友也吵成两派。有人站商家,觉得恶意仅退款跟零元购没区别,农产品利润薄,小商户经不起这么折腾;也有人觉得,为十几块跑800公里太极端、不值得效仿,遇到纠纷应该先走平台申诉或12315。

这两种情绪我都理解。但更值得琢磨的是:为什么一个本该省事的售后工具,最后会逼出商家"跨省取货"、买家"进派出所"两个极端?

一部分病根在平台。长期以来,有些平台把"偏向消费者"当成流量竞争的筹码,对仅退款申请一键放行,商家申诉却通道冗长、举证门槛高。买家正是看准了商家多半不会较真,才敢钻空子。

这个局面正在被纠偏。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在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平台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商家承担"退款不退货"的售后责任,同时要求平台公平设定纠纷各方的举证责任、保障商家申诉权。说白了,就是平台不能再把"仅退款"的压力一股脑甩给商家。

只是新规落地到执行,总有时间差。10月这两件事,一件刑事、一件自讨,恰好卡在这个空档里,让买家和商家都为此付出了真实代价。

回到最实际的问题:普通人到底还能不能用仅退款?

能用。这个机制的初衷,就是给生鲜这类易损耗商品简化售后,让真遇到问题的人省事。收到坏果、发错货、货不对板,拍照录像留好证据,如实申请仅退款,完全合法,法律站在你这边。

真正的红线,是"编造理由+想白拿"这套组合:东西明明没问题,却虚构出问题;货物自己留下甚至转卖,还要把全款退回来;反复操作、累计金额到了立案标准。一旦越过这条线,它就不再是"退钱就行"的民事纠纷,而可能留下案底,影响往后的就业、升学和信贷。

8000块听起来不多,拆开看每件才20块;可当累计数额过线,这20块一件的东西,性质就变了。这笔账,值得每一个爱薅羊毛的人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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