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该院于2026年4月13日至14日,对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许家印相关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此次庭审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被告单位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单位行贿共六项罪名。被告单位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指控犯有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告人许家印则被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违法发放贷款、违法运用资金、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重要信息、职务侵占、单位行贿共八项罪名。

这些指控涵盖了公司运营和金融活动中的多个方面,例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等罪名,通常与企业通过旗下理财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有关;而“欺诈发行证券”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则涉及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财务数据造假、隐瞒重大负面信息等行为;“职务侵占”则指向个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产。
恒大集团、恒大地产及许家印案一审开庭:许家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在为期两天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主持了控辩双方的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被告单位和被告人许家印均进行了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环节,许家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根据我国刑法,本案中涉及的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即不仅会对单位判处罚金,也会追究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属于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形,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但这并不意味着无底线的从轻,最终量刑仍需由法庭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被告人亲属和集资参与人代表等旁听了此次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