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闫学晶将网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万,网友:这次干的好!
近日,闫学晶因“哭穷”风波引发网络热议,随后其起诉一名粉丝侵权的消息再度成为焦点。

12月30日,闫学晶通过记者对外回应:“感谢关心,对此事不会回应。”短短11个字,却让不少网友感到意外,甚至认为她“丢了面子”。然而仅隔48小时,又一起相关事件进入公众视野。

12月31日,一位自称是闫学晶粉丝的江西农村大叔发布视频,称自己因为发布闫学晶的相关视频,被对方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大叔表示,自己只是普通粉丝,发布作品并未获利,也未造成负面影响,对被告一事感到委屈。


根据大叔晒出的法院文件显示,最终判决赔偿金额由20万元降至2万元。但他仍表示无力承担,称自己是低保户、单亲家庭,需抚养一家人。因未按时缴纳赔偿,他已被限制高消费,出行受到严重影响。

大叔在视频中称,自己曾公开道歉并写信致歉,也曾联系闫学晶律师希望撤销执行,但未获同意,因此选择网上发声。

不过,文件内容也显示,大叔是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搬运含闫学晶肖像的视频用于商业用途,双方并无合作关系,因此构成侵权。
对此,网友意见出现分化。有人嘲讽闫学晶“家里揭不开锅,正好需要这20万”,也有人理性指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肖像营利确实属于侵权,支持闫学晶依法维权。

多数观点认为,尽管大叔处境值得同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权与否并不取决于身份高低,而在于行为是否合法。部分网友提醒,发布视频维权不一定代表有理,关键仍要看证据是否充分。

该事件也引发公众对网络行为法律边界的关注。不少人认为,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用户,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权益。同时,也有声音呼吁公众人物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可更多考虑社会责任与人文关怀。
目前,闫学晶方面未就此事作出进一步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