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豪宅地库出入口就在市政隧道里:规划部门称自始至终合规,争议在另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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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越城天地小区"地库出入口设在市政隧道内"一事,等来了权威部门的正面口径。10月27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秦淮分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窑湾街在2016年市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即为城市道路,2017年地块出让时已明确为城市道路、机动车下穿通行,隧道规划属性自始至终是市政道路。同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外回应时还提到,相关设置符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相关要求。也就是说,"隧道壁上开口接小区地库是否合法"这一层基本落定;真正悬而未决的是另一层——开发商承诺的"私享隧道"如果属实,责任怎么算、业主要回什么。澎湃新闻第一帮帮团

10月25日,中国蓝新闻披露了业主一方的说法:南京3000万级豪宅越城天地小区的地库出入口设置在市政隧道内,开发商曾承诺隧道为小区私享,业主却在中秋半夜发现其作为市政道路开通,隧道开洞与小区相接、车来车往存在安全隐患。事实上,就在报道发布前的10月22日,记者已先后致电秦淮区建设局和规划资源局秦淮分局核实"市政隧道内开洞口接通小区是否合规",得到的回应只是"会议结束后回复"或截至发稿没有下文,"多部门推诿"由此成为热搜词条的由来。中国蓝新闻

这场争议的核心,是两条时间线的错位。这是南京越城天地,早期推广名"应天府",定位主城顶级别墅,据业主称,买房时销售反复讲封闭私密、专属归家,快交付才发现地块里有窑湾街、饮马街两条下穿隧道,隧道里还开了洞口连通小区地库。有业主称,该小区当时购房价格达三千多万元,如今降至一千多万元。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跌幅系业主个人的交易感受,尚无公开成交数据佐证。知乎澎湃新闻

开发商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态度则是另一套叙事:涉事市政隧道在项目拿地前就已经由政府确定规划,企业仅按照土地出让条件承担代建工作,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隧道本身不属于小区专属配套。其10月8日声明同时称,《不利因素告知书》《房屋购买确认书》和沙盘里已有书面提示;网传的大门原为售楼处临时构筑物,并非永久主入口;部分网络视频存在错位剪辑,已证据保全并报案。澎湃新闻知乎

"规划早就公示"能解释隧道的合法性,却不自动豁免销售端的承诺责任。北京君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楠律师向澎湃新闻解释:依据最高法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开发商对规划范围内房屋及配套设施作出具体确定的说明和允诺,且对购房签约、房屋定价有重大影响的,即便未写入正式购房合同,也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而针对业主最容易忽略的"签字免责"问题,执业律师慕容在知乎专栏中提示,很多人以为签过不利因素就算告知完成,但在诉讼里,签字不等于完成法律要求的充分告知——司法实践会看该因素是否严重影响房屋核心价值、提示是否醒目清晰,"小字埋免责、大字吹卖点"混在几十页附件里的做法,法院不一定认可。"南京一豪宅地库出入口在隧道,开发商称已通过不利因素告知书等告知,是不是能免责?"这也成为知乎热榜上讨论最集中的法律问题。澎湃新闻知乎知乎

把维权路径按现实难度排序:要求拆除或封闭市政隧道基本行不通,它是已通过交管部门备案、实际通车的公共道路;以"欺诈"为由退房解约也难获支持,尹楠律师对此持谨慎态度,因为购房通常是区位、配套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决策,仅以"私享隧道"主张退房,司法实践中成功率较低。律师认为相对可行的方向,是围绕涉嫌虚假宣传、相关损失主张赔偿——关键在固定当初"私享"承诺的原始证据,如宣传物料、销售沟通录音,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调取隧道原始规划文件。规划部门给出的路径与此一致: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可向房产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澎湃新闻

截至10月28日,此事还没有终点。澎湃新闻10月27日联系开发商时,暂未获得有效回复。而就在前一天,秦淮区建设局工作人员作出"区里会开展研究"的表态,让行政认定仍留有窗口。对普通购房者,这件事留下的信号比猎奇更有价值:开发商声称正研究隧道通车后小区地下入口与市政隧道的衔接方案,社会车辆混行的安全问题如何落地、业主的承诺证据链能否成立、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受理虚假宣传投诉,将决定这套"隧道上的豪宅"如何面对它的下一个买家。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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