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国内宠物食品按《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分为宠物配合饲料(全价主粮)、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其他宠物饲料(零食/非全价)三类产品在检测标准和生产许可要求上有明显差异:
一、各类产品检测执行标准
所有宠物食品卫生指标强制符合 GB 13078-2017《饲料卫生标准》 及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宠物饲料卫生规定》(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黄曲霉毒素B₁≤20μg/kg、铅/砷/汞/镉限量等),同时需符合《宠物饲料标签规定》。
产品类型推荐执行标准关键检测项目与注意干燥型(全价犬/猫干粮、小动物全价粮)GB/T 31216-2014《全价宠物食品 犬粮》
GB/T 31217-2014《全价宠物食品 猫粮》水分≤14%(干粮);粗蛋白/粗脂肪/钙磷比/牛磺酸(猫粮≥0.1%干基);微生物菌落总数;猫粮须检牛磺酸半干/湿型(全价主食罐头、半湿粮)GB/T 31216或31217(按水分区分半湿/湿态)
参考团体标准T/SDPIA 01-2022主食罐头水分≥60%(湿态罐头)须做商业无菌(GB 4789.26);半湿粮(14%~60%)重点控水分活度防霉变;营养同全价粮要求流质(肉酱、汤、营养粥—多为非全价/辅食)无专门国标→制定并公开企业标准(Q/xxx),可参照GB/T 31216/31217营养框架必须检水分、粗蛋白、盐分、重金属、沙门氏菌;若宣称全价需补检全部营养指标;注意商业无菌(高温蒸煮灌装产品)
⚠️ 注意事项:
原料必须在《饲料原料目录》内,添加剂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禁用三聚氰胺、苏丹红、氯霉素等。
猫粮牛磺酸、全价粮钙磷比(1:1~2:1)是常见不合格项。
湿态罐头胖听、渗漏直接判不合格,须每批做商业无菌或微生物出厂检验。
标签须标"宠物配合饲料/宠物零食"、成分分析保证值、生产企业及许可证号(如有)、"本产品不能代替宠物主食"(零食类)。
二、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本质区别
按《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第三条:
需要办《饲料生产许可证》(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
✅ 宠物配合饲料(全价干粮、全价主食罐头/湿粮——配方满足宠物全面营养)
✅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维生素/矿物质/益生菌营养补充剂)
要求:符合《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场地、设备、化验室、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等),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产品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