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2月1日起,销售农产品必须“持证上岗”

源自今日头条:吉林日报

02-08 15:01

自2026年2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这张新“身份证”要求生产者主动承诺产品质量安全,使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信息更加透明。这项新规不仅强化了生产者的主体责任,也为消费者增添了一道看得见的安全防线,旨在构建一个更值得信赖的食品消费环境。

2月1日起,销售农产品必须“持证上岗”智能速览

  • 2026年2月1日起,主要农产品上市须附“承诺达标合格证”。

  • 生产与收购方均需承担相应责任,确保产品有证上市。

  • 合格证可采用二维码形式,扫码即可追溯产品全程信息。

  • 违规不开具或收取合格证,将面临罚款及信用记录影响。

  • 该制度是将“默认合格”转变为“主动承诺”,强化生产者法律责任。

2月1日起,销售农产品必须“持证上岗”精华内容

这张小小的合格证,不仅是农产品的“身份证”,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法律责任书,重塑着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

新规核心内容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制度覆盖了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及养殖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品类。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生产批次开具合格证,而农户则被鼓励开具。

这张合格证的核心是生产者的自我承诺,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且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这标志着农产品安全管理从过去的“默认合格”向“主动承诺”转变,将责任明确到生产主体。

明确各方责任

新规对产业链上的不同环节都设定了明确责任。生产者是开具合格证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并保存相关记录至少六个月。

对于收购者而言,新规要求“收产品必须先收合格证”,否则不得收购。收购后,这些证明也需被妥善保存至少六个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来自不同生产者的农产品被混装或分装后,收购方必须重新开具新的合格证,对混装后的产品质量安全做出承诺。

合格证的形式与信息

合格证的开具方式非常灵活,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印刷品或手工填写。政策特别鼓励使用二维码等电子标识,以便于信息追溯和消费者查验。

合格证上需包含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日期、承诺主体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当采用二维码形式时,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承诺达标合格证”字样。消费者通过扫码,即可清晰了解到农产品的全程信息、生产者承诺与相关监管信息。

违规行为的代价

对于不遵守新规的行为,也有着明确的惩处措施。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未按规定开具、保存合格证,或收购单位未按规定收取、保存合格证,将先面临批评教育和限期改正的处罚。

如果逾期未改,将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此外,这些违规行为还将被记入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记录,对其未来的商业信誉和发展造成直接影响。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两部门也将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承诺的法律意义

“有承诺”并不完全等同于产品“已合格”,但它首先是一份法律责任保证书。它意味着生产者公开声明愿意承担违法种植的法律责任,无法再以“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一旦产品被检出不符合承诺标准,提供虚假承诺的生产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这一制度将成为市场优胜劣汰的催化剂。诚信守法的优质生产者能通过承诺赢得市场信任,获得“优质优价”的回报;而违规生产者的成本和风险则大大增加,促使其提升标准或被市场淘汰。

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通过明确的权责划分和信息公开,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构建了坚实的基础。它不仅是对生产者的有效约束,更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尊重。当每一份食材都有了清晰的“身份档案”,我们的餐桌是否会因此变得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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