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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避让行人】

开车的人得明白,礼让行人不是施舍,是守本分。斑马线上抢一秒,背后都是人命换的教训。城里走路越来越难,车却总觉得路是自己的,真出了事,谁也担不起这个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避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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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9:19:2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应减速并让行行人,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停车让行。在无交通信号道路遇行人横过也应避让。此规定旨在保障行人安全,促进交通畅通,同时要求行人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在无信号道路也需避让行人,体现了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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