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MOC复刻影视场景,到底算不算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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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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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就AI侵权发声明了!“任何主体未经本人书面正式授权,严禁擅自采集,使用,合成,传播相关影像,声纹与专属艺术形象。”“凡可关联特定公众演员的AI撞脸,仿声演绎,换脸短剧,商业植入,虚拟人复刻,素材二创改编等侵权内容,即便标注‘非商用’‘公益分享’‘个人二创’等字样,均不构成合法免责依据,仍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终于!也希望各方面在落实这些要求的同时,也能管管那些素人肖像被盗用喂ai的情况,毕竟素人要维权只会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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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递# 【#公司侵权乐高判赔3500万#,法院:因侵权行为恶意突出、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适用惩罚性赔偿】12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梳理上海法院2024年以来生效的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知识产权案件,其中一个案例为:原告乐某博士公司系“乐高”“乐高教育”“LEGO”“LEGO EDUCATION”等注册商标权利人。同属于乐某集团的乐某教育公司的业务划分为校内和校外,乐某教育公司曾授权西某公司向早期教育机构和学校分销乐高教育产品及相关服务,并曾授权西某公司开设直营或第三方授权的乐高教育校外活动中心。超某公司获得西某公司授权在校内渠道销售乐高教育产品,但合同明确禁止超某公司以任何易致歧义或误导客户的方式变相利用“乐高活动中心”“乐高教育”等标识进行未授权的宣传及招生。然超某公司以“乐高教育”“乐高课程”为核心卖点,开展招商加盟活动,逐步构建了一个覆盖全国多达200余家门店的庞大加盟网络,并在其官网、官微、门头、店招、摆件、背景墙、海报、员工服装等处显著大量使用“LEGO”“乐高教育”商标标识。原告主张惩罚性赔偿,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超某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3,500万元和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100万元。因超某公司侵权恶意明显、情节及后果特别严重,法院依原告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其赔偿经济损失3,500万元,并由各加盟商承担百余万至数百万元不等的连带责任;同时判超某公司赔偿合理维权费用35万元,加盟商承担数千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费用,超某公司继续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超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九派新闻 九派新闻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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