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鸡蜈蚣事件引热议:外卖时代我们该如何安心干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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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9:10

一条炸鸡吃出整条蜈蚣,顾客依法索赔1000元,门店却说"不合理"——这条霸榜一周的食安事件,恰好停在了"到底谁有理"的经典环节。10月7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江苏淮安"临榆炸鸡腿"购买炸鸡后,发现炸物中疑似有一整条蜈蚣,虫体及足部清晰可见。10月16日事件重回公众视野,是因为涉事门店再次确认"顾客索要1000元赔偿不合理"。至于"不合理"是否成立,介入此事的律师已经给出答案:异物混入就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1000元是法律划定的惩罚性赔偿最低档,不是讹商家的开价。南华视频微博羊城晚报

事情进展到哪一步了

购买发生在10月6日,消费者用餐时发现蜈蚣嵌在炸物内部,随即拍照留证,7日发帖后事件发酵。门店方的回应分两层:经营上,看到此事很惊讶、店内从未见过蜈蚣,目前已停业整顿、全面消杀并排查蜈蚣来源。知乎南华视频

品牌官方客服则称已关注到纠纷、将对接涉事门店核实完整经过,届时给出官方处理结果。截至发稿,除各方表态外,蜈蚣从何而来、这笔赔偿最终如何处理,尚无更权威的结论披露。知乎

这1000元到底"不合理"在哪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渤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作出的判断是:混有异物即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情形。羊城晚报

赔偿数额也有明确的算账规则: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外卖炸鸡一单客单价通常不到百元,十倍价款够不上一千,适用1000元下限正是条文的原意,而不是消费者狮子大开口。羊城晚报

1000元和退餐费也不是一回事:退餐费是合同解除后的恢复原状,1000元属于惩罚性赔偿,二者并行不悖。而蜈蚣被完整包裹在炸物内部这一细节,按她在司法实践中的观察,通常会被认定为异物系制作加工环节混入,而非消费者事后放置。羊城晚报

对门店来说,更难堪的还在民事之外:市场监管部门可对"混有异物"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甚至可责令停产停业;主动停业消杀或许能争取从轻,但基本违法事实难以靠"店里没见过蜈蚣"推翻。羊城晚报

外卖时代怎么"安心干饭":让维权成本先降下来

律师给出的第一条是可操作的取证动作:发现异物后第一时间对异物及食品整体多角度拍照、录像,确保虫体形态与位置可辨,保留小票、支付记录和外卖订单截图,含异物的食品实物必要时密封保存——这些共同构成"购买—发现异物—及时维权"的完整证据链。羊城晚报

第二步是按序推进:先与门店协商退费及赔偿,协商不成不必止步于扯皮,可向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请求行政调解,调解不成再向法院起诉。羊城晚报

把这起事件拆到这里,“安心干饭"的答案其实分三层:门店的消杀与操作规范、平台的准入与监督,以及消费者手里那套法律兜底的最低赔偿。前两层不由你控制,第三层完全取决于出问题那一刻你是否拍照、是否留单、是否投诉。这起争议的结局——门店最终赔不赔这1000元、监管调查如何定性——值得继续盯住,因为它会直接告诉所有人:法律写进外卖订单的那句"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到底算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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