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灯湖西街夜市,一名女子花18元在一家手作柠檬茶摊位买了一杯鲜果茶,下单后坐到摊位配套座位上,刚喝一口就被店员告知单人必须点两杯才能入座,并要求她离开。 11月4日,街区管理方发布处理公告,确认涉事摊位私自设置最低消费门槛,违反街区管理公约,责令摊主向消费者道歉,并对涉事摊位作出停业整顿3天的处罚。 律师将其定性为消费领域里的“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经视直播中国妇女报大象新闻
给此事定性的,是两个细节。其一,规则被放在了付款之后:从下单到等待饮品全过程,工作人员始终未告知“入座要求”,而事发摊位还有多张空桌,并不存在座位紧张、排队等候的情况。 其二,退出规则的成本被转嫁给了顾客:饮品已经喝了一口,无法退款,她只好起身离开。 也就是说,“两杯才能入座”并不是为周转座位设的规矩,而是把座位当成筹码,让已经付了钱的顾客追加消费。如果商家在下单前明确告知规则,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付款之后才亮出门槛,拒绝的代价就变成了一杯无法退款的饮品。大象新闻经视直播
这类座位规则的合法边界,街区管理公约其实写得非常具体:公共座位及摊位配套座位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能将消费额度作为入座前提。 管理方在后续整改中同时划出了被允许的那一侧:禁止商户以座位紧张为由设置消费门槛、强制消费,但高峰时段可以提醒顾客座位紧张、建议拼座。 这条分界线同样适用于“一杯一坐”更普遍的咖啡店、奶茶店场景:判断的关键不在于规则叫什么,而在于两点——是否在下单前明确告知,是否把入座资格与消费金额绑定。提前公示、只调节座位安排的属于正常经营;收了钱才加码的,性质就变成了最低消费门槛。财经杂志百姓关注
接受记者采访的律师给出的定性更为直接:要求顾客点两杯饮品才能落座,属于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这件事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处置样本:处于管理街区内的摊位受管理公约约束,向街区管理方投诉的路径在本案中被直接打通,管理方公开核查、责令道歉、停业整顿并开展全域排查;不在街区管理范围内的摊位,则可通过12315等渠道主张权利。遇到类似情况,保留下单记录、留意现场是否真的空有余位,往往就是判断与举证的关键——多张空桌就在眼前时,“座位紧张”的说法便不成立。经视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