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为改善居住条件,方便老年人及行动不便人士出行,根据国家和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现行政策,现就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意愿征询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询范围
梨树县城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备加装电梯基础条件的多层住宅。
二、加装条件(需同时满足)
·4层及以上多层住宅,依法建设、产权清晰,非个人单独所有或自建房;
·未被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
·用地空间、房屋结构、消防等经专业鉴定,符合加装要求。
三、加装费用
1.中央资金支持:每部电梯25万元;
2.地方其他资金支持:每部电梯5万元;
3.业主自筹:加装费用不足部分,每部电梯预计需单元业主共同承担10万元左右(具体数额以实际签订的施工安装合同约定价款核算为准,会根据加装基础条件、楼层数量等因素发生增减)。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受益大、出资多”的原则,由单元业主自行协商确定分摊比例(如:3-6层楼可按10%、20%、30%、40%分摊;3-7层楼可按10%、15%、20%、25%、30%分摊。以六层楼为例,按10万元计算,即3层每户分摊0.5万元,四层每户分摊1万元,五层每户分摊1.5万元,六层每户分摊2万元)
发起申请:本单元只要有1户业主有加装意愿,即可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加装电梯申请登记表》和《加装电梯意愿征询表》,并统计单元业主意愿。达到三分之二单元业主同意,可申报加装计划。
校验提示文案
校验提示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