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成都市成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报:抖音账号“卤”“副*”通过剧情摆拍、恶意拼接剪辑、使用夸张标题等方式拍摄视频,炒作“蛋烘糕婆婆”话题,侵害其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账号持有人被批评教育和法制宣讲,账号被依法处置。知乎
对圈外人,这像又一单“无底线博主翻车”;对挂着相机扫街的人,余震比事件本身大。B站扫街UP主“扫街狗”的视频标题就是《扫街还敢拍人?》,底下攒了四百多条评论。哔哩哔哩 前一天知乎刚有一个提问“在步行街上拿50mmF1.8拍摄路人,如何不惊吓到别人或不引起路人反感?”如今浏览量已过四十万。知乎 一堆为了“烟火气”扫街的人,开始犹豫:我相册里那些路人,到底算不算越线?

先把“霸凌奶奶”和“扫街”切开
通报里的定性词要一个字一个字读:剧情摆拍、恶意拼接剪辑、夸张标题、炒作。这些动作的对象,是一位92岁、无力还手的特定摊主——不是偶遇陌生人,是蹲守同一个人;不是随手记录,是把镜头怼到脸上,用话把人逼到情绪失控,再配乐加字幕卖“暴躁”人设。这不是扫街,更不是“记录生活”,是围猎。知乎
但扫街的人也不能拿这事给自己发免罪金牌,因为很多人心里那句“我又没拿去赚钱,怕什么”早就站不住了——民法典实施后,侵犯肖像权不再以营利目的为要件。知乎 三条线,自己对照:
肖像≠脸。正脸、侧脸、背影、体貌,甚至能认出是谁的局部特写,都在保护范围内;而且司法实践要求的是明示同意——“他没拦我”不等于“他同意”。
平台上的街拍内容,即使画面里的人没有出丑、甚至被拍得更好看,只要没被同意就公开发布,性质上仍然是侵权。知乎
蹲摊位、堵人、干扰正常经营,碰的不止肖像权,还有名誉权、隐私权和生活安宁权。这回两位博主被通报用的不是“拍人”,是《网络安全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摆拍、恶意剪辑、带节奏消费他人,账号本身就会被处置。
三条线:绿灯、黄灯、红灯
绿灯(放心拍、放心发): 人是“不可避免”出现的环境片。民法典给出过出口: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知乎 城市天际线、过街剪影、光影、建筑褶皱、没人可被单独认出的市集远景,这才是人文扫街真正的主场。
黄灯(能拍,发前多想三秒): 可识别的正脸、侧脸,人是画面主体。被拍者要求删除时你没有任何法理优势;内容一旦关联商单、平台活动、引流变现,黄灯直接升红。
红灯(碰都别碰): 对老人、摊贩、残障者、未成年人等特定个体做“冲突围猎”——蹲守、怼脸、言语激怒、摆拍剧本、拼接剪辑、贬损标题、挑动对立。这次的两个账号就是现成的判例价目表:删内容、封动作、被点名。

发图前过一遍的六步自检
拍摊位先买单: 三块钱蛋烘糕买一个,比白拍五十张体面;想拍摊主本人,多问一句“可以拍吗”。花几块钱的同意成本,远低于事后删图的尊严成本。
对方有意见就停+删+道歉。 别争“这是公共场合”——法律优势不在你,纠缠下去只会变成别人镜头里的下一个流量素材。
发布前三问: 画面里有没有一个人是视觉主体?他可被识别吗(侧脸、背影、体貌都算)?标题文案有没有给他安人设?任何一问答“是”,打码、裁剪,或者别发。
永远不碰“苦难+冲突”的组合: 哭、怒、争吵、残疾、老、穷,是算法的兴奋剂,也是网信办生态治理的重点打击对象,没进法院也会被限流下架。
商用是另一档: 扫街图要进广告、店铺展示、商品详情页,必须拿到明示授权;商用侵权的赔偿逻辑和“朋友圈晒图”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定期回看历史发布和草稿箱: 舆情来了,旧内容会被翻出来验收。先自查先处理,别等被@。
算法在把人往线上拽,方向就是风险本身
一位平台运营出身的答案作者算过一笔流量账:拍一条正经内容,成本三千,播放量500,而拍薛婆婆这样的成本是零,收益是十万。知乎 纯记录不给量、冲突煽情被推荐时,扫街就会有人从“记录城市”滑向“围猎路人”。这不是圈层道德塌方,而是激励结构在逆淘汰——所以解法不是对着同行喊“要善良”,是看清你选择的内容方向自带什么风险等级:拍环境、拍光影、拍“附近”,永远站在绿灯区;靠“某个具体的人的窘态”做封面,就永远坐在火山口。

结语:镜头可以怼光,别怼人
不用因为一条热搜把相机收进柜子,但这一周,先把自己相册和已发布内容按上面六步过一遍。下次出门扫街,记住三句话:先买后拍、先问后拍、拍地点不拍人。被摄主体越“可识别”,你的余地越窄;光影越充分,你的余地越宽。扫街值得继续扫——只是烟火的正确拍法,是把人拍成城市的一部分,而不是把城市拍成某个人的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