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笋体验火爆背后:如何平衡亲近自然与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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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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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挖竹笋被笋刺伤起诉景区索赔#】#游客偷挖笋受伤索赔景区被判无责#2025 年 10 月 12 日,重庆綦江市民刘某某携家人前往当地一景区游玩,每人购票 25 元,本是惬意的休闲之旅,却因违规行为酿成意外,引发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游玩途中,刘某某为寻找厕所擅自离开游览步道,闯入景区内竹林。期间,他贪图私利,私自采摘竹笋,准备带回家。返程途中,刘某某被地面凸起的竹笋绊倒,面部重重摔落,尖锐竹笋刺入鼻腔,造成严重外伤。事发后,家属紧急联系救援,刘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其鼻腔贯通、鼻中隔及鼻窦骨折,伴随鼻黏膜撕裂,前后住院 9 天,医疗花费共计 26280.65 元。事后,刘某某认为景区环境管理不到位,地面落叶堆积、竹笋裸露无防护,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遂将景区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 3.6 万余元。庭审中,景区方提出抗辩。景区明确设置游览路线,各处张贴游客须知,严禁私自采挖竹笋、植被等。事故发生地为非游览区域,游客擅自闯入违规采挖,意外后果应由个人承担,自然景观无法全面加装防护设施。法院经审理查明,景区已完善安全提示与管理措施,事故发生区域不属于观光路线,且事发后景区及时提供救助。刘某某作为成年人,无视规则,擅自脱离步道、违规采挖,是意外发生的唯一原因。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刘某某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其自行承担。法官提醒,景区安全保障义务有限度,游客作为自身安全第一责任人,应遵守游览规范,杜绝违规行为,文明出游,规避安全风险。@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看看新闻Knews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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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挖笋受伤向景区索赔被法院驳回#为什么有些人在明显违规甚至违法的情况下,仍然理直气壮地要求他人或公共机构承担责任?首先,人在遭遇不幸时,往往倾向于从外部寻找原因,而不是反思自身。承认自己犯错是一件很难受的事,相比之下,指责别人没有尽到责任要轻松得多。其次,不少人误以为,只要是在景区、商场这类公共场所出了事,管理方就应该负责。他们忽略了一个基本前提,成年人首先应当遵守规则,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此外,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通过吵闹或者诉讼占到了便宜的案例,这让一些人产生了侥幸心理,觉得告一下也无妨,万一赢了呢。然而,法律不会支持这种逻辑。法院的判决清楚地表明,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男子偷挖笋受伤向景区索赔被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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