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漫画解说侵权红线:这三类内容千万别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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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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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演唱会翻唱他人作品必须取得许可##商业改编演唱需事前取得词曲双重授权#】3月29日,歌手李荣浩发文称,自己曾拒绝歌手单依纯的版权邀约,但单依纯仍在28日深圳演唱会上强行侵权演唱其作品《李白》。由此引发对于歌手演唱会翻唱未获授权歌曲是否侵权的讨论。《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当歌手在演唱会上翻唱他人作品时,属于典型的公开表演行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之外,若现场录制、转播演出画面,还会侵犯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擅自改动旋律、歌词,还会侵害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另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单纯改编演唱不能作为合法不侵权的抗辩理由。判断是否超出合理使用边界,需严格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第一,看使用性质,演唱会以售票营利、商业宣传为目的,不属于个人学习、公益免费表演等法定合理使用情形;第二,看改动程度,仅调整编曲、音效、节奏的细微调整,不具备独创性,不构成新作品,若深度篡改旋律、曲解歌词立意,还会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三,看市场影响,改编演唱直接替代原版商业价值、瓜分版权收益,直接超出边界。只有无营利、无公开传播、标注原作者信息且不损害原作合法权益的极小范围使用,才可能落入合理使用范围,商业改编演唱始终需要事前取得词曲双重授权。艺人以“不知情”或“版权由主办方审核”为由,不能绝对免除其个人法律责任,最终是否担责取决于其主观过错与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主办方作为组织者,是首要、法定的责任主体,负有全面的版权审核、申请授权义务。而艺人作为表演者,是直接实施表演行为的侵权行为人,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艺人明知或者应知无授权仍强行表演,即在法律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能因此免除法律责任,而构成共同侵权。另外,艺人与主办方的合同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著作权权利人。(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视频 范琳松) 法姐讲法 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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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周刊|网文短剧“二创”是不是抄袭? 司法判决厘定边界】司法判决正在为网络文学作品的二次创作划清权利边界。网页链接  11月21日,问答社区知乎旗下“盐言故事”网文平台发布消息,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多家短剧公司擅自将该平台原创短篇小说《阮阮》改编成短剧《不再说从前》上线播出的侵权行为,作出一审判决:该短剧情节设定与小说《阮阮》内容高度雷同,严重侵害了后者的改编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30万元。财新从知乎获悉,被告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此前的10月中旬,宁波市中级法院对外披露,该院审结涉热门网络小说《桃花马上请长缨》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原作小说改编成短剧《将军!夫人她请旨和离了》并上线传播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被告赔偿25万元,3家关联公司对其债务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二创”通常指在现有原创作品基础上,以改编、演绎等发挥二次创意的方式,创作出新作品,其既可以对原作故事情节、角色等进行扩展、改编,也可以加入全新的故事元素。其中网络文学的同人写作、微短剧等视听化改编是“二创”的不同表现形式。“二创”是对原创作品的再创作,但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极易引发著作权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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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律师称#演唱会翻唱他人作品必须取得许可##商业改编演唱需事前取得词曲双重授权#】3月29日,歌手李荣浩发文称,自己曾拒绝歌手单依纯的版权邀约,但单依纯仍在28日深圳演唱会上强行侵权演唱其作品《李白》。由此引发对于歌手演唱会翻唱未获授权歌曲是否侵权的讨论。《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九)项,著作权人享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当歌手在演唱会上翻唱他人作品时,属于典型的公开表演行为,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侵犯著作权人的表演权之外,若现场录制、转播演出画面,还会侵犯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擅自改动旋律、歌词,还会侵害著作权人的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另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单纯改编演唱不能作为合法不侵权的抗辩理由。判断是否超出合理使用边界,需严格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第一,看使用性质,演唱会以售票营利、商业宣传为目的,不属于个人学习、公益免费表演等法定合理使用情形;第二,看改动程度,仅调整编曲、音效、节奏的细微调整,不具备独创性,不构成新作品,若深度篡改旋律、曲解歌词立意,还会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第三,看市场影响,改编演唱直接替代原版商业价值、瓜分版权收益,直接超出边界。只有无营利、无公开传播、标注原作者信息且不损害原作合法权益的极小范围使用,才可能落入合理使用范围,商业改编演唱始终需要事前取得词曲双重授权。艺人以“不知情”或“版权由主办方审核”为由,不能绝对免除其个人法律责任,最终是否担责取决于其主观过错与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主办方作为组织者,是首要、法定的责任主体,负有全面的版权审核、申请授权义务。而艺人作为表演者,是直接实施表演行为的侵权行为人,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艺人明知或者应知无授权仍强行表演,即在法律上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能因此免除法律责任,而构成共同侵权。另外,艺人与主办方的合同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外部著作权权利人。(全媒体记者 朱婵婵 视频 范琳松) 法姐讲法 法治日报的微博视频

2. 【财新周刊|网文短剧“二创”是不是抄袭? 司法判决厘定边界】司法判决正在为网络文学作品的二次创作划清权利边界。网页链接  11月21日,问答社区知乎旗下“盐言故事”网文平台发布消息,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对多家短剧公司擅自将该平台原创短篇小说《阮阮》改编成短剧《不再说从前》上线播出的侵权行为,作出一审判决:该短剧情节设定与小说《阮阮》内容高度雷同,严重侵害了后者的改编权、摄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30万元。财新从知乎获悉,被告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此前的10月中旬,宁波市中级法院对外披露,该院审结涉热门网络小说《桃花马上请长缨》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将原作小说改编成短剧《将军!夫人她请旨和离了》并上线传播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改编权、摄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被告赔偿25万元,3家关联公司对其债务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二创”通常指在现有原创作品基础上,以改编、演绎等发挥二次创意的方式,创作出新作品,其既可以对原作故事情节、角色等进行扩展、改编,也可以加入全新的故事元素。其中网络文学的同人写作、微短剧等视听化改编是“二创”的不同表现形式。“二创”是对原创作品的再创作,但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极易引发著作权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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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AI明星拜年视频小心侵权#【#AI明星拜年视频乱发要担责#】近日,短视频平台上一些以“拜年祝福”为名的AI视频火了,众多明星艺人在AI的加持下“齐聚一堂”,拱手拜年,好不热闹。#拜年的真正意思# 无独有偶,AI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引发大量关注,不少人跟风参与其中,网民惊呼AI圆了自己“与星爷梦幻联动”的愿望。 一些AI生成视频越来越逼真,形象、声音都能近乎完美复刻,甚至做到了“以假乱真”。由于传播范围大,流量可观,一些人通过AI生成明星视频获得大量关注后开启带货模式,获取了不菲收益。 周星驰经纪人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现象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涉及侵犯肖像权、著作权,以及平台责任等方面。 AI生成明星视频,是否侵犯明星本人肖像权呢? 明星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形象、声音也具有较高的识别性,更容易在网络上传播。AI根据指令生成视频,往往会伴随着对明星形象、声音的使用。 虽然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但需是以非营利为目的。这也意味着,在未经明星艺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肖像用于AI生成视频,以获取流量或者牟取利益,都是对其肖像权的侵害。 AI生成电影片段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吗? 打开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通过AI拼接成的电影片段,比如“西北锤王大战灭霸”“周星驰对战李小龙”等被大量点击、传播。网民惊呼:“有意思,这是删减版(加强版)吧!” 这种“爆改”电影片段虽然有创意,但潜在的侵权风险值得警惕。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如果AI生成视频直接提取或高度模仿电影的经典场景等独创性表达,或“魔改”电影片段,会侵犯原作品的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的规定,行为人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8. 那个奶茶我想提醒一下。我不反对喝奶茶。首先,人家有代言人。其次,未经本人允许把他照片印在公开贩售的产品上是一种侵犯肖像权的行为,不因为是粉丝而豁免的。奶茶品牌用这种方式一方面规避自己的侵权风险,同时还蹭了天大的流量。如果同时还有同类商务本想要找代言人,发现原来不需要付代言费就可以让粉丝库库下单,那还要啥代言人呢,大家都擦这个边,问就是粉丝自发行为。希望大家还是慎重行事吧,商业价值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再怎么小心不为过。

9. AI二创的十字路口:侵权风险与IP价值共生

10. 新华社发了反盗摄——“盗摄太猖獗,原本沉浸的观影体验不断被刺眼的手机亮光所打破。”“事实上,盗摄的危害远不止破坏观影体验。在法律层面,盗摄违反了《著作权法》,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盗摄如果任其蔓延,将成为电影行业的公害。整治“疯狂盗摄城”,必须让法律长出牙齿。”有些烂人还有什么要狡辩的吗?

11. 为啥别人做真人解说漫能日更,你做一集脱层皮? 差别就在这个流水线。#大咖观察 #AIGC #漫剧 #红衣聊AI

12. #公司制售假原神手办被判赔25万# 盗版“可莉”案宣判,游戏IP立体侵权有了司法标杆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游戏IP衍生品侵权案。涉事万裕玩具公司未经许可,生产《原神》角色“可莉”盗版手办“可爱看看”“甜品可莉”共计1.6万余件,并制售大量其他游戏、动漫IP淫秽手办。法院认定其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3万元;三名被告获刑二年至五年二个月不等。同时,法院支持米哈游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判令全额赔偿两款“可莉”手办非法经营数额25万余元。【评论】“刑民一体”破题IP立体侵权,25万赔偿划出游戏周边“红线”当盗版手办从平面角色“立体化”,侵权边界如何认定?本案以“角色设定实质性相似”给出了司法答案。更值得关注的是“刑民一体”的创新——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同步推进,既让侵权者付出自由代价,也帮被侵权方拿回真金白银。这25万赔偿,不仅是对“可莉”的交代,更是对整个游戏周边黑灰产的严厉警告:从平面到立体,从虚拟到实体,IP保护的触角正在穿透每一个侵权缝隙。荔枝新闻的微博视频

13. 《凡人》规范二创,肖战换脸短剧下架,AI侵权争议极速升级

14. 今天给大家探讨个暴论哈,就是AI内容的时代,动画艺术几乎是必然淘汰的。开篇问个问题,假如说所有超级英雄漫画,全部都被拍成了真人电影,你还会去看漫画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少数硬核的粉丝会选择漫画,绝大多数普通人都会流失到真人电影的赛道。漫画也好,动画片也好,特摄也好,3D特效也好,它们之所以诞生,一个主要意义就是弥补舞台剧和电视里,演员加道具演不出来的动效、科技与魔法。它们的发展轨迹,也明显呈现出帧率越高越好、越来越像现实摄影的路径。只不过碍于技术限制,越像真实摄影,成本越是上天,这才有动画相对特效大片的苟活之地。看内容平台里,今年AI视频爆火的题材,从一开始的让科比复活演戏玩梗,到宇树机器人参与战争,再到奥特曼暴打日本首相,呈现出了越是以往商业大片烧钱难做的戏,AI越是可以用一视同仁的成本去完成的革命感。同理,华丽的动画与游戏效果,AI可以轻轻松松的转真人大片,巨物感被皮套困住的特摄,AI可以灵活的大小通吃。所以AI本来是跨时代级别的生产力,是内容创作平权的巨大进步。但是,圈内众所周知的,最近很多影视版权公司,以训练AI大模型使用了它们的版权内容为由,威胁AI母公司某某跳动,禁掉了其AI参考真人和参考版权形象的功能,甚至误伤了很多私人创作者的3D人物和原创角色。版权资本为什么这么着急呢?显然,他们自己想霸占这套新质生产力工具,他们版权方可以垄断AI资源,躺平创作,靠低成本AI抽卡拿到自己制作的角色更优质的内容。反观普通人,却被版权禁止使用自己的点子,去落地自己的二创想法,而且只能在比版权资本落后的动画等内容赛道上创作。这本质上是新质生产力工具诞生,本来想普惠人民,却成了版权资本剥夺普通人的使用权和发声权,还要以此从人民群众端谋利的一个悲剧。#ai车生活##seedance2.0##大v聊车# 整车异响咣当咣当的微博视频

15. 注意!春节不要乱发这种视频,有风险近日,短视频平台上一些以“拜年祝福”为名的AI视频火了,众多明星艺人在AI的加持下“齐聚一堂”,拱手拜年,好不热闹。无独有偶,AI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引发大量关注,不少人跟风参与其中,网民惊呼AI圆了自己“与星爷梦幻联动”的愿望。一些AI生成视频越来越逼真,形象、声音都能近乎完美复刻,甚至做到了“以假乱真”。由于传播范围大,流量可观,一些人通过AI生成明星视频获得大量关注后开启带货模式,获取了不菲收益。周星驰经纪人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记者梳理发现,上述现象潜在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主要涉及侵犯肖像权、著作权,以及平台责任等方面。1、AI生成明星视频,是否侵犯明星本人肖像权呢?明星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形象、声音也具有较高的识别性,更容易在网络上传播。AI根据指令生成视频,往往会伴随着对明星形象、声音的使用。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民法典第1020条规定了合理使用肖像的情形,但需是以非营利为目的。这也意味着,在未经明星艺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肖像用于AI生成视频,以获取流量或者牟取利益,都是对其肖像权的侵害。此外,公民的“声音权”也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这意味着,通过AI技术对他人的声音进行“克隆”,用于视频制作、传播并获利,也可能构成侵权。2、AI生成电影片段进行传播,侵犯著作权么?打开短视频平台,随处可见通过AI拼接成的电影片段,比如“西北锤王大战灭霸”“周星驰对战李小龙”等被大量点击、传播。网民惊呼:“有意思,这是删减版(加强版)吧!”这种“爆改”电影片段虽然有创意,但潜在的侵权风险值得警惕。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如果AI生成视频直接提取或高度模仿电影的经典场景等独创性表达,或“魔改”电影片段,会侵犯原作品的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根据著作权法第52条的规定,行为人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短视频平台用户通过AI生成视频造成侵权,平台要承担责任么?短视频平台对平台用户行为负有审查义务,平台用户发布AI生成的侵权视频,并造成大量传播,往往伴随着平台责任。《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10条规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深度合成内容管理,采取技术或者人工方式对深度合成服务使用者的输入数据和合成结果进行审核。民法典第119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上述规定意味着,平台若未对侵权的AI生成侵权视频片段采取拦截等措施,则应承担相应责任。via:中国普法 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16. 【#AI短剧撞脸肖战是巧合吗#?律师解读】#谁在滥用AI换脸害了肖战# 3月10日,AI短剧《京华风云1》男主被网友发现,“撞脸”肖战主演的《藏海传》中角色。据悉,该剧为古装权谋题材,讲述主角陆云瑶高中探花后遭人陷害,历经波折洗清冤屈,最终在朝堂查办科举贪腐案、实现逆袭的故事。有网友指该剧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使用AI换脸技术套用艺人肖战形象,并高度模仿其在《藏海传》中的造型,涉嫌肖像权与版权侵权。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魏增律师表示,我们在享受AI带来的巨大便利的同时,必须充分尊重他人的权利,遵守现行法律规则。依据我国《民法典》,自然人的肖像权、姓名权等人格性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演员塑造的人物形象所对应的表演者权受到法律保护;服装设计的独创部分;有独创性的剧情设计、台词和文案设计、布景设计、音乐设计等亦受到法律保护。对于前述权利客体进行利用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如果使用他人肖像,必须征得他人同意;如果使用他人独创的服装、布景设计、台词文案等,除非《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强制许可或者合理使用等法定情形,亦应当征得权利人同意。如果未经许可实施前述行为,将构成侵权。目前我国司法界对于AI在创作活动中的作用认知,倾向于“人工智能工具论”,就是说将AI当做笔和纸一类的创作工具,而创作的主体还是使用人工智能的人。因此,使用AI进行创作并不能规避传统法律上的侵权责任。只不过,考虑到AI运行的底层原理,生成AIGC之前必须有数据的投喂,大模型也必然存储相关的数据,在判定侵权的AIGC责任主体到底是用户还是AI公司时可能存在争议,我国现实中也确实还没有类似生效判决,但毫无疑问,使用AI创作不能成为侵权的借口,不能以AI之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扬子晚报)肖战

17. 就侵权演唱李荣浩原创歌曲事件,如果你是单依纯的公关团队成员,你会怎样平息这场风波?

18. 【剪赛事片段算侵权吗?这根红线别碰】大家好!我是 AI 夏静。知识产权宣传周本期聚焦短视频二次创作。刷短视频时经常能看到赛事高光片段的剪辑,很多人觉得这是“分享精彩”,但这种行为到底算不算侵犯知识产权呢?具体会涉及哪些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法官:这是生活中非常普遍的场景,判断的核心在于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而这直接关系到赛事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法律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但如果是未经授权将赛事片段、动图等在网络上公开传播,尤其是用于商业引流、赚取流量收益,就可能侵害赛事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为赛事画面本身受著作权保护,赛事主办方对其享有合法的著作权及相关权利,未经授权的公开传播,就是对这种知识产权的侵犯。普通用户如果只是在私人聊天中分享少量片段,通常不会被追责,但如果是在公开社交平台大量传播,甚至剪辑后用于商业用途,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构成知识产权侵权。AI夏静:听完法官的专业解读,最后再给大家划个重点:二次创作有边界,尊重知识产权,才能安心分享每一份精彩。法姐讲法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人民法院报的微博视频

19. #主角热度 反抖音营销第一枪#虽然抖一杆子打死的做法让人糟心,但这件事真是大哥就别说二哥了。需要宣传的时候恨不得所有二创解说切片创作者疯狂帮他们发,但宣传期一过就可能被秋后算账,你给了差评也同样可能被人家用“版权”算账。你说这不厚道,人家就说你侵犯版权了。之前几大视频平台不是联合声明吗?只要用了人家的影视剧画面,别管是二创还是安利,只要没拿到授权就统统是侵权,人家可以保留追究你赔偿的责任。

20. 单依纯在演唱会上哭了,害怕被说故意博取同情,还特意解释只是容易流鼻涕而已,台下的粉丝很心疼,大喊眼泪自由。粉丝认为侵权归侵权,支持李荣浩维护版权,错了就道歉赔偿,但凭什么不让哭?#单依纯演唱会发言##李荣浩4连质问单依纯##李荣浩 单依纯强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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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好莱坞和迪士尼指控字节跳动Seedance 2.0在训练和生成视频时未经授权使用迪士尼版权角色(如漫威、星球大战IP),构成大规模侵权。侵权边界界定遵循“思想表达二分法”,即著作权法只保护独创性表达,不保护思想、技术方案等功能性要素。AI生成内容若与受保护表达构成实质性相似,则可能侵权,但技术实现思路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迪士尼指控Seedance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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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用160分钟和动态的原作漫画!带你回顾3年前拉下皇帝的决战! 此视频发布于2022年的5月。它囊括了我至2020年开始至2022年间,所做的有关于海贼王漫画解说的全部核心剧情。 以本期视频,向抖音观众介绍一下自己曾经所做的内容,也正式向抖音的海贼迷告知,今后所有的海贼解说都将以抖音平台为主,感谢各位在过去半年的支持!25年我也会带来更多的人物志视频!万分感谢!!!

91. 我在这里只保留着一个维权图文。事情的起因源于 的一期节目片尾是二创大赏优质作品展示 第一镜头就是明显我画的同人图并且融了AI并二改的Q版人物 P2是我与二创投稿粉丝的聊天记录 我选择暂不追究他是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避免网暴普通人 只喊话节目组 被节目组选中 还上了节目片尾就是属于商用行为 是不是官方融的AI 都改变不了节目组商用侵权的事实 审核义务是节目组的 没有审核到位有连带责任 (p3 我的xhs原帖 )wb和xhs都是有表明禁止AI禁止二传禁止商用的 而且这是同人作品 是有原著小说的 我无法给我的作品上版权(怕违规)但是同人二创是自动享有著作权的 我已向腾讯投诉申请下架片尾侵权片段 我维权从来不是针对节目 针对观众 只是针对节目组审核的失职商用侵权的行为 我只要求节目组整改片尾 公开道歉 不会影响节目正常播出 更不会针对任何观众 希望大家能理解 原创不易 维权只是为了守住最基本的底线 本人仅依法维权 恳请大家理性讨论 禁止人身攻击 禁止网暴 不要骚扰工作人员及个人 只针对版权问题沟通 如节目组一直冷处理过我将使用法侓流程处理 #维权 #尊重原创 #开始捉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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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剪辑手搓 #带卡#剪辑#薛之谦#怪咖此作品没有侵犯影视著作权,纯原创自制作品,侵犯影视著作权是指违反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多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具体包括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 -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未发表的影视作品公开,就侵犯了发表权。 -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例如,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删除影视作品原有的署名或替换为他人署名,属于侵犯署名权的行为。 -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对影视作品进行剪辑、修改内容等行为,可能侵犯修改权。 - 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若对影视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损害作品的完整性和作者的声誉,就侵犯了该权利。 - 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未经许可复制影视作品的行为,如制作盗版光盘等,属于侵犯复制权。 -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非法销售盗版影视作品光盘、网络传播盗版影视资源等行为,侵犯了发行权。 - 无任何不良引导无任何不良暗示无任何恶俗行为

109. 犬夜叉 犬夜叉 根据日版漫画第一卷P13-15剧情改编。 因为这部分剧情在制作的过程中出现了太多穿帮镜头,修修改改费了不少时间,最终也没有完全修复完,考虑到大伙儿等的太久,最终还是妥协了,推动剧情发展为优先,发出来给大伙儿看看。收到了很多朋友的留言,大伙儿对《犬夜叉》的热情我感受到了,谢谢大伙儿的支持,各位提出的宝贵意见我都记着了,只是需要时间一点点来调整,请大家保持耐心。技术还有很多不足,请大伙儿多多见谅。 申明:根据犬夜叉漫画改编制作,仅供犬夜叉的粉丝们自娱自乐,不可用做任何商业用途。 申明:根据犬夜叉漫画改编制作,仅供犬夜叉的粉丝们自娱自乐,不可用做任何商业用途。 申明:根据犬夜叉漫画改编制作,仅供犬夜叉的粉丝们自娱自乐,不可用做任何商业用途。 #犬夜叉 #犬夜叉戈薇 #cos #原创 #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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