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引热议,62+ 用户观点全景呈现

源自139位全网作者

01-13 13:30

内容由AI生成

精选参考来源

1. 熬到绝经,50岁的她宣布:净身出户,离婚保命…

2. 湖南20岁大三女生被母亲安排,嫁给26岁环卫工人,男方给10.8万彩礼后还出后续学费,婚后仅两个月,母亲要求离婚,怎么回事?

3. 【#女子婚前隐瞒患精神分裂被诉离婚# 法院:依法撤销婚姻关系】近日,江苏泰州兴化法院审结一起因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关系撤销的案件。2022年10月,兴化小伙李某经人介绍与洪某相识,并对其产生好感。当时,介绍人通过微信告知李某,洪某十几岁时曾有过抑郁症。沉浸在热恋中的李某并未在意,回复称“以前的事情没关系”。两人短暂相处后开始共同生活,并于202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某日,洪某突发精神疾病,与公婆发生争执,并将婆婆打伤,后被送往某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2024年,李某及家人发现,洪某早在2016年就已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并领取了《残疾人证》(精神二级残疾);2018年她又因精神分裂症多次住院,经长期药物治疗后症状得以缓解,之后才逐渐参与社会活动并参加工作。李某认为,洪某所患的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大精神类疾病,治疗难度大、潜在风险高,与介绍人此前所称的“抑郁症”存在本质区别,洪某及其家人在婚前刻意隐瞒了这一重大疾病事实。据此,李某向兴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与洪某的婚姻关系。兴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某所患的精神分裂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明确列举的“医学上认为影响婚姻和生育的疾病”。该疾病医治难度大,且在较长时期内会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符合“重大疾病”的法定认定标准。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综上,兴化法院认定李某的诉请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依法判决撤销李某与洪某的婚姻关系。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齐鲁晚报的微博视频

4. #小鲁说事# 【妻子患癌症 丈夫三次诉讼离婚】#民法典通解通读#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的微博视频

5. 现在的法院法官是不是对离婚偏向于女方?

6. #丈夫坚持AA制妻子无力支付要写欠条# 在中国结婚的坑 《婚姻法》保护的是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也就是经济上AA制。婚前财产不共享,婚后分一半。看起来很公平对不对?这里面漏洞很多,也没有考量女方的巨大付出成本。1. 婚后财产的转移和藏匿 著名富豪拿一元年薪,巨额财富在婚前就被保护好了,女方婚后拿的每一分钱都是男方施舍来的。 很多全职太太,根本不知道丈夫具体收入和债务,更不会查询丈夫的征信。这种不透明的婚后财产很容易被转移和藏匿,一旦离婚诉讼,取证困难,女方很可能两手空空,既拿不到孩子的监护权,还要付孩子的抚养费。2. 离婚没有赡养费 在日本,如果离婚,全职太太可以要求分割婚内财产,要求补偿金+养老金+子女抚养费。女方根据全职的年限分割20-50%家庭财产;全职太太从65岁开始,获得丈夫的一半养老金;给孩子的抚养费另算。 在美国加州,如果离婚,全职太太获得一半婚内的收入和家产。婚姻满10年,全职太太获得永久赡养费;不满10年,前夫付1/2婚龄的赡养费。婚姻持续期间,养老金账户401(k)里的钱也要跟前妻分享一半。 如果男方拖延或拒付子女抚养费,前妻可以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让男方入狱,也不能更新驾照(身份证),直到乖乖付钱。 发达国家的法律不会让全职太太在离婚之后陷入贫困,甚至美国有的州法律规定,经济弱势一方的生活水平不能因为离婚而下降。3. 女方婚育成本 已婚已育妇女大多在职场贬值,找工作困难、晋升艰难。 生育让女人的健康打折——骨质疏松、肩背腰疼、子宫肌瘤、漏尿……这些分娩副作用会困扰你。而男人不会给妻子补偿金。 在中国孝道的绑架之下,儿媳需要给公婆养老。由于女人退休早,如果公婆健在,那儿媳就成为免费的护工。因为儿子还要工作到60岁。4. 孩子是养老工具人 只要出生证有孩子父亲的名字,你的孩子就被合法绑架了,需要支付男方晚年的赡养费和医疗费。 结婚让女人们挣钱更少、付出更多,不结婚却可以让女人们自给自足、好吃好喝好开心,所以,越来越多的女人谨慎结婚。 单身不可怕,一地鸡毛的婚姻才可怕。

7. #何美延和梁淞因为孩子才没离婚# 上热搜时,很多人争论 “该离婚还是该忍耐”,但《再见爱人 5》其实抛出了更本质的问题:婚姻的意义,从来不是 “是否完整”,而是 “是否健康”。节目里,何美延梁淞的婚姻早已陷入 “情绪死循环”:提旧事时的执拗、被打断后的愤怒、道歉后的重复犯错,没有一次真正解决问题。他们以为不离婚就是对孩子负责,却忘了美国儿童心理学家杜布森的警告:90% 的孩子会在父母冲突中感到恐惧,50% 会觉得被遗弃。那些在争吵中长大的孩子,要么像案例里的伊伊那样不懂如何爱人,要么像小草那样对感情充满恐惧,这些伤害远比 “单亲家庭” 的标签更持久。其实婚姻有两种出口:要么修复,要么体面离开。如果何美延梁淞能真正正视产后抑郁的困境、收入分配的矛盾,而不是用孩子回避问题,或许还有修复的可能;如果实在无法共处,像温纳心理说的 “好好离婚”,保持对孩子的情感支持,反而比虚假的完整更有意义。《再见爱人》的价值,从来不是劝和或劝分,而是让我们看见:对孩子最好的爱,不是强行捆绑的婚姻,而是父母懂得如何处理冲突、承担责任 —— 哪怕这份责任,是坦然说 “我们分开,但依然爱你”。#再见爱人微博观察团##再见爱人# @微博健康 @大眼仔心理

8. 演“武松”的丁海峰,回家对老婆说:我爱上了潘金莲,咱离婚吧

9. 【张捷杂谈】婚姻隐瞒欺诈下再论强制性婚检#热点观点# #张捷杂谈# #伴侣隐瞒婚前确诊艾滋病# #婚检查出重疾医院该不该告知其配偶# 李某 2011 年确诊艾滋病,2018 年与王某结婚并隐瞒病情,2021 年李某入狱后王某知情,诉至法院。法院依《民法典》判撤销婚姻,王某恢复未婚。婚姻撤销与离婚不同,财产归各自所有,无夫妻共同财产。过去婚检因医疗机构渔利、收费高被取消,如今却因隐瞒乙肝、艾滋等疾病的婚姻纠纷频发显问题。虽婚检存隐私争议,但从婚姻诚信看,其很有必要,建议结婚前进行婚检。 张捷观察-谁是谁非任评说的微博视频

10. #婚后出轨生子不等于重婚罪# 根据法律规定,出轨、和非法定配偶的异性生孩子,并不构成重婚罪,要在已婚的情况下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罪,这才给了很多出轨找小三的人钻了漏洞。非常建议: 1、应该支持原配追回在婚内、配偶给婚外小三(包括男小三和女小三)的所有财产,并强制执行,让小三没有好处可捞,还可能要赔本,愿意做小三的人自然就少了。 2、若有证据证实,对出轨、找小三的过错方,在离婚诉讼判决时应该少分财产,多一分一些给无过错方,让出轨代价变大,才能有震慑作用,当然,如果双方都出轨、都有过错,则照常分。 3、取消男方婚外私生子、和女方婚内所生但非丈夫亲生孩子的所有财产继承权,只有由法定夫妻所生的、夫妻双方均为亲生父母的孩子可以继承夫妻共同财产。 4、在婚姻内生的孩子,所有新生儿出生,必须和男方、女方都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为双方亲生的才能上户口。当然,女方去父留子、单身生育、非婚生孩子,不需要做亲子鉴定。 5、婚前强 制体检,强 制要求查看征信报告、犯罪纪律,男女双方必须互看双方体检报告、征信报告、犯罪记录、婚姻历史记录,双方签字知情同意,才能登记结婚。 6、夫妻双方,无论男女,法定配偶都能单方面查询对方的财产情况。 7、取消家暴说法,若婚内发生殴打、打架,无论是男打女、还是女打男、还是互相殴打,一律按照故意伤害、或者互殴进行惩处,而且谁先动手、谁先暴力激怒对方则谁的过错更大,轻微者进行批评教育、劝诫、罚款,严重者进行拘留甚至追加刑责。 8、应该立法禁止彩礼和嫁妆,因为这些年纠纷太多了,也越来越变味了,将婚姻变成了买卖交易。 #热点观点#

11. #小齐说法# 【什么是“离婚经济帮助”?】#民法典通解通读# 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的微博视频

12. 浙江89岁老头搀扶着84岁老太太去离婚,承诺离婚后所有存款都归老太太,谁料,老头一句话让在场所有人泪目。

13. 商文娟13年的血泪家暴抗争,撕开了家暴的残酷真相。法律层面,《反家庭暴力法》早已明确,家暴绝非“家务事”,受害者可申请人身保护令、追究刑责;但道德层面的觉醒同样关键,当社会仍用“为何不离婚”“为何不还手”的质问刺痛受害者时,无异于在伤口撒盐。家暴的本质,是强者对弱者的持续性身心摧残,无关“私事”,更不容“沉默”纵容!女性自救需勇敢行动起来① 立即取证:报警、就医记录伤痕;② 寻求庇护:联系妇联、社工或向法院求助;③ 心理重建:摆脱恐惧,重拾尊严。面对“为何不跑”的质疑,请看见那些沉重的枷锁,孩子的学籍、未来的生计、施暴者的纠缠……绝非“一张车票”能化解。社会应提供跨区域教育保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而非将母亲推向孤立无援的绝境。破解维权困境,需全社会“破壁行动”。简化证据认定,让法律不再“隔靴搔痒”;扩建庇护所网络,让逃离有处可依;打通孩子异地就学壁垒,让弱势群体不再因“孩子未来”被迫妥协。同时,舆论应少一分“完美受害者”的苛责,多一分对制度支持的呼吁。#女子结婚14年被家暴13年案今日开庭##被家暴13年女子回应为什么不离婚#

14. #被家暴13年女子回应为什么不离婚#最近被家暴13年的商文娟女士开庭追责的新闻,看得人既心痛又揪心。很多网友不解:挨了13年打为啥不早离婚?可在我看来,这种质问根本没戳中受害者的真实困境。商文娟的经历不是个例:怀孕8个月被家暴,坐月子时剖腹产线被打崩开,孩子跪地求情也遭耳光,报警后只换来"家务事"调解,人身保护令挡不住变本加厉的暴力。她不是不想逃,而是被层层枷锁捆住了手脚。经济上,随丈夫迁居后失去工作,没独立收入;心理上,施暴者打完就道歉的循环,让她陷入"习得性无助";更要命的是,求助时还被工作人员指责"不敷面膜""身材胖",受害者反而要自证清白。现实中,家暴受害者的逃离从来不是"提离婚"那么简单。传统"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对孩子成长的顾虑、担心报复的恐惧,再加上举证难、保护令执行不到位等现实阻碍,共同织成了一张逃不出去的网。我们不能站在道德高地苛责"为什么不反抗",而该问问:当受害者求助时,我们的社会有没有给出足够的支撑?值得欣慰的是,商文娟最终带着孩子逃了出来,还坚决追究施暴者刑责。这背后,既需要受害者的勇气,更需要制度的托底。反家暴法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人身保护令要"裁而能执",基层机构要摒弃"和稀泥"心态,社会要给受害者更多包容而非指责。家暴从来不是家务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当我们再看到类似新闻时,少些"何不离婚"的质问,多些"如何帮她"的行动,才能让更多受害者有勇气冲破黑暗,找到属于自己的光。

15. #案件速递# 【#男子诉请前妻返还31万彩礼被驳回# 法院:已共同生活生育,不予全额支持】8月20日(报道),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撤销婚姻引发的财产纠纷再审案件,裁定驳回了申请人曾某的再审申请。#女子隐瞒疾病数年离婚时被诉返还彩礼# 据悉,曾某与刘某的婚姻因刘某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经法院判决予以撤销。 此后,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及其父母返还彩礼、首饰等共计31万余元。一审、二审法院经审理,已判决刘某方返还彩礼3万元,但未支持首饰等财物的单独返还请求。曾某不服向江西高院申请再审。大象新闻的微博视频 @大象新闻

16. 夫妻忠诚义务有哪些?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律视微言的微博视频

17. 【#抚养3年非亲生子抚养费能追回吗#?#男子离婚3年发现非亲生子获赔1万元#】3年来按月支付抚养费,一心呵护着“自家娃”,一份鉴定报告却突然颠覆认知——孩子和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这场反转剧情,不是电视剧的狗血桥段,而是真实发生的抚养费纠纷。当婚姻里的“谎言”被戳破,已付的抚养费能否追回? 陈某(男)与林某(女)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林。2016年7月,二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小林由母亲林某抚养,陈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2016年离婚后至2019年期间,陈某共计支付抚养费32000元。 2019年,陈某越发觉得小林与自己相貌差异较大,提出进行亲子鉴定,却因林某不同意而未能如愿。此后陈某便停止支付抚养费。2024 年10月,因陈某向林某索要抚养费,陈某再次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经委托鉴定后,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显示,排除陈某是小林的生物学父亲。 2025年2月,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32000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 关于陈某要求返还抚养费的问题。陈某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32000元抚养费。林某则辩称,陈某自2019年起就未支付抚养费,当时就已知晓小林并非其亲生子女,如今已过去3年,其提出返还抚养费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不应得到支持。 法院认为,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婚生子女,属于无抚养义务却实际履行了抚养责任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陈某有权要求林某返还已支付的抚养费。对于诉讼时效问题,法院指出,诉讼时效应从原告知道或应当知道孩子并非亲生之日起计算,而非从陈某停止支付抚养费之日起算,即从 2024年10月25日司法鉴定书作出之日起算。本案适用3年普通诉讼时效,陈某于2025年2月起诉,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故应予支持。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陈某要求林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林某辩称,小林是自己与陈某婚前怀上的,彼时双方并无夫妻间相互忠诚的义务,故不应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认为,林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导致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侵犯了陈某的人格权利,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林某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综合案件具体情况,酌情认定林某向陈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综上,法院判决林某向陈某返还抚养费32000元,并向陈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法官说法 婚姻的根基在于真诚相待,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既是道德共识,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责任。在婚姻关系中,隐瞒子女血缘真相的行为,不仅会彻底摧毁夫妻信任、撕裂家庭关系,还可能触发法律追责,侵权方需承担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若对子女血缘关系存合理疑虑,应通过合法司法鉴定厘清事实,避免凭主观臆断采取停付抚养费等极端行为。需特别注意,权利主张受诉讼时效约束,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算,当事人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防止因时效超期丧失胜诉权利。 同时,法律明确非亲生父母在不知情时支付的抚养费可依法追回。这一规定既守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也警示婚姻双方:唯有坚守诚信底线,才能维系婚姻家庭的稳固与和谐。(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孙庆钰)法姐讲法 #法治微课堂#

18. 离婚时大吵的人,其实是不想离开的

19. 【#教师猥亵儿童妻子因社会压力提离婚#】#教师猥亵儿童妻子提离婚分七成财产#四川乐山一对结婚32年的夫妻在法院发起离婚诉讼。起因是男方余某身为教师,因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女方李某某难以忍受社会评价,主动发起离婚诉讼。 12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离婚纠纷的二审判决书。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判令双方离婚,支持女方的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女方分得70%的共同财产。 判决书显示,李某某、余某于1993年登记结婚。余某原系教师,一审法院于2025年4月刑事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在一审开庭期间,李某某表示,自己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余某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刑,引来了社会的一片骂声,对自己和女儿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女儿的情绪也非常低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这件事对女儿今后成家和就业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法庭上,李某某表示,案件刚刚发生时,她忙于处理丈夫的刑事诉讼,但在这几年时间里,丈夫余某对于猥亵儿童一事不知悔改,让她无法原谅。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余某在与李某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身为教师猥亵儿童并被法院判处刑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对李某某造成较大精神伤害,存在重大过错,李某某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赔偿,酌定由余某赔偿30,000元。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确定由李某某分得共同财产的70%。 一审法院还对余某的银行存款、股票余额以及住房公积金等财产按照3:7的比例进行了处理。余某不服一审判决选择上述,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记者注意到,二审法院判决书注明:本案中,余某作为人民教师,不但未履行关爱学生的职责,却实施了猥亵儿童的犯罪行为,并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5年,该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和伦理道德,不仅对受害儿童造成了身心伤害,也让李某某对双方的婚姻产生信任危机并造成其精神上的痛苦,严重伤害了夫妻的感情,且对其子女也造成了较大的心理创伤,属于前述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审法院判决准许余某、李某某离婚并无不当,予以维持。(潇湘晨报记者 曾永红)http://t.cn/AXUidBGO

20. #丈夫隐瞒艾滋10年夫妻生活无防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重大疾病患者必须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将自己患病情况告知配偶,否则配偶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系。艾滋病属于《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指定传染病,且对婚姻生活以及生育有重大影响。这里的撤销婚姻是之前产生的婚姻关系无效,双方均恢复未婚身份。虽然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艾滋病患者可通过治疗控制住其传染性,但仍不能因此对配偶进行隐瞒。故意隐瞒患病行为侵犯了配偶的知情权和健康权。(现代医学的有效治疗虽可使艾滋病不具备传染性,但法律不以此作为免责依据。配偶的知情权和健康权是维系婚姻的基础)如因故意隐瞒而导致配偶被感染,将构成故意传播疾病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婚姻不是儿戏,故意隐瞒重大疾病损人不利己。抱着侥幸心理和对方结婚,本质上是对配偶和婚姻的不忠。另外法律有明确规定,医生有义务保护患者的隐私。未经患者本人同意,医生不能将患者患病的消息告知他人,这其中也包括艾滋病。即便婚检结果显示一方患有艾滋病,医生也不能主动告知其配偶,否则医生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艾滋病虽是重大传染性疾病,但患者同样享有隐私权。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想要得知配偶是否患有重大传染性疾病,只能夫妻双方互看婚检报告。如果婚检报告上面显示暂缓结婚,那就说明一方可能患有重大疾病。近年来国内已有多起因一方故意隐瞒患艾滋病而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的案例。任何隐瞒行为如若被配偶发现,配偶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刘小慧时事观点#

21. 【离婚纠纷】普法系列34

22. 以案普法丨伴侣隐瞒重大病史,婚姻还作数吗?法院这样判!

23. 一方患有精神分裂症,另外一方可以撤销婚姻吗?

24. 婚前隐瞒疾病的婚姻能依法撤销吗,衢州 离婚律师告诉您 #衢州离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免费 #衢州离婚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衢州离婚律师案件委托 #衢州离婚律师分析解读 #衢州离婚律师分析解答

25. 每日一法

26. ​浙江宁波余姚律师 | 精神PUA、游戏氪金、老人再婚、隐瞒疾病……从《婚姻急诊室》看婚姻中的法律门道

27. 撤销婚姻

28. 以抑郁症掩盖精神分裂症登记结婚,另一方能否申请撤销婚姻?

29. 哪些重大疾病应当依法在婚前告知对方?有这些重大疾病时还能结婚吗?

30. 法护青春(六十) | 领完结婚证后,发现对方有重大疾病可以离婚吗?

31. 周末简答

32. 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33. 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另一方如何维权?法院

34. 新婚夜他“太累”,半年后才知道真相

35. 配偶无生育能力能撤销婚姻或要求赔偿吗?

36. 公职律师说法 |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法律给你“后悔药”

37.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彩礼返还有依据

38. 摘编 | 马新彦、孙畅

39. 最高法

40. 关于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裁判要旨

41. 夫妻一方隐瞒婚前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享有

42. 婚前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屡屡引发纠纷

43. 律师观点|妻子瘫痪了可以离婚吗

44. 【平安建设】以抑郁症掩盖精神分裂症登记结婚,另一方能否申请撤销婚姻?

45. 婚姻家事典型案例492——妻子身患重病,丈夫请求离婚被驳回

46. 【以案普法】伴侣隐瞒重大病史,婚姻还作数吗?法院这样判!

47. 爱与谎言的法庭对决

48. 探监时晴天霹雳

49. 精神PUA、游戏氪金、老人再婚、隐瞒疾病……从《婚姻急诊室》看婚姻中的法律门道

50.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51. 普法小讲堂 | 别让“隐瞒病”毁了婚姻!配偶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52. 珠海律师

53. 谭芳律师接受《法治日报》采访,解读“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带来的法律纠纷

54.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顾继贤律师为您维权

55. 隐瞒精神分裂症结婚,另一方能否撤销婚姻?

56. 小案大道理|婚前隐瞒重大疾病 法院判决依法撤销

57. 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法院判了

58. 女子新婚后发现丈夫患艾滋12年!隐私权成了隐瞒重大疾病保护伞?

59. 婚姻里的“定时炸弹”,隐瞒艾滋的婚姻该何去何从?

60. 婚姻中的隐瞒与背叛

61. 女子婚后1年得知丈夫12年前就患有艾滋病,女子崩溃,网友爆评

62. 隐瞒艾滋病结婚,2万元赔偿何以弥合婚姻信任的裂痕?

63. 婚后1年发现丈夫患艾滋12年,婚姻隐私权边界何在

64. 艾滋纳入婚检远远不够,重启强制婚检,夫妻间不存在健康隐私

65. 面对封存记录与艾滋保护困惑

66. 隐私权会不会演变为艾滋病人的合法投毒权?

67. 最新发布,婚检新规

68. 男子因闪婚妻子患糖尿病起诉撤销婚姻,要求返还10万彩礼

69. 【杂说】当“案底”封存后,个人隐私权与婚姻知情权如何平衡?

70. 婚检要求与婚姻观念冲突

71. 乙肝与艾滋等传染病确诊信息被一同纳入疾控中心系统,网络可查

72. 婚姻法新规下的离婚现实

73. 【以案说法】“夫妻” 不仅仅是称谓,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74. 以案普法|夫妻同意离婚,法院为何不准?律师

75. 夫妻双双拒养残疾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律警示

76. 快评丨不愿抚养残疾儿法院不准离,离婚不是推卸责任的“护城河”

77. 【典型案例】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78. 【辽源普法】夫妻一方拒不履行扶养义务,造成事实上遗弃另一方的,离婚时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9. 夫妻同意离婚,法院不准!原因是……

80. 夫妻均同意离婚,但不愿抚养孩子……法院

81. 夫妻一方因治病而负担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82. 因一方患重病夫妻俩闹矛盾分居,患病方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1万扶养费…

83. 【巾帼普法乡村行】夫妻互负扶养义务,如未履行可否主张?

84. 常阿姐说法 | 年老患病有子女赡养,还能否要求另一半支付扶养费?

85. 患病妻子被诉离婚,经济帮助款能否获支持?

86. 婚前房产加名被拒砸房,三提离婚不成,患癌妻子强索失业丈夫巨款

87. 法润嘉和 典入民心 | 夫妻间未尽扶助义务的一方负有支付扶养费的责任

88. 专业瀛鲁|“瀛”护家安第46期

89. 【民法】夫妻一方丧失生活能力另一方拒不扶养,能否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90. “太离谱了!”,山西,男子结婚三年,妻子患了精神病,男子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

91. 年满60周岁的自然人是否对配偶有抚养义务

92. 女子患病竟被陌生女人电话催离婚

93.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患有疾病的一方通过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医疗费能否获得支持?

94. 【山东高院家事审判典型案例】宋某诉于某扶养费纠纷案

95. 一方身患精神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另一方是否可以选择离婚?怎么做才可以离婚?

96. 丈夫有神经病妻子可以离婚吗 #合肥律师 #合肥律师咨询 #合肥律师推荐 #合肥律师咨询免费24小时在线 #合肥律师电话

97. 【金长虹研析】离婚了,还有义务帮助另一方吗?

98. 结婚7年发现妻子有精神病史,男方称是无效婚姻,要求退还10万元彩礼,女方拒绝!

99. 赵某局诉潘某婷撤销婚姻纠纷案

100. 婚检多重要?云南女子婚后数年才知丈夫患艾滋十年,法院判撤销婚姻!

101. 丈夫隐瞒艾滋10年无防护,妻子探监得知后崩溃诉请撤销婚姻

102. 普法微课堂 | 隐瞒艾滋10年 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03. 丈夫隐瞒患艾滋10年,夫妻生活无防护!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04. 丈夫隐瞒患艾滋10年,夫妻生活无防护,妻子虽未感染但精神压力大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05. 壹婚千律||隐病十年婚姻假,知情权利得伸张

106. 盛高研究 | 闪婚隐瞒精神分裂症,丈夫起诉撤销婚姻!法院:支持!

107. 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未告知,另一方能否请求撤销婚姻?

108. 权平律师事务所|一方隐瞒婚前疾病,婚姻是否可撤销?

109. 闪婚,“闪出”精神分裂症!隐瞒疾病能否离婚?

110. 阳萎是否属于婚前应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法院明确了

111. 丈夫婚前隐瞒曾感染梅毒,婚后以“感情不和”要求妻子返还彩礼!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我没错,争取不退彩礼

112. 妻子婚检查出艾滋,丈夫感染,起诉医院索赔120万,这个“锅”该医生背吗?

113. 婚姻里的“定时炸弹”,隐瞒艾滋的婚姻该何去何从?

114. 老公不给力不出钱,子女嫌弃自己有病,我应该起诉离婚吗?|成都律师刘艳

115. 丈夫隐瞒患艾滋病10年,夫妻生活无防护妻子未感染,法院判决撤销婚姻

116. 泰安王东律师分享夫妻一方患重疾,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117. 【学法生活圈】婚姻效力如何定?一文分清无效与可撤销婚姻~

118. 婚后1年发现丈夫患艾滋12年!妻子崩溃索赔50万

119. 婚检查艾滋:保护隐私还是守护健康?

120. 【民法】妻子重病丈夫举债后“跑路”,这笔医疗债该谁还?法院判了!

121. 婚前隐瞒梅毒,新婚夫妻对簿公堂!

122. 精神病人离婚案,法院判决守护弱势群体权益

123. 亡夫欠医院的医疗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24.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后可以反悔吗

125. 妻子婚后因病复发不能怀孕,丈夫请求撤销婚姻……

126.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因胁迫结婚的,可以撤销婚姻吗?

127. 一方婚前隐瞒疾病,离婚能撤销婚姻吗?

128.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能否主张撤销婚姻

129. 注意‼️在我国什么情况下可判决离婚?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具体情形如下: 1.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6.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 7.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一方因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等,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130. 重大疾病未告知,济南离婚律师助您一年内速撤婚姻 #济南离婚律师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免费24小时在线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免费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一对一咨询 #济南离婚律师推荐 婚姻中,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在婚后才发现,感情受到严重欺骗,想要离婚却面临诸多阻碍,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别担心,专业律师为您精准破局!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有法律问题 点击左下方抖音小程序 济南王启云律师 律所:山东勤力律师事务所 律所职位: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工程建设 毕业院校:山东大学 经典案例:“吉祥馄饨”商标侵权案、烟台上市集团董事长职务侵占罪及受贿罪辩护、桓台复杂遗产继承案、邹平某大型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 执业特点:注重培养专业特长,以精专业务水准服务客户

131. 配偶患病的时候,能跟对方主张扶养费吗?

132. 夫妻同意离婚,法院却不准!女儿成关键因素,律师详解判决背后的法律伦理

133. 民生普法丨离婚扶养费知多少

134. 夫妻俩均同意离婚,法院:不准离!

135. 婚检查什么?那些被忽略的"小问题",往往藏着最扎心的人生真相

136. 佛山离婚律师:一方隐瞒婚前疾病,律师介入快速获调解离婚

137. 2025离婚新规,满足这些条件,直接判离且无冷静期

138. 配偶是精神病人,这段婚姻我还能离得掉吗?

139. 揭秘:艾滋病隐私保护,是“护盾”还是“隐患”?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
0评论

当前文章无评论,是时候发表评论了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