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回复《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问题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面向未成年人开放游玩的网络游戏运营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坚决遏制沉迷,对此,国家新闻出版署相关负责人也接受了采访,完整问答可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
《通知》的出台背景为网络游戏高度发达的当今,游戏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的同时,也导致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并过度消费,,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通知》从网络游戏行业为立足点,明确规定了行业为未成年人提供的原则和运营规范。
具体要求方面,问答中主要强调了六点:
实名注册:要求所有用户需要使用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账号;
时间控制:每日22时~次日8时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法定节假日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规范收费:网络游戏企业不得向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游戏中,8周岁~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强化监管:对未落实《通知》要求的网络企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探索适龄提示制度:《通知》要求网络游戏企业从多维度综合衡量,探索对网络游戏予以适合不同年龄段用户的提示,帮助未成年人、家长和老师等更好区分网络游戏,引导未成年人更好使用网络游戏;
监护守护:家长、学校等各界力量一同守护未成年人,助其梳理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