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

独家专访最高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裁判规则需要不断探索

源自今日头条:21世纪经济报道

03-05 10:25

生成式AI浪潮下,版权争议日益凸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深入剖析了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挑战,并透露正在制定相关政策,旨在为AI技术应用划定清晰的司法边界,寻求产业发展与权益保护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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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AI版权纠纷主要围绕AIGC作品地位、训练数据版权和侵权责任认定。

  • 最高人民法院正起草涉人工智能与数据产权的司法政策文件。

  • 司法裁判的关键原则是平衡AI产业发展与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保护。

  • 法院正加强对平台强制低价等“内卷式”竞争行为的司法规制。

  • 中国正通过完善规则与提升服务,打造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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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AI技术带来的版权挑战,司法如何回应?关键在于找到产业发展与权益保护的平衡点,这需要通过不断的司法探索来明确规则。

AI版权三大难题

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给知识产权司法实践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法院受理的涉生成式人工智能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核心法律问题上。

第一,人工智能生成物(AIGC)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第二,大模型服务提供者在训练模型时,向其投喂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第三,如果AIGC确实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那么相应的侵权责任应当如何认定,特别是能否参照“避风港”原则来确定平台责任。

这些问题在理论与实践中都颇具争议,法官难以通过对现行法律的简单“对号入座”作出裁判,但又必须回应技术发展带来的“司法之问”。

司法的平衡之道

面对AI版权纠纷的复杂性,司法裁判的核心在于寻求平衡。知识产权既是激励创新的重要制度,也是影响公共福祉的社会资源。

过度保护可能会窒息后续的创新活力,而保护不足则会削弱创作者的动力。因此,司法需要秉持著作权法保护创作者权益、鼓励作品创作的立法目的,在人工智能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之间找到一个精准的平衡点。

这意味着既要对数据训练行为给予适度的宽容,以促进技术进步,也要充分发挥著作权法激励创新的核心功能。坚持个案处理原则,通过合理解释和适用现有法律,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步完善司法规则。

整治内卷竞争

除了AI带来的新挑战,最高人民法院也在积极整治市场中存在的“内卷式”竞争行为,以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近年来,法院充分发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职能,重点加强了对平台经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司法规制。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以及滥用诉权等行为,也加大了统筹指导和打击力度。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重点加强对掠夺性定价、不公平定价等行为的司法规制。同时,将深化对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研究,特别关注平台强制商户低价销售、大型企业滥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问题,确保法律能够精准落地,引导市场主体从“价格竞争”向“创新竞争”转型。

打造诉讼优选地

随着中国企业从产品“出海”转向技术、服务和供应链的全方位“出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多。人民法院正多措并举,致力于将中国打造成为全球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

一方面,法院依法行使管辖权,尊重当事人选择中国法院的意愿,并通过加大侵权赔偿力度、灵活运用行为保全等措施,为中外权利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另一方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通过审理“西门子”、“米其林”等案件,依法打击傍名牌行为,既保护了外商权益,也为中国企业出海维权树立了标杆。

此外,中国正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的立法,并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完善相关法律。通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的合作,拓宽多元解纷渠道,持续提升中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

随着技术迭代,AI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将持续演变。司法机关正积极应对,通过政策制定与个案探索,努力为新技术健康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如何在鼓励创新与保护原创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仍是未来值得持续探讨的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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