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7日清晨6时许,上海徐浦大桥主桥面。新华社的报道只有几行:39岁的王某某驾驶平板货车,与一辆小客车碰撞后驶入对向车道,又撞上4辆车。1人死亡,2人受伤。 多段现场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小客车连续不打灯变道,从右侧切进货车前方。货车司机猛打方向,车冲破中央隔离墩,扎进对向车道。新华社
很多人骂白车。可把自己放进货车驾驶室,问题会变得很难受:那一把方向,到底该不该打?
河北廊坊有过另一起事故,答案不太一样。一辆小车突然变道加塞,后方面包车驾驶人宁某某先减速,再想绕过去,两车剐蹭。交警认定:宁某某因躲避加塞车采取的减速和绕行是合理应对,加塞的小车驾驶人柴某某负全部责任。 同样是躲,一个可能把自己躲成被告,一个被交警认定为合理应对。差别不在“躲不躲”,在“怎么躲”。央视网
法律上,“躲”这个动作要拆成两半:减速,和变向。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对方强行变道,是险情的起点。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还有后半段: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翻译成人话:你为了躲它,撞了旁边的车、冲进对向车道,交警不会只听一句“我是被逼的”。他还要看你这把方向有没有必要、有没有过头。央视网人民网
徐浦大桥这起事故,有律师分析:白车违规变道可能是主要诱因。 但如果货车本有刹车空间,却选择大幅变向冲入对向车道,就属于避险处置不当,货车也可能分担责任。 警方通报没有划分责任,最终要看事故认定书。可后果已经摆在那里:一死两伤。一旦被认定负主要责任,这就不是修车走保险的事,而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知乎微博
所以老司机那句“让速不让道”,重点在“让速”:先把速度降下来,方向只做必要的最小修正,不轻易跨出去。大车、SUV重心高,急打方向的后果比轿车严重得多;在桥上、隧道口、高速上,一把方向过去,撞的往往不是你原本要躲的那辆车。
那不管不顾,直接撞呢?知乎上一条获赞近三千的回答就是这么说的:自己撞过五六辆加塞车,交警来了只问一句“他加塞”,连行车记录仪都懒得看。 这话只对了一半。对方没完成变道、你正常直行,交警通常认定变道车全责,这是真的。但“对方全责”不等于“你可以撞”。成都一名出租车司机,2025年专门盯着打灯变道的车,稍加油门撞上去,10个月作案20起,最后因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了一年八个月。 他的算盘和那位答主一样:变道车全责。区别只在于,他把事故做成了生意,而法律看的是你有没有“制造”它。知乎人民网
2016年东莞那个案子更能说明问题。大众强行变道被比亚迪撞翻,交警认定大众全责。比亚迪车主对着镜头说自己“撞过6辆车”,结果警方专案组一查,根本没这回事。 他后来最后悔的,不是没踩刹车,而是把行车记录仪发到了网上。中国新闻网微博
所以真遇到加塞,记住三句话:
先刹车。 加塞事故最怕的不是正面碰,是你一打方向,车失控、侧翻,或者冲进旁边车道——把一个人的错误,变成一群人的事故。
看清碰撞瞬间。 行车记录仪要能拍到对方还在跨线。很多事故里,等对方车身摆正、你已经跟了一截再顶上去,性质就可能从“变道事故”变成“追尾”。
分清路段。 在车道减少的合流口,规则是交替通行,不是谁硬谁先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不得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排队或缓行路段,强行加塞本身,就是违法。央视网
当然,例外也有。前方突然窜出行人,该躲还得躲。但加塞的毕竟是一辆车,不是行人。在同车道里正面碰撞,通常比失控冲进旁边或对向车道更可控。
路上遇到加塞,生气很正常。可方向盘在你手里,责任认定书上的名字,也可能是你。让速,是给刹车距离留余地;不让道,是给责任认定留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