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景区1900元天价便饭:十道菜和酒水均标价
前此,有网友爆料浙江普陀山景区一顿餐费1900元。网传视频中一名女子称:“这是普陀山里面的一个餐馆,随便吃一顿,她要收我们1900元钱。黑店啊,不要来这个店。”
18日晚,普陀山信息中心通报称,经查,当晚消费者一行7人总计花费1931元,该消费共包括10道菜和酒水、餐具费,菜品均有标价。且店内使用的电子秤斤两显示正确,当事人相关商品进货票据齐全。
消费者当晚消费菜品和价目如下:
炒丝螺38元;
梭子蟹168元/斤×2.9斤(3只)=487元;
虾盐水75元;
红鱼(豆腐汤、红烧两吃)180元/斤×3.3斤=594元;
油浸蚕豆35元;
干锅土豆片38元;
蒜香排骨68元;
蒜泥空心菜28元;
5条小梅鱼雪菜88元;
餐具3元/位×7位=21元;
花生25元;
萝卜赠送不收费。
青岛啤酒15元/瓶×12瓶=180元;
雪花啤酒15元/瓶×6瓶=90元;
舟山老酒78元/瓶×2瓶=156元;
王老吉8元/罐×1罐=8元,
总计1931元。
用餐后消费者提出菜价较贵,经与饭店方协商后实际支付1850元。
(图片来源于普陀山信息中心)
据调查,饭店方梭子蟹和红鱼均以xx元/斤形式标价,其中红鱼标价198元/斤,当晚通过议价以180元/斤的价格销售。梅鱼价格标注为78,据饭店方称平常店内小梅鱼按78元/份(4条梅鱼)的价格出售,当晚提供5条梅鱼,与消费者约定价格为88元/份。活虾标价为139元/斤,当时选取约7两,与消费者约定价格为75元。饭店方点菜区墙面有菜品标价牌,每张菜品图片有文字说明,右下方贴有标签纸,标签纸上写有数字,消费者所点的其他菜品以“油浸蚕豆35”、“干锅土豆片38”等形式标价(未标明商品规格、计价单位,已取证待后续立案调查)。据饭店方反映,计价单位均为份,点菜时已与消费者说明。青岛啤酒、雪花啤酒、王老吉均以xx元/瓶(罐)形式标价。提供的有偿餐具包装上有3元/份字样。
执法人员当日用500克标准砝码对店内称量活鲜使用的电子秤进行测试,斤两显示正确。称量过程已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当事人相关商品进货票据齐全。
有网友说:“这次站商家!”
普陀山信息中心通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