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提示应急道可用 司机开上后被罚200元扣6分!两地交警回应
快科技10月21日消息,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山东高速电子屏提示“应急车道可用”,司机据此借用后被江苏交警拍下,罚款200元、扣6分。申诉一圈涉及两省三个部门,但最终仍没撤销处罚。
报道称,10月6日下午2点多,张先生从山东枣庄上高速前往江苏常州。行驶至临沂南立交至G2高速转弯处时,路边一块可移动电子显示屏上闪烁着绿色大字,“上海方向 应急车道可用”。张先生当时并未立即借用,约一小时后京沪高速出现拥堵,他才驶入应急车道绕开拥堵段,随后第一时间并回行车道。

10月7日,他收到江苏淮安交警的违法通知短信:10月6日16时37分,在淮安市京沪高速791公里400米处,因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罚款200元、记6分。

张先生随即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申诉,说明自己是依据高速电子屏官方提示通行,但始终未收到回复。

他又电话联系江苏淮安交警,对方答复称提示牌设在山东境内,不属江苏管辖范围,是山东方面的提示出现误导,让他找山东处理。
张先生转而联系山东方面,临沂交警表示该电子屏非其设置,让他找山东高速集团。
山东高速集团工作人员回复称,提示标识是在高速交警许可下设立的,该应急车道开放政策仅在山东境内路段生效,企业对江苏境内的交通违法无管辖权,无权撤销江苏交警的处罚决定。张先生要求山东高速承担200元罚款,遭到拒绝。
记者核实发现,该电子显示屏仅标注“上海方向 应急车道可用”两行字,未标明适用路段、管辖区域和有效时间段。
山东高速集团枣庄运管中心确认电子屏为其所有,但内容根据交警通知调整。山东临沂市交管支队联合调度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节假日高峰期枢纽立交附近应急车道可占用,但张先生违法地点已在江苏管辖地界,山东交警管不上江苏的道路。
江苏淮安高速交警一大队工作人员则回应称,江苏的应急车道当时并未完全开放,仅紧急情况下可行驶,山东高速的显示屏内容对应的是山东路段,如果未写明适用路段导致驾驶员违法,那就是山东高速误导了驾驶员。
而公开信息显示,2026年“五一”假期期间,山东高速集团与交警部门推出“智慧扩容”举措,共开启应急车道167处,累计里程超过276公里,作为缓解节假日高速拥堵的创新措施推行。但该政策仅限山东境内生效,跨省后不再适用。
律师指出,从法条层面看,淮安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作出处罚,形式上合法。但《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张先生基于官方电子屏提示驶入,并非明知故犯,可向淮安警方提出行政复议,同时向山东高速集团主张因提示信息不完整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此事也提醒各位车主,遇到“应急车道可临时借用”的提示牌后,一定要确认可用路段,避免不知情情况下被误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编辑: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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