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中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的一大举措,海南省首批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定于2月11日(南方小年)正式开业,让岛内居民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零关税”政策带来的红利。
根据规划,首批5家免税店综合考虑了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布局在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地级市。其中,海口市在国贸、城西、西海岸三大商圈各设立1家;三亚市在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儋州市则在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

这项新政策的核心是面向岛内居民的进境商品“零关税”待遇。政策的惠及对象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符合条件的居民在指定的免税店内购买商品,可享受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不限购买次数。在额度内,商品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预计价格较普通市场低8%至20%。
免税商品清单聚焦于居民日常生活所需,首批涵盖202种商品,包括食品饮料(如进口水果海鲜)、日化用品(如洗发水、牙膏)、母婴用品(如婴幼儿配方奶粉、玩具)等。此举旨在切实降低海南居民的生活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专为岛内居民设立的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与公众熟知的离岛免税政策存在明显区别。前者是给岛内居民的“生活福利”,聚焦日常消费品,额度为每年1万元,且购买时无需离岛凭证,实现了“随用随买”;而后者是给离岛旅客的“政策红利”,聚焦中高端消费品,额度为每年10万元,且必须凭离岛信息购买。
为确保政策平稳运行,海南省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的经营设置了相应门槛。经营资格向国有、民营、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开放,但要求企业具备稳定的采购渠道和健全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商品质量和服务体验。同时,政策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的“零关税”商品仅限个人使用,不得再次销售,违反规定者将被纳入信用记录,并面临三年内不得购买免税商品的处罚。
此次首批5家免税店的设立是政策落地的第一步。未来,海南省将根据实施情况和评估成效,逐步扩大布局范围,最终实现对岛内各市县的全覆盖,让自贸港建设成果更多地惠及本地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