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后人”要求撤换“猪葛亮”商标,多个商家回应,商标局:有异议可提无效宣告

源自今日头条:包头号

02-06 11:04

“猪葛亮”谐音梗商标引发广泛争议。这不仅是诸葛亮后裔的维权诉求,更触及了商业创意与文化尊重的边界。此事关乎如何界定对历史人物的合理使用,以及法律在保护公共文化符号与鼓励商业创新之间如何权衡,具有普遍的讨论价值。

“诸葛亮后人”要求撤换“猪葛亮”商标,多个商家回应,商标局:有异议可提无效宣告智能速览

  • 诸葛亮后裔声明,“猪葛亮”商标属恶意营销,伤害公众感情。

  • 天眼查显示含“猪葛亮”相关企业超40家,部分商家愿配合更名。

  • 商标局表示,已过公告期的商标如有异议,可申请宣告无效。

  • 法律人士分析,关键在于认定商标是否“造成不良影响”。

  • 律师指出,千年后的后裔非法律“近亲属”,直接维权存在主体障碍。

“诸葛亮后人”要求撤换“猪葛亮”商标,多个商家回应,商标局:有异议可提无效宣告精华内容

“猪葛亮”商标的注册,看似一个简单的谐音创意,却意外地引爆了关于历史人物名誉权、商标注册边界以及文化尊重的深层讨论。其核心争议点在于,法律如何界定“不良影响”。

商家态度不一

“猪葛亮”商标事件发酵后,相关商家反应各异。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瑜回应称,公司名称系自主构思,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注册,并非刻意恶搞,并表示节后将办理注销。

长沙一家餐饮店店主则表达了配合意愿,愿与总部沟通更名,解释取名时仅想到“卖猪肉”的谐音梗,未作过多考量。然而,也有商家在得知记者来意后选择挂断电话,或表示需视情况而定,显示出对此事态度的分化。

维权面临挑战

诸葛亮后人若想维权,法律路径并非一帆风顺。根据民法典,死者名誉权的维权主体是其近亲属,千年之后的后裔在法律上难以被认定为“适格原告”。

此外,维权成功的关键在于证明商标“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这一条款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而非特定私权。因此,维权方需证明该商标不仅损害了家族情感,更是对诸葛亮这一公共文化符号的贬损,进而对社会风气和文化传承产生了负面影响,举证门槛较高。

界定不良影响

如何界定“猪葛亮”商标构成“不良影响”是本案的焦点。法律界人士指出,审查员通常会综合考虑注册人的主观动机、是否为博眼球、搭便车,以及使用方式是否会贬损历史人物形象。

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研表示,司法需在保护历史文化尊严与鼓励正当商业创新之间划定更清晰的界限。虽然《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英烈姓名的使用有严格禁止,但对诸葛亮这类历史人物的界定,则更依赖审查员的社会认知和主流民意参考,存在一定的解释弹性。

“猪葛亮”商标风波,是一次商业伦理与公共文化情感的碰撞。它警示了商家在追求创意营销时,必须持有对历史文化的敬畏之心。未来,如何在商标审查中更精准地平衡商业创新与文化尊重,避免此类争议重演,将是相关部门与社会需要共同思考的命题。对于历史人物姓名的商业使用边界,我们又该如何清晰界定?

“诸葛亮后人”要求撤换“猪葛亮”商标,多个商家回应,商标局:有异议可提无效宣告关键评论

  • 用谐音梗碰瓷古代名人是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有损历史人物形象。

  • 质疑为何工商部门当初能批准此类具有明显争议的名称注册。

  • 有观点认为这不应仅是后裔的私事,而是关乎公共文化利益的公诉案件。

  • 如果不加以制止,未来可能会出现更多滥用历史名人谐音的商标。

内容由AI生成
0
扫一下,分享更方便,购买更轻松
6评论

  • 精彩
  • 最新
  • 东莞市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瑜 [大囧]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 猪哥俩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 谁会因为喜欢诸葛亮去吃猪葛亮??维权。。。哈哈哈。。。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 本来觉得没啥,法人是周瑜的话那可能这人蓄意贬低诸葛亮 [邪恶]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 既生亮何生瑜 [高兴] [高兴]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 大家不要回应,炒作而已

    校验提示文案

    提交
提示信息

取消
确认
评论举报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